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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遭受虫灾的地区遍及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天津等地。农业部消息称,截至8月14日,黏虫发生面积近5000万亩,严重发生面积650万亩,发生面积之大、危害程度之重为近10年来之最。
8月22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下称“安华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郭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要在保险合同范围以内的玉米粗缩病和玉米螟这两种病虫害,保险公司都会赔偿,而黏虫不在其保险合同协议的范围内,属于免责条款。
山东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庆武认为。现在保险条款规定的病虫害种类偏少,保险公司考虑到农业保险本身效益不高,所以只规定了几种常见的病虫害种类,而像今年出现的黏虫,农民也许只能“认栽”,政策性农险的模式还需改进。
该不该赔?
记者获悉,吉林遭受虫灾的农民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理由是“虫灾非天灾,属于免责条款”,一时间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山东也出现了灾情,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呢?
郭明珠对记者说,“目前还没有关于黏虫的赔付勘察案例。”他介绍。公司承保的玉米地主要在济南、滨州、潍坊和菏泽,总共80多万亩。
在安华山东分公司的政策性玉米保险条款上,记者看到,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因雹灾、风灾、涝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在20%(含)以上;重大流行性病虫害(玉米粗缩病和玉米螟),以乡镇为单位,由省级核损定损专家鉴定损失率在50%以上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系主任李秉龙表示,按照保险合同的协议条款来看,黏虫不在其赔偿范围内,只要在投保前保险公司已声明,不予赔偿是合理的。但根据保险赔偿的“近因原则”,如果水灾致虫灾的理论成立,保险公司应该给农民理赔。
中国农业大学昆虫系博导、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副理事长高希武分析说,“目前无法判定是不是天灾,因为黏虫灾害的发生除了气候原因,还有其自身的发生规律。”“如果专家调研。鉴定最后为天灾,那这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是会赔偿的。”郭明珠说。“但如果不属于天灾,黏虫不在保险合同赔偿责任条款中,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他也提到,如果授保的农户遭受黏虫灾害损失严重,也可与政府协调,适当给予赔偿。
秦庆武强调,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刚刚起步,投保农民合同意识不强,对合同条款不明晰,应尤其注意免责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风险。
近日,财政部等部门在已拨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4亿元的基础上,再拨付2亿元,专项用于东北和华北北部玉米产区黏虫,以及南方稻区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害防治工作。
本刊编辑部
8月22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下称“安华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郭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要在保险合同范围以内的玉米粗缩病和玉米螟这两种病虫害,保险公司都会赔偿,而黏虫不在其保险合同协议的范围内,属于免责条款。
山东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庆武认为。现在保险条款规定的病虫害种类偏少,保险公司考虑到农业保险本身效益不高,所以只规定了几种常见的病虫害种类,而像今年出现的黏虫,农民也许只能“认栽”,政策性农险的模式还需改进。
该不该赔?
记者获悉,吉林遭受虫灾的农民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理由是“虫灾非天灾,属于免责条款”,一时间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山东也出现了灾情,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呢?
郭明珠对记者说,“目前还没有关于黏虫的赔付勘察案例。”他介绍。公司承保的玉米地主要在济南、滨州、潍坊和菏泽,总共80多万亩。
在安华山东分公司的政策性玉米保险条款上,记者看到,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因雹灾、风灾、涝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在20%(含)以上;重大流行性病虫害(玉米粗缩病和玉米螟),以乡镇为单位,由省级核损定损专家鉴定损失率在50%以上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系主任李秉龙表示,按照保险合同的协议条款来看,黏虫不在其赔偿范围内,只要在投保前保险公司已声明,不予赔偿是合理的。但根据保险赔偿的“近因原则”,如果水灾致虫灾的理论成立,保险公司应该给农民理赔。
中国农业大学昆虫系博导、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副理事长高希武分析说,“目前无法判定是不是天灾,因为黏虫灾害的发生除了气候原因,还有其自身的发生规律。”“如果专家调研。鉴定最后为天灾,那这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是会赔偿的。”郭明珠说。“但如果不属于天灾,黏虫不在保险合同赔偿责任条款中,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他也提到,如果授保的农户遭受黏虫灾害损失严重,也可与政府协调,适当给予赔偿。
秦庆武强调,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刚刚起步,投保农民合同意识不强,对合同条款不明晰,应尤其注意免责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风险。
近日,财政部等部门在已拨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4亿元的基础上,再拨付2亿元,专项用于东北和华北北部玉米产区黏虫,以及南方稻区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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