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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监管经过了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的初始阶段、偏重于整顿式、合规性监管的阶段,金融监管立法阶段以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阶段,伴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逐步发展起来,并最终实现了与人民银行职能的分离。金融监管的不同发展阶段顺应了不同形势的需要,而目前银行业监管职能的独立行使,既是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新需要,也对银行监管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