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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决议形式通过《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本文是基于此背景下,就公约的基本内容以及公约生效后对船舶配套产品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作简要介绍和分析;并以船用柴油机为例,探索与研究建立适用于船舶配套产品企业的以MD&SDoC管理程序、供应链有害物质管理程序、检测与认证管理程序为主的有害物质风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