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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银行间信用债市场发展迅猛,2018年我国银行间信用债累计发行29.26万亿,较2017年增长约11%,保持连续多年持续增长的势头。在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债券品种日益丰富,金融债、企业债、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等,给实体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的重要通道,也是我国金融投资领域最大最重要的主战场之一。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银行间信用债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从监管的层面看,出于保护投资者、规避道德风险的目的而设置的一些监管规定,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同时客观上也造成不同信用等级债券的市场割裂。从投资的角度看,不同类型的机构因资金规模不同、负债端稳定性不同,导致实际业务中投资机构的偏好与理论上的风险收益偏好有所不同,包含了很多个性因素。从债券发行业务的角度看,由于场外市场信息存在不透明、不完善,非标准化业务的外部干扰以及一些约定俗成的市场规则,使得在债券发行阶段有很多与风险收益无关的外生因素影响了债券价格。综合以上这些因素,实际业务中的债券发行定价与理论上的债券内在价值必然存在一定偏差。资产价格与理论价值如果完全无偏差,则一切主动投资都将丧失存在的意义。找到银行间信用债定价中价格偏差形成的内在逻辑,并从中提炼出投资建议,以挖掘市场机会,规避信用风险,是本文希望达到的目标。
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首先,对中外学者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梳理,在当前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思考做进一步的延展和补充,确立本文应该切入的角度与方向;其次,全面剖析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债的市场现状,找到实际业务与经典理论之间的差异,以及近年来违约事件频发之后的市场新变化,提出初步的理论设想和研究假设;最后,结合文献理论与市场现状确立实证模型,依据研究假设选取适当的数据指标和样本,开展实证研究,从数据上对理论设想进行佐证。经过系统性的文献综述,本文发现,国内外研究已经在信用债发行定价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进一步探索的空间,比如在信用债违约的问题上,由于信用债违约是最近几年刚刚开始蔓延,数据样本的绝对数量比较少,因此目前对违约因素的考量,或采用拟合值、或停留在理论分析,都难以令人满意。再比如在结合市场实务方面,将债券发行定价与投资主体的行为逻辑之间建立联系,相关的研究还比较少。此外,针对不同信用等级信用债券的监管规定,导致的信用市场割裂,将这一现象应用于债券信用风险测度的研究比较多,应用于债券定价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我国银行间信用债市场的全面剖析发现,当前我国信用债发行价格的形成,归根到底是由债券发行企业,即债券供给方,和债券投资机构,即债券需求方,双方之间供需平衡决定的。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主承销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行方,发行企业的财务能力,股东背景,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债券违约率都影响着发行定价。在投资方,不同类型机构的投资需求差异,会引发不同信用资质的债券在发行定价上呈现不同的特征。
基于以上综合论证,本文认为应该从信用债发行与投资的供需关系角度出发,把个体违约的数据转化成区域违约情况比率,加入主承销商因素以及其他传统定价理论中涵盖的因素,选取银行间市场较有代表性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数据样本开展实证研究。最终得出结论:无风险收益率、主承销商、企业自身财务状况和股权背景为影响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发行定价的共性因素;而债券发行规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违约情况和金融市场环境在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发行定价上呈现出不同特征,造成这一现象实质是由市场的割裂、信息不完全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投资逻辑共同促成的,与本文的理论分析相吻合。基于以上的结论,本文分别从择时和择券两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投资建议,同时也提示价格高估带来的风险。
本文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首先,对中外学者的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梳理,在当前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的思考做进一步的延展和补充,确立本文应该切入的角度与方向;其次,全面剖析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债的市场现状,找到实际业务与经典理论之间的差异,以及近年来违约事件频发之后的市场新变化,提出初步的理论设想和研究假设;最后,结合文献理论与市场现状确立实证模型,依据研究假设选取适当的数据指标和样本,开展实证研究,从数据上对理论设想进行佐证。经过系统性的文献综述,本文发现,国内外研究已经在信用债发行定价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进一步探索的空间,比如在信用债违约的问题上,由于信用债违约是最近几年刚刚开始蔓延,数据样本的绝对数量比较少,因此目前对违约因素的考量,或采用拟合值、或停留在理论分析,都难以令人满意。再比如在结合市场实务方面,将债券发行定价与投资主体的行为逻辑之间建立联系,相关的研究还比较少。此外,针对不同信用等级信用债券的监管规定,导致的信用市场割裂,将这一现象应用于债券信用风险测度的研究比较多,应用于债券定价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通过对我国银行间信用债市场的全面剖析发现,当前我国信用债发行价格的形成,归根到底是由债券发行企业,即债券供给方,和债券投资机构,即债券需求方,双方之间供需平衡决定的。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主承销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行方,发行企业的财务能力,股东背景,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债券违约率都影响着发行定价。在投资方,不同类型机构的投资需求差异,会引发不同信用资质的债券在发行定价上呈现不同的特征。
基于以上综合论证,本文认为应该从信用债发行与投资的供需关系角度出发,把个体违约的数据转化成区域违约情况比率,加入主承销商因素以及其他传统定价理论中涵盖的因素,选取银行间市场较有代表性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数据样本开展实证研究。最终得出结论:无风险收益率、主承销商、企业自身财务状况和股权背景为影响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发行定价的共性因素;而债券发行规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违约情况和金融市场环境在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发行定价上呈现出不同特征,造成这一现象实质是由市场的割裂、信息不完全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投资逻辑共同促成的,与本文的理论分析相吻合。基于以上的结论,本文分别从择时和择券两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投资建议,同时也提示价格高估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