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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经长期的社会治安防控实践探索后,舟山市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社会治安形势和治安防控体系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治安防控体系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而调整。舟山市作为我国第一大群岛,具有海岛防控资源分散、海上治安防控规律特殊等不同于内陆城市的客观情况,但国内针对群岛地区的治安防控体系研究较少,使得这类地区的治安防控体系往往是参照了内陆城市的方式方法,而忽略其特殊性,这种情况下建立的治安防控体系并不完全适合群岛地区。因此,根据舟山市的实际情况,研究适用于舟山市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对护航地方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关于犯罪预防控制、警务模式、警务评价等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相关的经验,为研究舟山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奠定基础。运用社会控制理论、犯罪预防理论、无增长改善理论、公共管理理论对当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践进行分析,为如何优化舟山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出了解决路径。在回顾舟山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践,分析当前舟山城乡的治安状况后,指出了现阶段存在的决策信息不全面、过程监督不规范、结果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了以效果评价为基础工具研究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对策的解决途径,为该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在建立适用于舟山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评价模型后,经有效性分析,该模型能为舟山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精确、量化的效果评价,可为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参考。最后,以整个舟山市为研究对象,对该市的社会治安防控情况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一是当前舟山市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整体上是有效的;二是各项防控措施中社区警务与防范工作相对于其他措施更为重要,但当前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据此,笔者从社区警务与防范入手提出了优化舟山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六大实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