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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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伴随着经济活动高速运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工关系变得十分复杂,劳动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我国对劳动纠纷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采用“一裁两审”的制度安排。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作为适应劳动仲裁程序的时效制度,在保护劳动者时效利益和促进劳动纠纷解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遗憾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相关立法仅较为笼统地规定了该时效的起算点、期间、中断或中止情形,并未根据劳动纠纷的特征作出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细化规定。另外,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不仅适用于仲裁阶段,在诉讼阶段也涉及到该时效适用问题,但因现行立法规定不足导致在实践中如何衔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成为困扰司法机关的重点问题。故此,研究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问题对于完善相关立法和解决司法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分析案件裁判思路发现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在实务中的问题,紧接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学理分析,剖析整理不同观点学说。最后从立法机制与司法实践两个角度讨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同时基于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现状提出相应的立法及司法完善建议。本文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本部分首先理清了选择研究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其次对现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研究成果展开梳理综述,以明晰目前我国研究现状,最后针对本文提出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立法现状分析和主要问题提出部分。本部分一方面通过梳理现行立法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指出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选取实务中的四个典型案例为引子,引出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并简要评析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法官审理思路,继而点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在适用中所面临的困境。第三部分为主要问题分析部分。在本部分笔者对以下四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学理分析。第一,在确认劳动关系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适用的问题。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中止规定所存在的问题。第三,在“二倍工资”纠纷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适用的问题。第四,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效衔接中所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完善制度建议提出部分。在总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现存问题的基础上,从立法规范性和司法可行性角度出发,对完善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一,建议确认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第二,建议完善细化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中止规定。第三,建议明确“二倍工资”纠纷中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第四,建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效力仅及于劳动仲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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