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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形势下的高校反腐民主监督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高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本文通过分析高校反腐民主监督的重要性、现状及不足,明确当前高校民主监督建设工作面临的种种挑战,力求探索出提高高校民主监督工作成效的途径,从而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关键词:高校;反腐败;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民主权利对党组织、政府、公务员施行的监察和督促。高校中的腐败就是指高校工作人员对高校公共权力的非公利用,是以高校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民主监督机制是我国高校权力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由于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共同的目标,因而并不具有强烈的对抗性质,其核心是如何依据一定的规范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使之达到和谐。完善和加强高校民主监督机制是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高校的重要标志和体现。民主监督的功能贯穿于整个监督过程,帮助决策和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而避免出现失误。
一、高校民主监督缺陷性分析
(一)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欠缺。
自党的十五大制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后,党在加强和完善高校腐败监督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这充分说明了党在推进高校反腐倡廉监督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高校反腐监督法规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刑罚严厉但不确定因素过多等缺陷,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监督高校腐败的法律应该是能够及时预防犯罪、监督犯罪、处罚犯罪的法律。打击高校腐败只能治标,预防高校腐败才是治本之策。我国高校反腐败法律的不确定性表现在数额的限制上,形成了同样性质的行为却得不到同样对待的结果。此外,法律中事实上往往把所收受的烟酒及形形色色的馈赠认为是灰色收入,不计入犯罪数额。所有这些,实质上是对高校腐败的放纵,因为它混淆了高校官员的是非观念。
(二)监督机构建设有待加强。
我国高校有一套较符合国情的监督机制。高校党代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权进行监督,高校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于同级党委,它们对于维护党纪、政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还有不断完善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监督机构体系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表现为:第一,由于高校党代会向高校党委负责,因而此权力机关不可能真正对它进行监督。第二,高校行政监督体系隶属于党的监督体系,有的高校主要领导不但凌驾于各种权力之上,还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监督。第三,高校党的纪检机关隶属于同级党委,纪委几乎无从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
(三)民主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高校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目前,大部分高校监督机构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只停留在学校规章制度等表面工作上,有的学校也建立了校务公开网站和宣传栏,但是公开的内容比较狭窄,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疑,公开的程序、制度等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
(四)高校腐败文化根深蒂固,腐败分子接力化。
高校腐败分子,认为他们手中拥有的权力与得到的报酬之间的悬殊太大,认为如果在位时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换取“应有”的价值是不可思议的。如当前“笑贫不笑贪”“送礼潜规则”以及“有关系你就没关系、没关系你就有关系”的“深奥”腐败文化在高校传播,使得当下腐败分子出现接力化的特点。
二、推进高校民主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问责制是推进高校民主监督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建立健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问责制有利于推进责任主体充分负起责任。高校管理干部的权力与职责是对等的,建立责任主体的问责制就是为了解决责任无法落实的怪象。任何责任主体,无论权力多大,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一旦权力超越职责范围或法律规定,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受到应有的处罚。因此可以说,有效的问责制是推进高校民主监督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衡量成熟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二)良好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高校民主监督的组织保证。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需要一支专业、精干、高效的队伍。高等学校扩招带来了纪检监察队伍的不断扩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纪检队伍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做支撑,要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高校纪检队伍更要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国法,规范执行工作纪律,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维护好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新闻舆论“第三只手”的监督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有着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比拟的优势,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很强的心理压力。反腐败需要有新闻舆论的监督,它是高校民主监督的有力补充。高校反腐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重视广播、电视台、校报、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反腐倡廉网站,实行网上举报,事后奖励制度,进一步拓展高校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总之,高校民主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高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当下,正处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项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在对高校进行准确定位的同时,更需要认真监督高校中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例,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进一步扫清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障碍,为高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沈林.浅谈民主监督[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4).
[2]顾昭明,陈利平.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
[3]姚蔚.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1).
[4]侯志山.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和特征[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9,(1).
[5]祝光英.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0,(21).
