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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的稳定器,它的完善程度如何,对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养老保险基金关系着广大社会成员的养老保障,是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逐步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逐年积累起来的巨额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贬值的危险。这一制度的转换,造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空账运行”的状况,个人账户没有真正独立,资金也没有实行真正的积累,离真正规范的投资管理与运作还有一定距离。但是,我国政府在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方案设计中将制定“统账分离”制度,对统筹账户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将个人账户“做实”,形成真正的积累。如果个人账户“做实”,我国将会有更加巨大并且独立运营的养老保险基金,为了保证未来的支付,减小贬值风险,将养老保险基金有效地投资运营以保值增值就成必然之势。在将来的市场化运作中,为了防止养老基金投资的盲目性和投机行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如何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进行监管就成为首要课题。目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问题已经得到我国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但对投资监管的研究还很缺乏。然而,构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体系,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是维护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秩序,保障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试图站在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必要性与前提条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价值与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必要性,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希望站在理论的前沿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问题的研究作一些力所能及的理论铺垫。本文共分为五部分,每一章各成一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作一般性的考察。由于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