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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于协调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来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薪酬制度安排,股权激励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欧美等国都有成功案例,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动力。而目前在我国,股权激励仍然处于新生的、发展的阶段,既有欣欣向荣的良好态势,也在探索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上海家化2007至2016年10年间,不同产权背景下的三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分析,纵向对比了在国有和民营背景下,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实施情况,激励动因和激励有效性的变化,希望通过该案例探究产权性质对于股权激励动机以及有效性的影响。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上海家化历次股权激励的梳理和回顾,详细对比分析了不同阶段股权激励的具体条款,发现上海家化在国企时代,其股权激励具有浓厚的福利色彩,方案出台滞后,行权条款设置不科学,激励范围也主要局限于核心管理层,在方案出台后并未受到市场的欢迎,累计超额收益率反而为负,同时股权激励提出要求的当年业绩出现异常增长,反而令人怀疑是否存在业绩操纵之嫌。总体来说,这一次股权激励更像是管理层为了谋取福利而作出的薪酬制度安排,没有实现“激励”的初衷。随着上海家化改制完成,以及原国企时代的管理者离开公司,股东对于公司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干预性更强,在详细分析并与之前的方案进行对比后发现,后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设置更加科学,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从动因来讲,体现出比较强的激励性,从结果来看,对于公司的业绩和股价也有比较明显的提振作用。通过对上海家化案例的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在不同的产权背景下其方案特点,实施的动因,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等都迥然不同,对于公司自身来说,股权激励无疑是一种调解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利益的优秀的制度安排,但是如何让这种安排不被操纵,真正发挥作用,使双方共同受益,需要公司内部治理的提升和外部市场制约的加强。而监管部门对于这两种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进行股权激励时也应该区别对待,应有不同的监管思路和政策设置,在本文的末尾也对于这两种企业应如何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提出了相应的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建议。从学术角度来说,本文为不同产权性质企业股权激励的不同表现提供了证据,日后在进行股权激励理论和实证研究时,将两者分开进行讨论将是更好的选择。虽然上海家化的股权激励属于个案,但是它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企和民企在股权激励中的不同特色,希望可以为日后的理论研究和市场实践提供参考。当然,对于研究结论的可推广性和普遍性,仍然有待于日后更多实证研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