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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种类日益繁多,农户家中电视机、电冰箱、电磁炉、消毒柜等电器一应俱全。这些电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使用这些电器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旦对电器产品的性能不了解,维护保养及操作方法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火灾。
【关键词】电气火灾;火灾事故;调查
随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种类日益繁多,农户家中电视机、电冰箱、电磁炉、消毒柜等电器一应俱全。这些电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使用这些电器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旦对电器产品的性能不了解,维护保养及操作方法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火灾。近年来,农村电网改造,更换了部分电气线路,但有些农户家中的电气线路未能及时得到更换,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电气线路未进行必要的穿管保护,加之家中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以上种种情况都为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笔者参加过大理市辖区内发生的多起电气火灾事故勘验。如:
2008年11月23日,大理市大理镇大理古城护国路172号发生火灾,经查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2009年8月14日,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机房发生火灾,经查为配线柜主电源线短路引发火灾;
2010年12月30日,文明街7号发生火灾,经查为短路引发火灾。
现以大理市大理镇大理古城护国路172号火灾为例,谈谈自己的一点勘验心得。
2008年11月23日19时许,大理市大理镇护国路172号发生火灾。此起火灾烧毁砖木结构房屋6间,以及床、衣柜、衣物、粮食和家电等物品。
由于该起火灾发生在大理古城,且火灾涉及多名当事人,所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火灾发生后领导指示迅速展开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立即组成火灾事故调查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混乱不堪,围观的群众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议论、猜测着火灾发生的种种原因,个别群众情绪激动,无法接受火灾发生的事实。调查人员立即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但他们都只是小声议论,对于调查人员的询问都避而不谈。火灾事故调查询问工作开战啊遇到了困难。后经过多方走访、询问,才从社区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该院内住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生活比较困难,此次火灾烧毁了他们几年来的积蓄。通过询问发现,平日里院内邻里关系还算和睦,近期没有人员发生任何口角。火灾事故的当事人均为白族民众,平时都是用白族话交流,调查小组立即找来会白族话的调查员对群众进行进一步询问。了解到火灾发生前,并没有陌生人进入院内;院子内的三家租户用电是采用统一供电的模式(即每天早上8点断电,晚上19点供电);火灾发生前周围住户的用电情况出现异常,19时20分左右,出现电灯闪了几下,灯光变暗,电灯闪烁但是没有熄灭等情况。
了解清楚火场初步情况后,调查人员针对房屋烧损情况,理清了火灾现场勘查的思路,确定了火灾勘查的重点区域。第二天,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经初步勘验发现马某户房屋烧损程度较重,屋顶横梁、檩条已经严重炭化,但未完全塌落。马某户两侧房屋烧损程度较马某户轻。针对房屋烧损情况,调查人员确定了火灾勘查的重点区域为马某户。调查人员立即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调查,了解到火灾发生前马某户家中无人,最后离开家的人员是在火灾发生前半小时,其间,并未发现有陌生人进入马某户。
此时的工作重心转为寻找该起火灾的起火点,这是一个艰苦而且漫长的过程。经勘验发现,马某户屋内物品烧毁严重,屋内物品烧损程度由北向南逐渐减轻。屋内北墙玻璃窗下放置有一张木床,床头已烧毁,仅存床头支架炭化物。南墙下堆放有木炭,用于装木炭的白色塑料编织袋尚存,木炭未过火。由此调查人员确定了火势蔓延的方向,初步判断了起火点位于马某户客厅北墙下。客厅北墙下物品烧毁严重,并已炭化,无法寻找到可能引发火灾的“蛛丝马迹”。调查人员从马某的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入手。经询问了解到,马某户在古城菜市场经营烧烤店,一日三餐均在烧烤店,晚上回到着火房屋处休息。着火房屋内并无液化气灶、火炉等用具,由此调查人员排除了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可能。
