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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闽常综[2019]19号)收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从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金融回归本源、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国资报告工作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