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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侦查实践中主要应对的案件形式为"小案",其特性表现为以公安机关内部侦查部门的职能划分为直接依据,通常不适用技术侦查手段,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从树立常态侦查正确观念、规范警力配置、建立侦查资源灵活配置机制等方面出发,走出常态侦查长期面临的认知态度偏差、侦查资源配置局限、侦查机制运行不畅等困境,使得常态侦查得以优化,案件侦破实效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