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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是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载体,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还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在我国,伴随“创新驱动战略”的提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了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对于中国31省市(港澳台除外)来讲,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创新资源与创新成果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测度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绩效、寻求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影响因素,对于有针对性地提升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绩效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相关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创新理论以及价值链理论,将文化产业创新从动态的角度划分为“生产要素投入—中间产出—最终产出”三个环节,其中包括“创新产出”和“创新收益”两个阶段。并以此为依据,将文化产业创新绩效划分为“创新产出阶段效率”和“创新收益阶段效率”两个部分,对每一阶段结合主成分分析方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这也是本文主要的两个创新点。本文实证研究内容则是在构建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SFA模型分别对中国31个省市的文化产业的“创新产出”效率和“创新收益”效率以及整体过程链效率分别测度效率并进行聚类分析。除此之外,还采用DEA方法对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各阶段的投入产出要素进行分析,结合空间计量方法,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供给需求水平等方面来寻求影响文化产业各创新阶段的因素,以期为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中国31省市文化产业在各创新阶段的创新水平都普遍较高,并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要普遍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基本呈现出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逐渐递减的阶梯式分布;对于各个省市而言,目前文化产业创新基本上都处于规模效益递增阶段,也就是说,仍可以通过大量的资源投入来获取相应的规模收益,但同时,为了提升各阶段创新效率,也应当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各省市文化产业各个创新阶段的效率之间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发现地区生产总人口总量、人均消费水平等因素都对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各个阶段效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提高各省市文化产业创新绩效,本文从宏观角度提出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加大税收优惠及政府采购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和人才政策等建议;从区域角度针对各类型省市分别提出提升文化产业创新绩效的建议,建议Ⅰ类型地区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继续扩大文化产业创新的规模并优化产业结构,Ⅱ类型地区要以提升“创新产出”阶段效率为跳板来提升文化产业创新整体过程的绩效,Ⅲ类型地区应当在发展经济前提下,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水平,Ⅳ类型地区则在保证自身“创新产出”效率的同时提升资源使用率,采取各种手段提升经济水平、促进消费,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其向Ⅰ类型地区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