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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看,近几十年欧美等主要发达经济体经历了财富极为不平等的发展过程,面临巨富阶层爆炸式增长的趋势,预示着较为悲观的未来财富分配格局。托马斯·皮凯蒂(2014)分析指出,其中根源在于: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机制下,资本收益率显著高于经济增长率。
相比西方,中国因自身体制、发展阶段和环境上的特殊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金融化趋势明显,以股市、房地产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居民实现了财富的增长和财富结构的优化。但从当前客观情况看,以贫富差距增大为代表,社会不平等问题正在凸显。相矛盾的是,经相关研究和本文对CGSS2015数据库中我国城市居民样本数据的考察,我国城市居民的社会公平感反而趋于积极、正面化。
基于上述,本文着力关注两个问题:为什么在社会财富分配明显不平等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居民的社会公平感反而趋于积极?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持有情况是否有助于解释这一趋势?
本文以财产性资产为重要切入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当前资本的重要性丝毫未减,但属性已发生改变,过去是以土地为主,而今天则以住宅、工业和金融资产为主,中国目前非常高的存款率、投资率和房价会极大影响社会生活;第二,经中国数十年来的市场化改革,金融化进程加剧,市场意识渐渐深入人心,城市居民可能习惯于将取得的成就归因于个体本身,而不一定归因于客观的体制、社会现实,从财产性资产中获益是他们归因的重要推动因素。
另外,据现有研究对公平感形成机制的解释,主要有结构决定论、相对剥夺论和社会共识论三种理论视角,从不同层面奠定了公平感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中,结构决定论指出人们会出于自利动机对公平感做出判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人更倾向于认可当前的分配方式和状况,持有更高的公平感;相对剥夺论指出人们会通过与参照群体比较对公平感做出判断,存在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两个维度,横向比较依据是周围其他人的生活状况,纵向比较依据是自己过去的生活状况,当民众在比较中处于更优越地位便会持有更高的公平感;社会共识论强调社会中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规范习俗等社会建构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对公平感的判断,尤其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财富分配由平均主义向应得分配方式过渡,可能较大程度影响民众的公平感。但以上视角更多在机制层面进行讨论,在与不同社会实践的结合上,还存在一定空白,尤其在中国改革开放特殊环境下,我国城市居民财产性资产的变化将如何影响其社会公平感,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在研究策略上,本文利用“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数据库,综合运用Logistic多元有序回归分析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研究问题展开分析。在研究结论上,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发现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会影响其社会公平感,但不同类型资产的影响效果不同,房产拥有量与社会公平感正相关,但持有金融资产起相反作用。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结合公平感研究中的三大理论视角,将其操作化为“社会结构因素”、“相对剥夺因素”和“工作价值观因素”,一方面考察三大因素对我国城市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另一方面将前两个因素作为中介变量,具体考察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对其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方式,结果表示,房产资产可以通过中介机制间接地影响社会公平感,结构决定论和相对剥夺论都可以解释这一中介效应,并且结构决定论的解释力更强。
总体而言,本文着力关注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对其社会公平感的影响,理论上为现有研究分析民众公平感的影响因素补充了新的变量,更贴合我国当前市场化改革深入发展、金融化趋势日渐明显的现实;实践上有助于解释我国客观贫富差距现象与城市居民主观社会公平感提升的矛盾现象,为我国更好地平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提供了一定参考。但本文也存在一定局限,第一是在财产性资产变量的选择上,本文的选择范围受CGSS2015已有数据的约束,较难根据现实需要进行扩展;第二是在社会公平感的涉及范围上,本文主要考虑的是被访者对社会资源总体分配状况和分配方式的感知,缺乏对许多更局部因素的具体考察;第三是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本文关注中国城市居民整体,暂未对不同阶层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分析讨论,事实上不同社会阶层间甚至同一阶层内都存在极大的不平等现象。这些问题尚待未来研究进行改进和深入探讨。
相比西方,中国因自身体制、发展阶段和环境上的特殊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金融化趋势明显,以股市、房地产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居民实现了财富的增长和财富结构的优化。但从当前客观情况看,以贫富差距增大为代表,社会不平等问题正在凸显。相矛盾的是,经相关研究和本文对CGSS2015数据库中我国城市居民样本数据的考察,我国城市居民的社会公平感反而趋于积极、正面化。
基于上述,本文着力关注两个问题:为什么在社会财富分配明显不平等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居民的社会公平感反而趋于积极?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持有情况是否有助于解释这一趋势?
本文以财产性资产为重要切入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当前资本的重要性丝毫未减,但属性已发生改变,过去是以土地为主,而今天则以住宅、工业和金融资产为主,中国目前非常高的存款率、投资率和房价会极大影响社会生活;第二,经中国数十年来的市场化改革,金融化进程加剧,市场意识渐渐深入人心,城市居民可能习惯于将取得的成就归因于个体本身,而不一定归因于客观的体制、社会现实,从财产性资产中获益是他们归因的重要推动因素。
另外,据现有研究对公平感形成机制的解释,主要有结构决定论、相对剥夺论和社会共识论三种理论视角,从不同层面奠定了公平感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中,结构决定论指出人们会出于自利动机对公平感做出判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人更倾向于认可当前的分配方式和状况,持有更高的公平感;相对剥夺论指出人们会通过与参照群体比较对公平感做出判断,存在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两个维度,横向比较依据是周围其他人的生活状况,纵向比较依据是自己过去的生活状况,当民众在比较中处于更优越地位便会持有更高的公平感;社会共识论强调社会中长期以来形成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规范习俗等社会建构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对公平感的判断,尤其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财富分配由平均主义向应得分配方式过渡,可能较大程度影响民众的公平感。但以上视角更多在机制层面进行讨论,在与不同社会实践的结合上,还存在一定空白,尤其在中国改革开放特殊环境下,我国城市居民财产性资产的变化将如何影响其社会公平感,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在研究策略上,本文利用“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数据库,综合运用Logistic多元有序回归分析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研究问题展开分析。在研究结论上,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发现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会影响其社会公平感,但不同类型资产的影响效果不同,房产拥有量与社会公平感正相关,但持有金融资产起相反作用。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结合公平感研究中的三大理论视角,将其操作化为“社会结构因素”、“相对剥夺因素”和“工作价值观因素”,一方面考察三大因素对我国城市居民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另一方面将前两个因素作为中介变量,具体考察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对其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方式,结果表示,房产资产可以通过中介机制间接地影响社会公平感,结构决定论和相对剥夺论都可以解释这一中介效应,并且结构决定论的解释力更强。
总体而言,本文着力关注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资产对其社会公平感的影响,理论上为现有研究分析民众公平感的影响因素补充了新的变量,更贴合我国当前市场化改革深入发展、金融化趋势日渐明显的现实;实践上有助于解释我国客观贫富差距现象与城市居民主观社会公平感提升的矛盾现象,为我国更好地平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提供了一定参考。但本文也存在一定局限,第一是在财产性资产变量的选择上,本文的选择范围受CGSS2015已有数据的约束,较难根据现实需要进行扩展;第二是在社会公平感的涉及范围上,本文主要考虑的是被访者对社会资源总体分配状况和分配方式的感知,缺乏对许多更局部因素的具体考察;第三是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本文关注中国城市居民整体,暂未对不同阶层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分析讨论,事实上不同社会阶层间甚至同一阶层内都存在极大的不平等现象。这些问题尚待未来研究进行改进和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