调查人员经过专项和细项勘验,认真查看了房屋电气线路布置情况,发现该户房屋内放置的冰柜、脱毛机、电视、电饭煲等电器均已过火。客厅北墙下木床烧损较严重,木床旁的炭化层中发现有手机、手机充电器等炭化残余物。调查人员为保证炭化残余物的完整性,像剥洋葱般用手、毛刷一层层、一点点小心细致地勘验,发现沿北墙墙角有电气线路敷设的痕迹。调查人员根据电气线路敷设的痕迹,顺藤摸瓜,找到了沿着北墙墙角敷设的电线、电源插板。该残留电气线路和炭化的木床位于同一层,且木床炭化程度较重。初步判断起火原因可能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调查人员在现场勘验见证人的监督下,提取了相应的电气线路部件。
随后,调查人员继续对起火点附近进行勘验,发现周围物品烧损程度逐渐减轻。屋内的电器电源线都是和沿着北墙墙角敷设的电线连接在一起。
为进一步确定起火原因,调查人员将现场提取的火灾痕迹物品送云南消防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电气线路过负荷。
由于该火灾涉及多名当事人,当事人考虑到灾后赔偿的问题,对火灾起火原因各执己见,调查人员给当事人下发《火灾原因认定书》时,部分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仍心存疑虑。针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调查人员耐心讲解火灾原因认定的依据,另一方面调查人员出示了《云南消防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从而消除了部分当事人对火灾起火原因认定的疑虑。
下面,笔者就上述事例谈谈电气火灾事故调查中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是询问、走访群众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的针对性和对重要信息的过滤筛选。
笔者认为,在走访群众时一定要注意询问的方式,最好是采取座谈的方式对火灾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如果有目击者的情况下应首先询问目击者。其次,由于大理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询问时若采用方言进行交流,会让群众觉得有亲切感,这样便于调查工作的开展。另外,在询问过程中,一些“热心”的群众会告诉你所谓的“起火的原因”,然而这些都是他们的主观臆断或个人猜测,你需要认真地去甄别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例如,2010年在上关镇的一次火灾事故调查中,走访群众时就有人描述,是电线起火,但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当日为农历的节气,户主在焚香时不慎引燃了稻草引发火灾。
二是克服“可以认定为原因不明”的心理,使用排除法找到真正引发火灾的原因。
发掘起火点是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勘验时要求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思路清晰,判断准确。而此项工作大部分又掺杂着一些体力劳动,比如搬运木头、瓦砾等,这些工作又不能请其他人员代替。所以在勘验过程中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一定要齐心协力,认真细致。
火灾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但在特定的火灾现场,火灾原因也有一定的指向,可以通过排除法,排除一些火灾原因,然后重点对某几个原因着重进行分析判断。比如当导线或设备上电流量超过了安全电量,就有可能造成过负荷,使得导线或者设备的温度超过其最高允许的工作温度,轻者加速导线、设备老化,严重时会导致导线、设备可燃的绝缘层燃烧,从而诱发火灾。对于一定材料和一定截面尺寸的导线,其允许通过的电流量是一定的,这一确定的电流叫做额定电流。过负荷即导线的工作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在电路工作时若电压超过额定值,负荷过大,电机的单相运行等都可能造成线路的过负荷。线路过负荷时,随着电流的增大,线芯温度将升高,当超过周围介质的着火温度时,即可能引起火灾。过负荷导线绝缘内焦、松弛,地面可能发现聚氯乙烯绝缘熔滴,橡胶绝缘内焦更为明显,外部火烧绝缘外焦、不易滴落、将线芯抱紧,这种现象也是橡胶绝缘导线明显(没有被火烧的过负荷线路区段)。
三是勘验时要顺藤摸瓜、层层推进。
在勘验过程中,要根据火灾现场特征,查看整幢着火建筑的上部塌陷、穿顶部位。以着火建筑为中心,重点查看旁边建筑因火灾热辐射作用变化大小,逐步开展勘验。可以根据V字型塌陷、房屋构建烧损情况等确定需要勘验的重点,从而判断起火点。
四是充分利用火灾痕迹物品鉴定。
如果通过勘验,初步可以判断为电气火灾,要搞清楚线路的走向和使用状态,充分利用火灾痕迹物品鉴定。物证提取要完整(设备、插座、线圈、开关等残骸要完整提取),不能拆解时要整体提取。找全线路上的熔痕,尤其是末端的熔痕;提取要全面(尽量把带熔痕的导线提全),找到故障点的对应点(对应的线路或接地);提取要谨慎(埋压在下面的导线不要使劲抻拉)。
证物的鉴定结果是对前期勘验的验证。鉴定报告确定为电气原因后,还需再次与勘验笔录复核,查找缺漏。
以上是笔者在开展电气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体会到的一点土经验、土办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Z] . 2009-5-1.
