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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它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我国《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劳动用工领域的主要制度。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法》制定时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由于该法本身的不足,致使劳动合同期限在实践中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以解决劳动用工领域出现的不良问题,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不同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等规定存在漏洞,致使劳动合同期限在适用中引发不少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等不到有效平衡。有鉴于此,本文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文立足于《劳动合同法》,通过借鉴比较的方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理论及实践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文章主要解决以下问题:1.对于《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问题,《劳动合同法》是如何做出规定予以解决的。2.《劳动合同法》做出的新规定是否合理,是否解决了问题。3.对于《劳动合同法》新规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对于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新问题,应当提出怎样的法律建议予以完善。随着劳动合同期限的不断完善,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坚信一定能建立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