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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是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被认为是“最麻烦”的案件。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频发、高发,目前案件数处于高位运行。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每年法院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已达1万余件,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总数排在第四位。由于这些案件普遍存在着审限长、诉讼费用高、患者败诉率高等问题,最终迫使受害患者案结事不了,拖着病残之躯走上漫长的上访之路。而有些受害患者在权衡维权成本之后,直接选择了“医闹”、暴力索赔等不理性方式进行维权,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笔者认为,受害患者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是医患纠纷不断升级的根本原因,而造成受害患者这种境况,法律难辞其咎!本文将从患者权利设置、为患者维权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等方面,论述如何加强对深陷医患纠纷中患者权利的保护。第一部分包括导论和第一章。导论部分论述选题背景、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等内容;第一章概述患者权利。其中,第一节介绍了对患者的再认识;第二节提出了患者权利的概念,根据患者权利产生的依据、效力范围、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分类,从社会层面实证层面对患者权利进行了考察,阐明了患者权利的法哲学基础,论述了保护医患纠纷中患者权利的必要性,即保护患者权利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是平衡医患关系的客观需要,顺应了世界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第二部分主要运用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论述患者权利产生的依据,为下文论述患者权利奠定基础,这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二章论述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其中,第一节介绍了有关医疗行为界定的几种观点,及本文对医疗行为的界定。第二节阐述了医疗行为具有的道德性、专业性、高度风险性、侵害性等特殊性,并交代了根据医疗行为每一种特性产生的患者权利,以及对与医疗行为特殊性相关问题的观点。这些问题有:医疗机构“见死不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医疗风险现实化后由谁来承担责任;医疗行为对患者合理侵害的范围等问题。第三章讨论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定位。其中,第一节和第二节交代了医患关系的定义和模式;第三节对有关医患关系性质的各种主要学说进行了讨论,并重点分析了合同关系说、侵权行为说、消费关系说等民事法律关系说。最后,本文提出,医患关系是消费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的竞合,有关医患关系性质的争论远不是学理上的争论,而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利益之争的观点。第四节论述了患者在医患纠纷中定位为消费者、医疗损害受害者、合同一方当事人三种身份中哪一种更有利于其维护权利。第三部分主要运用实证和比较的研究方法,论述患者享有哪些权利及对应的保护措施,本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阐述了在侵权损害关系中,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自主决定权、获得紧急抢救权;第五章论述了在合同关系中,患者享有强制缔约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抗辩权,以及患者创设的权利,如优生选择权。此外,还论述了患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获得的保护,以及对医疗合同中有关患者人身伤害免责条款进行的规制;并阐明在消费关系中,患者享有“强买强卖”权、“先服务后买单”权,患者在消费关系中哪些权利应当受到限制。第四部分即第六章,运用了比较、实证等方法,研究如何加强患者在医患纠纷中的权利保护。第一节介绍了我国医患纠纷中患者权利保护的现状。第二节分析了我国患者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在立法上仍存在“二元化”问题,法律法规杂乱不成体系、且多体现医疗机构利益、缺乏对医疗责任保险的强制性规定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患者维权成本过高、鉴定“混乱”、法官过分依赖鉴定结论、刑民不分现象严重、患者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等问题。第三节首先介绍了美国、德国、新西兰、日本几个代表性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对医患纠纷的处理,及对患者采取的保护性措施,并从中归纳出四点值得我国借鉴的患者权利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加强患者权利保护的措施,具体包括:在立法上对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确立患者生命健康权至上的立法原则、制定一部《患者权利保护法》、确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在司法实践中,通过设立医患纠纷合议庭、建立患者权利争讼的快速解决机制、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等措施,切实保护患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