[3]GA/T812-2008,火灾原因调查指南[S].
[4]GB/T16840.12008,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S].
【关键词】电气火灾;火灾事故;调查
随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种类日益繁多,农户家中电视机、电冰箱、电磁炉、消毒柜等电器一应俱全。这些电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使用这些电器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旦对电器产品的性能不了解,维护保养及操作方法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火灾。近年来,农村电网改造,更换了部分电气线路,但有些农户家中的电气线路未能及时得到更换,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电气线路未进行必要的穿管保护,加之家中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以上种种情况都为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笔者参加过大理市辖区内发生的多起电气火灾事故勘验。如:
2008年11月23日,大理市大理镇大理古城护国路172号发生火灾,经查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2009年8月14日,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楼机房发生火灾,经查为配线柜主电源线短路引发火灾;
2010年12月30日,文明街7号发生火灾,经查为短路引发火灾。
现以大理市大理镇大理古城护国路172号火灾为例,谈谈自己的一点勘验心得。
2008年11月23日19时许,大理市大理镇护国路172号发生火灾。此起火灾烧毁砖木结构房屋6间,以及床、衣柜、衣物、粮食和家电等物品。
由于该起火灾发生在大理古城,且火灾涉及多名当事人,所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火灾发生后领导指示迅速展开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立即组成火灾事故调查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混乱不堪,围观的群众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议论、猜测着火灾发生的种种原因,个别群众情绪激动,无法接受火灾发生的事实。调查人员立即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但他们都只是小声议论,对于调查人员的询问都避而不谈。火灾事故调查询问工作开战啊遇到了困难。后经过多方走访、询问,才从社区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该院内住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生活比较困难,此次火灾烧毁了他们几年来的积蓄。通过询问发现,平日里院内邻里关系还算和睦,近期没有人员发生任何口角。火灾事故的当事人均为白族民众,平时都是用白族话交流,调查小组立即找来会白族话的调查员对群众进行进一步询问。了解到火灾发生前,并没有陌生人进入院内;院子内的三家租户用电是采用统一供电的模式(即每天早上8点断电,晚上19点供电);火灾发生前周围住户的用电情况出现异常,19时20分左右,出现电灯闪了几下,灯光变暗,电灯闪烁但是没有熄灭等情况。
了解清楚火场初步情况后,调查人员针对房屋烧损情况,理清了火灾现场勘查的思路,确定了火灾勘查的重点区域。第二天,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经初步勘验发现马某户房屋烧损程度较重,屋顶横梁、檩条已经严重炭化,但未完全塌落。马某户两侧房屋烧损程度较马某户轻。针对房屋烧损情况,调查人员确定了火灾勘查的重点区域为马某户。调查人员立即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调查,了解到火灾发生前马某户家中无人,最后离开家的人员是在火灾发生前半小时,其间,并未发现有陌生人进入马某户。
此时的工作重心转为寻找该起火灾的起火点,这是一个艰苦而且漫长的过程。经勘验发现,马某户屋内物品烧毁严重,屋内物品烧损程度由北向南逐渐减轻。屋内北墙玻璃窗下放置有一张木床,床头已烧毁,仅存床头支架炭化物。南墙下堆放有木炭,用于装木炭的白色塑料编织袋尚存,木炭未过火。由此调查人员确定了火势蔓延的方向,初步判断了起火点位于马某户客厅北墙下。客厅北墙下物品烧毁严重,并已炭化,无法寻找到可能引发火灾的“蛛丝马迹”。调查人员从马某的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入手。经询问了解到,马某户在古城菜市场经营烧烤店,一日三餐均在烧烤店,晚上回到着火房屋处休息。着火房屋内并无液化气灶、火炉等用具,由此调查人员排除了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可能。
