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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众多,耕地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制约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为了缓解这种矛盾,国家制定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目的就是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从而保护耕地的数量,其实质就是为了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过程中,为了保证补充耕地的生产能力与被占用的相当,就必须要从耕地的质量、产量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因此,一定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充分有力地保障补充耕地的实际生产力,积极探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困境之对策。 本文就是在此背景下,以“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中所面临的困境为入手点,分析造成这种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探讨如何应对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研究目的就是为了使补充的耕地与建设占用的耕地在生产力方面相当。研究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用综合指数法来确定各个衡量指标的分值,再进行加权得出补充耕地的生产能力的综合分值,最后确定补充耕地是否符合要求。 本文以江西省为例,结合九江、赣州、吉安三个地级市共12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调研情况,展开了对补充耕地质量标准的实证研究。首先对占用和补充的耕地质量进行了比较分析,运用了农用地等级、有机质含量和灌溉保证率三个指标,分别赋予一定分值,然后加权平均得出一个综合分值作为最后结果进行比较,以判别补充耕地在质量上是否与被占用耕地相当。其次,运用标准量亩产量和主要种植作物作为评价指标,对补充耕地的实际生产能力与被占用前的生产能力进行比较分析;第三,对补充耕地的后续地力培育措施进行评价分析;最后,结合以上三方面的分析结果得出一个结论。 本文的最后部分是根据上述分析总结出的困境,然后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为“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