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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西残疾人教育事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以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载体、教育性质和方式“四维一体”的完整体系。树立科学的残疾人终身教育观、成立四级政府残疾人教育管理机构、大力发展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优化地方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以及大胆尝试建立地方性残疾人终身教育法规是构建江西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策略。
关键词:江西省 残疾人 终身教育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我国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江西残疾人教育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江西省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策略。
一、江西省残疾人教育的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江西省残疾人教育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
1.江西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基本成就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江西部分)的结果显示,在江西省残疾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为1.1万人,高中和中专程度的残疾人为9.4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34.3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01.8万人。
(1)受教育人占所有残疾人的比例明显提高。根据1987年第一次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所有残疾人中,文化程度在小学及小学以上的残疾人占所有残疾人总数比例为29.58%,到200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53.09%,上升了23.51个百分点,而且包括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各个学历层次的残疾人所占比例分别提高了0.91、1.72、8.43和13.17个百分点。
(2)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有较大幅度提高。1987年,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5.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6.14%,有43.49%在普通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006年,学龄残疾儿童有11.97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4.34%,有66.96%正在普通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提高了23.47个百分点。
(3)成年残疾人文盲人比例大幅度降低。1987年,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残疾人文盲人口占总残疾人口比例为72.65%,到2006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4.73%,下降了27.92个百分点。
2.江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残疾人教育与正常人教育差距很大,残疾人儿童就学率较低,职业教育机会少,文盲人数多。调查数据表明,江西现有学龄残疾儿童少年约11.97万人中,仍有3.95万约占总数33%的学龄儿童未能接受普通教育或特殊学校教育。残疾人文盲率虽然比1987年低了26.62个百分点,但仍高于社会8.02%的水平,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残疾人达115.16万人,占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残疾人总数的44.73%。残疾人大专以上高学历比例仅为0.40%,远低于社会4.65%的水平。
(2)从各类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看,残疾人内部受教育状况也很不平衡。以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为例,视力残疾的为2.86%、听力残疾的为3.18%、言语残疾的为4.44%、肢体残疾的为6.57%、智力残疾的为0.21%、精神残疾的为6.00%、多重残疾的为1.12%。
(3)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农村残疾人不识字率高出城市10.42个百分点,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比城市低7.2、5.78和7.93个百分点。
(3)教学单位数量严重不足。全省针对残疾人学龄儿童教育的义务教育特教班只有69个,仍有相当一部分县(市)没有特教班,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正常人。
二、构建江西省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策略
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根本目标是最大限度开发残疾人的潜能,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发展完善个性和人格,学会生存和发展,进而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与社会协调和持续发展。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以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载体、教育性质和方式“四维一体”的完整体系。就江西而言,要构建科学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至少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全社会要树立科学的残疾人终身教育观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建设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残疾人终身教育作为国民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残疾人终身教育机构
残疾人终身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的设置上必须与国民终身教育机构的设置有机结合起来。虽然江西还没有设立终身教育机构,但我们的设想是: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全省性的残疾人终身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隶属于全省终身教育管理委员会),可由主管全省残联工作的副省长兼任组长,省教育厅和省残联的一把手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兼任成员。工作组决定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厅主管特殊教育的副厅长担任,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协调有关实施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具体工作。在省残疾人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省市(地)、县、乡(镇)各级政府亦相应建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领导班子,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管理系统。
3.大力发展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优化各地方教育资源
江西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一是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目前,江西义务教育特教班,尤其是特殊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数量还相当少,这是导致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正常人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二是要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统筹规划和利用本地区现有的学校教育网络、社区教育网络、政府培训网络、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网络、企校合作网络、电脑国际网络等资源;统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残联工作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终身教育职能,分解并完成预定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任务。
4.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之残疾人终身教育的特殊性,因此政府必须在资金投入上起主导作用。一是资金投入的数量必须占主导,除了九年义务教育,还包括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这就要求政府各级财政要向教育倾斜,在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增设适当比例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专项投入,并列入每年的编制预算。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凑、融资的主导作用。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充分利用市场规律,如成立残疾人终身教育发展基金会,吸收民间资金,接受发达地区、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及海外友好人士的捐赠。
5.大胆尝试建立地方性残疾人终身教育法规
对于终身教育,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立法,更没有残疾人终身教育方面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就在实际工作中给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带来了制度上的空白。鉴于这种局面,对于江西来说或许也是一个契机,在国家尚无对应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行一步,主动积极向外学习借鉴相关立法的经验和成果:一是借鉴国外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较完善国家的经验,如美国、韩国、日本;二是吸收发达地区省市如福建、广东、上海等关于终身教育、残疾人教育的立法成果。在此基础上,尝试建立适合江西发展的地方性残疾人终身教育法规。
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江西在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自身的实际,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资料来源:由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委托本人完成的课题《社会转型期江西省残疾人事业战略性综合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参见:徐效钢主编.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研究汇编[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45-66.
