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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已于2006 年春季在西部地区率先实施。我们特以已实施“新机制”的甘肃某市的A、B 两县为例,对“新机制”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所引数据来自两县的统计公报和2006 年甘肃年鉴。
一、“新机制”下甘肃省A 县、B 县义务教育投入情况
1.“新机制”下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标准和范围
A、B 两县在2006 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新机制”。“新机制”的核心是对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和公用经费投入进行改革,所以,我们对这4 方面内容给予重点关注。
(1)免除学杂费情况
两县都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的学杂费。A 县共计79066 名学生,B 县共计34258 名学生。免除标准是:A 县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 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 元;A 县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 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 元。B 县初中每生每年200 元,小学每生每年150 元。B 县没有对生源进行农村和县镇的划分。
由于特殊教育的学生并未按照小学、初中进行统计,这里取较低的小学标准即每生每年150 元进行统计。
3.“新机制”实施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按照上述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和范围,我们可以计算出“新机制”下两县义务教育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即一个预算值,将此值与该县实际获得的资金进行比较,就可以推算出实施“新机制”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
在实际运作中,政府拨发的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是以公用性经费的形式拨付给学校的,因此,表3 把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资金合并为公用性经费。因中西部地区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已由中央全额承担,所以此处不再列出。
从表3 我们可以看出,各项资金的预算额均小于落实额,到位率达到了100% 以上。这些指标表现出一种积极的义务教育投入趋势。(此处的调查结果与本期11 页《西部农村校长眼中的“新机制”》一文的统计结果有较大差别)
2. 教育经费投入未充分关照薄弱区县
生均经费指数是指生均经费与人均GDP 之比(用Ce 表示)。生均经费指数=(人员性经费+公用性经费)/ 学生总数/ 人均GDP。其所依据的原理是,教育的投入主要是教师工资,教师的工资水平一般又与所在国家、地区的国民收入水平(通常以人均GDP 表示)相关。B 县小学Ce 为0.18,初中Ce 为0.19。甘肃省小学Ce 为0.17,初中Ce 为0.19。全国小学Ce 为0.12,初中Ce 为0.1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省域内义务教育投入并没有优先考虑省内财政薄弱的区县,仅仅依靠全省统一的标准进行投入,这种“一刀切”的经费投入方式需要改进。
3. 人员性经费投入依然不足
在实际调查中我们了解到,A、B 两县都存在教师缺编的情况,存在大量的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教师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优秀的英、音、体、美教师相对缺乏;在少数民族学校还缺乏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双语教师。这表明,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工资的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人员性经费的增长幅度,给各个地区提供更多的人员性经费以引进优秀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
4. 县级义务教育负债无处化解
“新机制”建立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困难的状况明显缓解,但各地在“普九”攻坚和税费改革后的排危扩建中形成的巨额教育负债却至今无法化解。A 县义务教育欠款6000 多万,B 县欠款1300 多万, 分别占各县一年内一般预算收入的262.92%、35.42%。对此债务,县级政府和学校的偿还能力都十分有限。解决这一问题,还有赖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有效协调。
参考文献:
[1] 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课题组.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M].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Z].国发[2005]43 号,2005.
[4] 甘肃省统计局.2006 甘肃年鉴[R].兰州:甘肃省统计局,2006.
(编辑孙金鑫)
一、“新机制”下甘肃省A 县、B 县义务教育投入情况
1.“新机制”下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标准和范围
A、B 两县在2006 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新机制”。“新机制”的核心是对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和公用经费投入进行改革,所以,我们对这4 方面内容给予重点关注。
(1)免除学杂费情况
两县都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的学杂费。A 县共计79066 名学生,B 县共计34258 名学生。免除标准是:A 县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 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 元;A 县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 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 元。B 县初中每生每年200 元,小学每生每年150 元。B 县没有对生源进行农村和县镇的划分。
由于特殊教育的学生并未按照小学、初中进行统计,这里取较低的小学标准即每生每年150 元进行统计。

3.“新机制”实施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按照上述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和范围,我们可以计算出“新机制”下两县义务教育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即一个预算值,将此值与该县实际获得的资金进行比较,就可以推算出实施“新机制”后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
在实际运作中,政府拨发的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是以公用性经费的形式拨付给学校的,因此,表3 把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资金合并为公用性经费。因中西部地区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已由中央全额承担,所以此处不再列出。
从表3 我们可以看出,各项资金的预算额均小于落实额,到位率达到了100% 以上。这些指标表现出一种积极的义务教育投入趋势。(此处的调查结果与本期11 页《西部农村校长眼中的“新机制”》一文的统计结果有较大差别)

2. 教育经费投入未充分关照薄弱区县
生均经费指数是指生均经费与人均GDP 之比(用Ce 表示)。生均经费指数=(人员性经费+公用性经费)/ 学生总数/ 人均GDP。其所依据的原理是,教育的投入主要是教师工资,教师的工资水平一般又与所在国家、地区的国民收入水平(通常以人均GDP 表示)相关。B 县小学Ce 为0.18,初中Ce 为0.19。甘肃省小学Ce 为0.17,初中Ce 为0.19。全国小学Ce 为0.12,初中Ce 为0.1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省域内义务教育投入并没有优先考虑省内财政薄弱的区县,仅仅依靠全省统一的标准进行投入,这种“一刀切”的经费投入方式需要改进。
3. 人员性经费投入依然不足
在实际调查中我们了解到,A、B 两县都存在教师缺编的情况,存在大量的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教师专业结构不够合理,优秀的英、音、体、美教师相对缺乏;在少数民族学校还缺乏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双语教师。这表明,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工资的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人员性经费的增长幅度,给各个地区提供更多的人员性经费以引进优秀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
4. 县级义务教育负债无处化解
“新机制”建立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困难的状况明显缓解,但各地在“普九”攻坚和税费改革后的排危扩建中形成的巨额教育负债却至今无法化解。A 县义务教育欠款6000 多万,B 县欠款1300 多万, 分别占各县一年内一般预算收入的262.92%、35.42%。对此债务,县级政府和学校的偿还能力都十分有限。解决这一问题,还有赖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有效协调。
参考文献:
[1] 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课题组.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研究[M].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Z].国发[2005]43 号,2005.
[4] 甘肃省统计局.2006 甘肃年鉴[R].兰州:甘肃省统计局,2006.
(编辑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