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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房地产是房地产业与旅游业相互结合所衍生出来的的新兴行业,是房地产业的新“增长点”,具有附加值高、关联性强等特点,发展潜力较大,而目前我国旅游房地产理论研究比较薄弱,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着较大压力与挑战,深入开展旅游房地产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目前,山东省旅游房地产发展迅速,开发类型多样,特别是青岛、烟台、威海等海滨城市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旅游房地产群。但是,针对山东省海滨城市旅游房地产发展的理论研究较少。在这种背景下,探索和研究山东省海滨城市旅游房地产的开发模式问题,为规范旅游房地产的开发提供理论和借鉴,对于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旅游房地产而言,显得更为必要和迫切。本文首先在综合对比以往专家、学者对旅游房地产提出的概念的基础上,对旅游房地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总结概括了国内外旅游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其研究进展;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山东海滨城市旅游房地产的发展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对山东省海滨城市发展旅游房地产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社会条件、行业条件等基础条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指出山东省海滨城市开发旅游房地产面临的问题。并系统阐述了旅游房地产开发模式的特点,结合山东省海滨城市旅游房地产目前独特的发展状况将旅游房地产分为:旅游景点地产、分时度假、产权酒店、旅游商业房地产、郊区度假型居所、运动疗养康疗地产六大类,从概念、特征、发展的可行性、开发的优势条件、及典型案例几个方面对每种开发模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此基础上,针对提出的问题和特点,提出了山东省海滨城市旅游房地产开发的对策及建议,比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规划整合旅游与房地产资源、强调文化内涵、加强规范经营和行业自律等。期望能对山东省海滨城市的旅游房地产开发实践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最后通过对全文观点的概括,认为山东省海滨城市发展旅游房地产有较大的需求、良好的条件,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