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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集体土地被征收用来进行城市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征收制度已逐渐完善,特别是去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在措辞上把“拆迁”变为“征收”,结束了城市房屋行政强拆的历史,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尽管如此,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集体土地征收中依然存在大量问题亟待解决。今年,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将“深化农村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作为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集体土地征收立法的决心。现阶段我国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中,以上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征收的规制比较具体,但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尤其是近年来公益征收范围被不加节制地扩大及“暴力拆迁”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人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这表明了现有法律制度跟时代发展需要相脱节,修改现有法律并制定一部合乎时代发展要求的集体土地征收法迫在眉睫。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要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并使补偿方式多样化,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并要让司法发挥其公正最后防线的作用。从结构上,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此部分,首先解释集体土地征收的含义与法律特征,介绍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背景,最后论述集体土地征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简介域外关于土地征收的特色法律制度,进而总结出可供借鉴的几个方面。首先分别介绍美国土地征收中正当程序原则的运用、英国的“土地裁判所”制度,德国征收法律制度的“唇齿条款”、加拿大具有特色的征地程序和救济机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分类制度。然后对比提炼,得出域外土地征收可供我国借鉴的几个方面,分别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公共利益的合理界定,公正的程序,公平合理的补偿以及完善的争议解决救济机制。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进行剖析,发现其中的缺陷及缺陷背后的原因。首先介绍现行法律制度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然后探究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第四部分,思考如何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改革措施分别为健全公益征收模式,完善征收补偿措施,健全征收程序及完善争议解决和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