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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刚买了新房,装修公司、搬家公司就接踵而至上门推销;才换了新车,代办车牌、推销保险的电话就不断打来……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8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曾遭泄露,49.8%的人抱怨信息遭泄露已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
个人居住信息泄露遭抢劫
【案例】27岁的吴丽丽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白领,一个人租住在市区的一所老小区。由于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逛商场,吴丽丽经常在网上买东西。由于固定的网店商家都用固定的快递公司,时间一长,经常给吴丽丽送货的快递员知道她一人独居。一天傍晚,快递员给吴丽丽送货。吴丽丽一开门便被一把刀顶在了腰间,平日送货的快递员凶相毕露,逼她交钱,吴丽丽无奈,把手里的1600多块钱都交了出去。
【点评】因方便快捷,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时下网上购物非常流行。但是因为需要填写详细的送货地址和取货人姓名,所以网络购物极易泄露个人信息。喜欢网上购物的姐妹应当尽量避免在幽静偏僻的地方收取货物,同时应尽量避免泄露家庭住址、同住人口、工作单位等情况,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疾病信息被同事知晓遭非议
【案例】小朱是一家电讯公司的白领,和男朋友相恋3年,因为男友花心屡教不改,小朱与他分手。不久小朱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化验结果需等待两个小时。小朱出去买了点东西,回化验室取结果的时候,看到取单窗口前放着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刚出来的化验结果。小朱走上前去,看到同事李环站在那里,手上拿着的正是自己的化验单。李环看到小朱一脸尴尬“我还纳闷呢,这个人和你同名同姓,没想到还真是你啊!”第二天,小朱再来上班的时候,感到背后同事异样的眼神和一片窃窃私语之声。
【点评】当下,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有意或者无意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不可小觑,包括公开患者的病历、在公众场所谈论患者的病情、利用患者真实的姓名做医疗宣传、在检查治疗患者身体时没有作好适当的隐私保护等,还有的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带大批实习生观摩妇科敏感手术,这都将造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明确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诊疗,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患者隐私,并造成患者损害的,其行为就构成了侵权,患者有权要求赔偿。
“试客”信息被商家知晓遭推销
【案例】李璐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化妆品网站注册申请试用装,一周后,她就收到了公司寄来的新品小样。此后李璐开始热衷于在各化妆品网站注册,申领不同品牌的试用装,“DHC橄榄滋养套装试用装”、“兰蔻眼部精华乳试用装”、“清扬男士50ML旅行装”、“迪奥雪晶灵焕白亮采夜间修复精华液”……都是李璐的战利品。提到这个,李璐一脸兴奋:“只要在指定的活动网站上填入自己的名字、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回复一些小的调查问题,就能领取相关的试用装,邮寄也是免费。”李璐还专门建立了QQ群,把自己喜欢购物的同学、朋友们都拉进来,大家经常相互交流一些免费产品的领取信息,但没多久,大大小小的广告短信接连不断发到她的手机,推销电话也增加了不少,令她非常恼火。
【点评】眼下网络非常流行,“试客”指那些在购物前先通过网上免费领取试用赠品,经过试用并与其他购物者交流的人。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化妆品公司免费赠送试用品的目的是为了发现潜在客户,获取客户信息,以便更有针对性地销售产品。对那些确有需求的消费者来说,通过网上领取免费样品,一则可以节省一些开支,另外一些新品通过试用看是否合适自己再决定购买,购物少了些盲目性,但是对那些只是怀有好奇心,只是想尝试一下的女性朋友,要三思而后行,以免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受推销电话和短信之苦。
网购信息泄露货物遭“调包”
【案例】秦芳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选择了货到付款的快递业务。第二天,她接到自称某快递公司员工的电话,说货到了,让她签收。秦芳下楼取回了快递员手中的包裹,因为工作忙加上看到包裹完好无损,秦芳没有当场验货,急匆匆地签字付款就赶回了办公室。当天下班之后,秦芳拆开包装,没想到她看到的却是一个手机大小的小包装洗发水。秦芳马上打电话给卖家,被告知货还在路上!而秦芳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被告知已经有10几位客户先后收到自称是该公司快递员打来的电话,收到货物后发现受骗。后该“快递员“被抓获。原来,此人在网上买了买家网购货物的信息,然后冒充快递公司员工给客户打电话,交货的时候拿上自己提前做好的包裹交给客户签字付款后,不等对方验货,马上开溜。
【点评】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增加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新罪名。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责,从目前司法实践看,至少是上万条才被判刑,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少、情节不严重、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却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予以规制,这种法律上的空白也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被随便买卖和泄露,所以公民个人一定要加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另一方面,时下网上购物付款方式多种多样,很多消费者为了安全稳妥起见选择货到付款,以为这样可以避免银行账户遭泄露从而造成财产损失,但是在签收货物付款时却疏忽了当场验货,实践中,有的快递员坚持先签字再验货,消费者有权拒绝,以免签字付款之后发现货物破损产生纠纷。责编/张立平laomalp820114@163.com