[6]邓洪禹,骆广东.新形势下强化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探析[J].学理论, 2010,(5).
责任编辑朱守锂
关键词:高校;反腐败;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民主权利对党组织、政府、公务员施行的监察和督促。高校中的腐败就是指高校工作人员对高校公共权力的非公利用,是以高校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民主监督机制是我国高校权力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由于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共同的目标,因而并不具有强烈的对抗性质,其核心是如何依据一定的规范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使之达到和谐。完善和加强高校民主监督机制是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高校的重要标志和体现。民主监督的功能贯穿于整个监督过程,帮助决策和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而避免出现失误。
一、高校民主监督缺陷性分析
(一)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欠缺。
自党的十五大制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后,党在加强和完善高校腐败监督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这充分说明了党在推进高校反腐倡廉监督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高校反腐监督法规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刑罚严厉但不确定因素过多等缺陷,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监督高校腐败的法律应该是能够及时预防犯罪、监督犯罪、处罚犯罪的法律。打击高校腐败只能治标,预防高校腐败才是治本之策。我国高校反腐败法律的不确定性表现在数额的限制上,形成了同样性质的行为却得不到同样对待的结果。此外,法律中事实上往往把所收受的烟酒及形形色色的馈赠认为是灰色收入,不计入犯罪数额。所有这些,实质上是对高校腐败的放纵,因为它混淆了高校官员的是非观念。
(二)监督机构建设有待加强。
我国高校有一套较符合国情的监督机制。高校党代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权进行监督,高校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于同级党委,它们对于维护党纪、政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还有不断完善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监督机构体系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表现为:第一,由于高校党代会向高校党委负责,因而此权力机关不可能真正对它进行监督。第二,高校行政监督体系隶属于党的监督体系,有的高校主要领导不但凌驾于各种权力之上,还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监督。第三,高校党的纪检机关隶属于同级党委,纪委几乎无从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
(三)民主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高校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目前,大部分高校监督机构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只停留在学校规章制度等表面工作上,有的学校也建立了校务公开网站和宣传栏,但是公开的内容比较狭窄,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疑,公开的程序、制度等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
(四)高校腐败文化根深蒂固,腐败分子接力化。
高校腐败分子,认为他们手中拥有的权力与得到的报酬之间的悬殊太大,认为如果在位时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换取“应有”的价值是不可思议的。如当前“笑贫不笑贪”“送礼潜规则”以及“有关系你就没关系、没关系你就有关系”的“深奥”腐败文化在高校传播,使得当下腐败分子出现接力化的特点。
二、推进高校民主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问责制是推进高校民主监督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建立健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问责制有利于推进责任主体充分负起责任。高校管理干部的权力与职责是对等的,建立责任主体的问责制就是为了解决责任无法落实的怪象。任何责任主体,无论权力多大,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一旦权力超越职责范围或法律规定,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受到应有的处罚。因此可以说,有效的问责制是推进高校民主监督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衡量成熟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二)良好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高校民主监督的组织保证。
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需要一支专业、精干、高效的队伍。高等学校扩招带来了纪检监察队伍的不断扩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纪检队伍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做支撑,要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高校纪检队伍更要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国法,规范执行工作纪律,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维护好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新闻舆论“第三只手”的监督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有着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比拟的优势,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很强的心理压力。反腐败需要有新闻舆论的监督,它是高校民主监督的有力补充。高校反腐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重视广播、电视台、校报、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反腐倡廉网站,实行网上举报,事后奖励制度,进一步拓展高校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总之,高校民主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高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当下,正处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项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在对高校进行准确定位的同时,更需要认真监督高校中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例,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进一步扫清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障碍,为高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沈林.浅谈民主监督[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4).
[2]顾昭明,陈利平.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
[3]姚蔚.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1).
[4]侯志山.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和特征[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9,(1).
[5]祝光英.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0,(21).
[6]邓洪禹,骆广东.新形势下强化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探析[J].学理论, 2010,(5).
责任编辑朱守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