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相关论文
船舶优先权作为海商法一项特有的制度,在海事案件中,船舶优先权的实现存在的争议较少。但是在海事破产案件中,其实现具有一定的困......
所有权保留因其“既不求于人亦不必求诸他物”且程序简便,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担保性质应当予以认可。作为一种非典型......
2019年,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总额将近60亿万元。建筑业系我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其项目随处可见,无形中渗透和影响着群众的日常生活......
让与担保制度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判例的形式予以认可,而梳理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层面有关让与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34条至第38条对所有权......
在破产与非破产的情形下,融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解除及继续履行或解除所带来的后果有很大不同。融资租赁关系进入破产程序,将引起......
一般地,企业破产清算将会带来大量人员的失业、社会资源的浪费、国家税收的减少等问题,不仅给社会增加了沉重的负担,而且也加剧了......
别除权是指不依破产程序对破产人的一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作为破产法当中的一个较为特殊的概念,主要是以民......
“深石原则”(Deep Rock Doctrine)又称“衡平居次原则”(equitable subordina-tion),其源自于美国判例法,规定控制公司的债权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跨境破产成为破产法亟须解决的新生事物,破产优先权人的跨境保护已经成为各国破产法研究的热点问题。我......
一、德国物权法的位置和发展《德国民法典》第三编的物权法由该法典第854~1296条来调整。整个《德国民法典》就是德国私法法典化编......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保证金担保,但由于目前法律规定的缺失,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对保证金的处理存在诸多争议,本文通过......
传统的破产制度都以债务人的现有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为目的,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忽视了“商”的区别性和特殊性.而现行的......
别除权指的是,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对部分由财产担保债权以及其他优先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获得受偿的权利.根据......
让与担保最初设立之目的在于为债务人之债务提供相应担保,该设立目的也是让与担保之本质,因此,担保权人不能直接获得担保财产的所......
重整制度在破产法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别除权也是破产法中的一个重要的制度。但是,别除权的实现与重整目的的实现有时却又是......
破产法在西方被称为“经济宪法”,解决市场经济主体的退出与再生问题,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实施状况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众多非典型担保方式对物权法定原则形成了挑战,在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应明确这些新的担保形式在破......
破产法中担保物权的实现本身就是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两种制度相碰撞的产物,其涉及的不仅有细致繁杂的技术规范,还有......
除权概念解析 在破产法理论中,别除权意指对破产人所有之财产享有担保物权或者特别优先权的债权人,在破产清偿中就该特定之物优先......
新破产法颁布前的劳动债权优先于别除权受偿的规定,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侵犯了别除权人利益。对劳动债权实行“有限保护”原则,优先......
破产担保债权的别除权,在我国有关法律中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提出,但是,在我国破产还债和担保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为使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有......
别除权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的优先受偿权利,但是却不可能脱离破产程序去行使。正确处理别除权,有助于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我国目前的破产立法中,有关别除权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如交叉立法导致法律规定不一致,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完......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时间较短.由于本身定位不够明确,加上内部经营管理的混乱,使得信托投资公司在发展上出现了许多问题.广东省国投的......
破产法上别除权是民法上的担保物权在破产程序上的反映,是破产法对民法担保物权的承认。别除权的确认属于破产实体法的内容,该权利......
所有人抵押是指在自己的所有物上所存的自己的抵押权。对此,大陆法系各国存在狭义所有人抵押主义和广义所有人抵押主义。关于所有人......
债权可设定担保.对此证券类及一般债权均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实践中债权质押中的无效率与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均影响担保权利的......
我国设立浮动抵押制度是为解决中小企业和农业生产者在融通和筹集资本时遇到的困难。但目前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完......
摘 要:别除权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保证部分债权人特殊债权的优先受偿制度。但别除权在理论和实务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针......
商业秘密作为具有较大价值的无形财产,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应转化为经济利益以清偿债务。我国现行破产制度对商业秘密的重视不够,在破......
传统的担保类型统筹来说一般包括“人保”“物保”“金钱保”,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区别于传统担保类型的非典型担保方式即让与担保......
我国破产立法未以条文形式明确“别除权”概念,且对别除权基础权利采模棱两可的“有担保权”之描述,致使理论及实务中对别除权基础......
现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制约了我国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应该加以完善。对破产界限,应该不分所有制形式和企业类型,规定适用于所有法人......
由于我国《破产法》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来界定别除权行使的范围,这一表述存在内涵与外延的不确定性,因而在理论与实务中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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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性担保,大量存在于现实社会中,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一味否定让与担保的效力势必也不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