个人居住信息泄露遭抢劫
【案例】27岁的吴丽丽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白领,一个人租住在市区的一所老小区。由于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逛商场,吴丽丽经常在网上买东西。由于固定的网店商家都用固定的快递公司,时间一长,经常给吴丽丽送货的快递员知道她一人独居。一天傍晚,快递员给吴丽丽送货。吴丽丽一开门便被一把刀顶在了腰间,平日送货的快递员凶相毕露,逼她交钱,吴丽丽无奈,把手里的1600多块钱都交了出去。
【点评】因方便快捷,足不出户便能买到心仪的物品,时下网上购物非常流行。但是因为需要填写详细的送货地址和取货人姓名,所以网络购物极易泄露个人信息。喜欢网上购物的姐妹应当尽量避免在幽静偏僻的地方收取货物,同时应尽量避免泄露家庭住址、同住人口、工作单位等情况,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疾病信息被同事知晓遭非议
【案例】小朱是一家电讯公司的白领,和男朋友相恋3年,因为男友花心屡教不改,小朱与他分手。不久小朱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化验结果需等待两个小时。小朱出去买了点东西,回化验室取结果的时候,看到取单窗口前放着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刚出来的化验结果。小朱走上前去,看到同事李环站在那里,手上拿着的正是自己的化验单。李环看到小朱一脸尴尬“我还纳闷呢,这个人和你同名同姓,没想到还真是你啊!”第二天,小朱再来上班的时候,感到背后同事异样的眼神和一片窃窃私语之声。
【点评】当下,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有意或者无意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不可小觑,包括公开患者的病历、在公众场所谈论患者的病情、利用患者真实的姓名做医疗宣传、在检查治疗患者身体时没有作好适当的隐私保护等,还有的承担教学任务的医院带大批实习生观摩妇科敏感手术,这都将造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明确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诊疗,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对患者的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患者隐私,并造成患者损害的,其行为就构成了侵权,患者有权要求赔偿。
“试客”信息被商家知晓遭推销
【案例】李璐经朋友介绍,在一家化妆品网站注册申请试用装,一周后,她就收到了公司寄来的新品小样。此后李璐开始热衷于在各化妆品网站注册,申领不同品牌的试用装,“DHC橄榄滋养套装试用装”、“兰蔻眼部精华乳试用装”、“清扬男士50ML旅行装”、“迪奥雪晶灵焕白亮采夜间修复精华液”……都是李璐的战利品。提到这个,李璐一脸兴奋:“只要在指定的活动网站上填入自己的名字、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再回复一些小的调查问题,就能领取相关的试用装,邮寄也是免费。”李璐还专门建立了QQ群,把自己喜欢购物的同学、朋友们都拉进来,大家经常相互交流一些免费产品的领取信息,但没多久,大大小小的广告短信接连不断发到她的手机,推销电话也增加了不少,令她非常恼火。
【点评】眼下网络非常流行,“试客”指那些在购物前先通过网上免费领取试用赠品,经过试用并与其他购物者交流的人。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化妆品公司免费赠送试用品的目的是为了发现潜在客户,获取客户信息,以便更有针对性地销售产品。对那些确有需求的消费者来说,通过网上领取免费样品,一则可以节省一些开支,另外一些新品通过试用看是否合适自己再决定购买,购物少了些盲目性,但是对那些只是怀有好奇心,只是想尝试一下的女性朋友,要三思而后行,以免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受推销电话和短信之苦。
网购信息泄露货物遭“调包”
【案例】秦芳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选择了货到付款的快递业务。第二天,她接到自称某快递公司员工的电话,说货到了,让她签收。秦芳下楼取回了快递员手中的包裹,因为工作忙加上看到包裹完好无损,秦芳没有当场验货,急匆匆地签字付款就赶回了办公室。当天下班之后,秦芳拆开包装,没想到她看到的却是一个手机大小的小包装洗发水。秦芳马上打电话给卖家,被告知货还在路上!而秦芳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被告知已经有10几位客户先后收到自称是该公司快递员打来的电话,收到货物后发现受骗。后该“快递员“被抓获。原来,此人在网上买了买家网购货物的信息,然后冒充快递公司员工给客户打电话,交货的时候拿上自己提前做好的包裹交给客户签字付款后,不等对方验货,马上开溜。
【点评】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增加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新罪名。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责,从目前司法实践看,至少是上万条才被判刑,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少、情节不严重、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却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予以规制,这种法律上的空白也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被随便买卖和泄露,所以公民个人一定要加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另一方面,时下网上购物付款方式多种多样,很多消费者为了安全稳妥起见选择货到付款,以为这样可以避免银行账户遭泄露从而造成财产损失,但是在签收货物付款时却疏忽了当场验货,实践中,有的快递员坚持先签字再验货,消费者有权拒绝,以免签字付款之后发现货物破损产生纠纷。责编/张立平laomalp8201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