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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股权激励被公司治理专家认为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激励措施。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开始于在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越来越多。2006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权激励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
但我国股权激励制度仍处于起步与试行阶段,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前沿的研究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晚、与国际惯例存在一些差距。2006年2月l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规范了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但《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规范还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些差距,是会计实务界的一个难题。
随着股权激励业务的发展,将对会计准则提出新的要求,准则也应随着实务的发展而作出相应补充。本人拟站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问题(包括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全面细致的讨论。
本文先是回顾了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包括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理论支持和具体的股权激励模式。然后,通过与西方有关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准则规范的比较,在我国会计准则框架下全面介绍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就中捷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最后一部分为股权激励会计准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期望通过本文构建出股权激励会计的完整理论与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