调查人员经过专项和细项勘验,认真查看了房屋电气线路布置情况,发现该户房屋内放置的冰柜、脱毛机、电视、电饭煲等电器均已过火。客厅北墙下木床烧损较严重,木床旁的炭化层中发现有手机、手机充电器等炭化残余物。调查人员为保证炭化残余物的完整性,像剥洋葱般用手、毛刷一层层、一点点小心细致地勘验,发现沿北墙墙角有电气线路敷设的痕迹。调查人员根据电气线路敷设的痕迹,顺藤摸瓜,找到了沿着北墙墙角敷设的电线、电源插板。该残留电气线路和炭化的木床位于同一层,且木床炭化程度较重。初步判断起火原因可能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调查人员在现场勘验见证人的监督下,提取了相应的电气线路部件。
随后,调查人员继续对起火点附近进行勘验,发现周围物品烧损程度逐渐减轻。屋内的电器电源线都是和沿着北墙墙角敷设的电线连接在一起。
为进一步确定起火原因,调查人员将现场提取的火灾痕迹物品送云南消防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电气线路过负荷。
由于该火灾涉及多名当事人,当事人考虑到灾后赔偿的问题,对火灾起火原因各执己见,调查人员给当事人下发《火灾原因认定书》时,部分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仍心存疑虑。针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调查人员耐心讲解火灾原因认定的依据,另一方面调查人员出示了《云南消防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从而消除了部分当事人对火灾起火原因认定的疑虑。
下面,笔者就上述事例谈谈电气火灾事故调查中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是询问、走访群众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的针对性和对重要信息的过滤筛选。
笔者认为,在走访群众时一定要注意询问的方式,最好是采取座谈的方式对火灾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如果有目击者的情况下应首先询问目击者。其次,由于大理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询问时若采用方言进行交流,会让群众觉得有亲切感,这样便于调查工作的开展。另外,在询问过程中,一些“热心”的群众会告诉你所谓的“起火的原因”,然而这些都是他们的主观臆断或个人猜测,你需要认真地去甄别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例如,2010年在上关镇的一次火灾事故调查中,走访群众时就有人描述,是电线起火,但经过现场勘验,发现当日为农历的节气,户主在焚香时不慎引燃了稻草引发火灾。
二是克服“可以认定为原因不明”的心理,使用排除法找到真正引发火灾的原因。
发掘起火点是一个艰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勘验时要求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思路清晰,判断准确。而此项工作大部分又掺杂着一些体力劳动,比如搬运木头、瓦砾等,这些工作又不能请其他人员代替。所以在勘验过程中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一定要齐心协力,认真细致。
火灾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但在特定的火灾现场,火灾原因也有一定的指向,可以通过排除法,排除一些火灾原因,然后重点对某几个原因着重进行分析判断。比如当导线或设备上电流量超过了安全电量,就有可能造成过负荷,使得导线或者设备的温度超过其最高允许的工作温度,轻者加速导线、设备老化,严重时会导致导线、设备可燃的绝缘层燃烧,从而诱发火灾。对于一定材料和一定截面尺寸的导线,其允许通过的电流量是一定的,这一确定的电流叫做额定电流。过负荷即导线的工作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在电路工作时若电压超过额定值,负荷过大,电机的单相运行等都可能造成线路的过负荷。线路过负荷时,随着电流的增大,线芯温度将升高,当超过周围介质的着火温度时,即可能引起火灾。过负荷导线绝缘内焦、松弛,地面可能发现聚氯乙烯绝缘熔滴,橡胶绝缘内焦更为明显,外部火烧绝缘外焦、不易滴落、将线芯抱紧,这种现象也是橡胶绝缘导线明显(没有被火烧的过负荷线路区段)。
三是勘验时要顺藤摸瓜、层层推进。
在勘验过程中,要根据火灾现场特征,查看整幢着火建筑的上部塌陷、穿顶部位。以着火建筑为中心,重点查看旁边建筑因火灾热辐射作用变化大小,逐步开展勘验。可以根据V字型塌陷、房屋构建烧损情况等确定需要勘验的重点,从而判断起火点。
四是充分利用火灾痕迹物品鉴定。
如果通过勘验,初步可以判断为电气火灾,要搞清楚线路的走向和使用状态,充分利用火灾痕迹物品鉴定。物证提取要完整(设备、插座、线圈、开关等残骸要完整提取),不能拆解时要整体提取。找全线路上的熔痕,尤其是末端的熔痕;提取要全面(尽量把带熔痕的导线提全),找到故障点的对应点(对应的线路或接地);提取要谨慎(埋压在下面的导线不要使劲抻拉)。
证物的鉴定结果是对前期勘验的验证。鉴定报告确定为电气原因后,还需再次与勘验笔录复核,查找缺漏。
以上是笔者在开展电气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体会到的一点土经验、土办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Z] . 2009-5-1.
[3]GA/T812-2008,火灾原因调查指南[S].
[4]GB/T16840.12008,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