[2] 本书编写组.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6-37。(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黄婉琼
关键词:江西省 残疾人 终身教育体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我国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江西残疾人教育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江西省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策略。
一、江西省残疾人教育的基本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江西省残疾人教育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
1.江西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基本成就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江西部分)的结果显示,在江西省残疾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为1.1万人,高中和中专程度的残疾人为9.4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34.3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01.8万人。
(1)受教育人占所有残疾人的比例明显提高。根据1987年第一次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所有残疾人中,文化程度在小学及小学以上的残疾人占所有残疾人总数比例为29.58%,到200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53.09%,上升了23.51个百分点,而且包括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各个学历层次的残疾人所占比例分别提高了0.91、1.72、8.43和13.17个百分点。
(2)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有较大幅度提高。1987年,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5.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16.14%,有43.49%在普通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006年,学龄残疾儿童有11.97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4.34%,有66.96%正在普通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提高了23.47个百分点。
(3)成年残疾人文盲人比例大幅度降低。1987年,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残疾人文盲人口占总残疾人口比例为72.65%,到2006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4.73%,下降了27.92个百分点。
2.江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残疾人教育与正常人教育差距很大,残疾人儿童就学率较低,职业教育机会少,文盲人数多。调查数据表明,江西现有学龄残疾儿童少年约11.97万人中,仍有3.95万约占总数33%的学龄儿童未能接受普通教育或特殊学校教育。残疾人文盲率虽然比1987年低了26.62个百分点,但仍高于社会8.02%的水平,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残疾人达115.16万人,占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残疾人总数的44.73%。残疾人大专以上高学历比例仅为0.40%,远低于社会4.65%的水平。
(2)从各类残疾人受教育程度看,残疾人内部受教育状况也很不平衡。以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为例,视力残疾的为2.86%、听力残疾的为3.18%、言语残疾的为4.44%、肢体残疾的为6.57%、智力残疾的为0.21%、精神残疾的为6.00%、多重残疾的为1.12%。
(3)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农村残疾人不识字率高出城市10.42个百分点,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比城市低7.2、5.78和7.93个百分点。
(3)教学单位数量严重不足。全省针对残疾人学龄儿童教育的义务教育特教班只有69个,仍有相当一部分县(市)没有特教班,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正常人。
二、构建江西省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策略
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根本目标是最大限度开发残疾人的潜能,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发展完善个性和人格,学会生存和发展,进而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与社会协调和持续发展。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以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载体、教育性质和方式“四维一体”的完整体系。就江西而言,要构建科学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至少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全社会要树立科学的残疾人终身教育观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建设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残疾人终身教育作为国民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残疾人终身教育机构
残疾人终身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的设置上必须与国民终身教育机构的设置有机结合起来。虽然江西还没有设立终身教育机构,但我们的设想是: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全省性的残疾人终身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隶属于全省终身教育管理委员会),可由主管全省残联工作的副省长兼任组长,省教育厅和省残联的一把手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兼任成员。工作组决定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厅主管特殊教育的副厅长担任,负责统一规划、管理协调有关实施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具体工作。在省残疾人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省市(地)、县、乡(镇)各级政府亦相应建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领导班子,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管理系统。
3.大力发展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优化各地方教育资源
江西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一是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目前,江西义务教育特教班,尤其是特殊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数量还相当少,这是导致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正常人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二是要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统筹规划和利用本地区现有的学校教育网络、社区教育网络、政府培训网络、成人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网络、企校合作网络、电脑国际网络等资源;统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残联工作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终身教育职能,分解并完成预定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任务。
4.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之残疾人终身教育的特殊性,因此政府必须在资金投入上起主导作用。一是资金投入的数量必须占主导,除了九年义务教育,还包括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这就要求政府各级财政要向教育倾斜,在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增设适当比例的残疾人终身教育专项投入,并列入每年的编制预算。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凑、融资的主导作用。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充分利用市场规律,如成立残疾人终身教育发展基金会,吸收民间资金,接受发达地区、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及海外友好人士的捐赠。
5.大胆尝试建立地方性残疾人终身教育法规
对于终身教育,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立法,更没有残疾人终身教育方面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就在实际工作中给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带来了制度上的空白。鉴于这种局面,对于江西来说或许也是一个契机,在国家尚无对应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行一步,主动积极向外学习借鉴相关立法的经验和成果:一是借鉴国外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较完善国家的经验,如美国、韩国、日本;二是吸收发达地区省市如福建、广东、上海等关于终身教育、残疾人教育的立法成果。在此基础上,尝试建立适合江西发展的地方性残疾人终身教育法规。
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江西在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自身的实际,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资料来源:由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委托本人完成的课题《社会转型期江西省残疾人事业战略性综合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参见:徐效钢主编.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研究汇编[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9.45-66.
[2] 本书编写组.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6-37。(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黄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