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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监狱行刑模式主要是将罪犯隔离于正常社会之外,通过人为构造一种“监狱社会”,实现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然而封闭的监狱行刑模式不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监狱行刑的目标与手段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从整个社会发展进程来看,我国正在经历着巨大的社会变革,监狱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人们有意或无意的将其置于社会边缘,但是监狱却也日益由封闭走向开放,这是历史的必然。本文在对监狱封闭行刑批判的基础上,对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在本文第一部分“监狱行刑悖论—本文的逻辑起点”中,笔者指出传统监狱行刑模式造成监狱行刑悖论,传统的监狱行刑尽管在宏观政策上以改造罪犯为宗旨,强调以改造罪犯为法律目的,并试图用改造体系去包容惩罚手段,但是整个行刑活动的薄弱环节反而集中在改造不力上,监狱行刑的目的设定与行刑现状之间形成了反差,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狱固有的封闭特性。这种封闭的监狱行刑不可避免的暴露出诸多弊端,从而导致了监狱行刑悖论的出现。 在本文第二部分“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定义、思想轨迹和发展现状”中笔者首先提出了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定义,指出监狱行刑社会化是对以往监狱行刑的超越,并对其特征进行了剖析;其次对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思想轨迹进行阐释,指出监狱行刑社会化是随着刑罚思想的演变而逐渐成型的;最后对监狱行刑社会化的现状作了分析,指出监狱行刑社会化已经成为具有国际性的行刑走向并在各国以不同的方式实践着,我国的监狱行刑应当在合理借鉴的基础上采取社会化的行刑模式。 在本文第三部分“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价值构造”中,笔者侧重从法律价值的角度对监狱行刑社会化所体现的法律价值进行了阐释。从价值的角度来看,对监狱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监狱行刑模式,监狱行刑模式的选择必须以合理的、理性化的价值体系为出发点和归宿。监狱行刑社会化在否定过去的基础上体现着对特定的价值理念的追求,人道、民主、效益和自由正是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价值取向,因而,监狱行刑社会化并非只是单纯的行刑模式变革,而是有着丰厚的价值内蕴,可以说监狱在执行自由刑中存在的问题仅仅为监狱行刑社会化提供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