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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利分配政策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政策之一,拥有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持续长久发展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四川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企业出现。2015年8月10日,四川省启动“创业板行动计划”,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吸收四川省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成长中的互联网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以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其2010-2014年的股利分配做描述性统计,并分析其股利分配的特点,最后结合其经济特点为四川地区即将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四川 首批 创业板 股利分配 建议
一、引言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于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中有三家四川公司,它们分别是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19),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00022)和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28)。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型和创新型企业,为风险投资以及创投企业建立了正常的退出机制。
2015年8月10日,四川省启动“创业板行动计划”及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重点鼓励四川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点项目企业以及有直接融资意愿的中小企业入库,按照“共同筛选、共同辅导、共同培育,条件成熟时直接登陆创业板”原则,指导支持入库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截至当时,四川已有16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对而言,首批上市的三家公司在创业板的发展时间较长,数据较多,更适合做样本参考。
二、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点分析
1.上市初期转增派现程度较高。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有六种股利分配方式:单纯现金股利、派现并转增、单纯转增股本、派现加送股加转增、派现并送股和不分配。从表1可以看出,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自2010年以来主要有派现并转增、单纯派现和不分配这三种股利分配方式。
从表一可看出:2010年三家公司均进行了股利分配,2011年以及2012年有两家公司进行了股利分配,而2013年以及2014年只有一家公司进行了股利分配。
吉峰农机上市后遭到爆炒,2010年,吉峰农机延续快速增长势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32.23%,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股转增10股的慷慨分配,一度有苏宁电器的势头。但2011年业绩增长率只有5.96%,实行10派0.5元的分配方案。2012年意外地出现断崖式的暴降,当年净利润暴降81.74%。业绩持续下滑导致公司2012年、2013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高达-37310万元,而其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0万元,这显然不满足分红的条件。
硅宝科技从成立到上市只用了短短11年时间,是四川创业板企业唯一一家连续5年业绩增长的上市公司。在2010年每股收益为0.42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1.5元(含税),在2011年每股收益为0.49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2元(含税),较上一年有所增加。在2012年每股收益达到0.6元时分配股利为10转增6股派2.5元(含税)。2013年硅宝科技净利润持续增加,但由于股本增加,每股收益较2012年有所下降,分配股利为10派2元(含税),2014年每股收益再次达到0.49元,分配股利为10转增10股派2元(含税)。
金亚科技同吉峰农机的财务发展趋势相近,在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2.56%,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股转增5股派2元(含税)。但从2011年开始,金亚科技的业绩开始下滑,净利润开始减少,2011年每股收益为0.18元,未进行利润分配。在2012年每股收益为0.11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0.5元。2013年公司发生巨额亏损,不满足分红条件。在2014年,金亚科技被查出九大财务指标数据造假,故我们不考虑其2014年的分配方式。
2.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及连续性较差。现金股利支付率是现金股利占公司当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比率。股利支付率是股利占净利润的比率。2010~2014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为约30%,平均支付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19元。
根据表2数据,2010~2014 年吉峰农机以及金亚科技公司股利支付率很不稳定,尤其是金亚科技,最大支付率在2010年,为66.7%,而在2011及2013年支付率为0。且两家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很低,尤其是吉峰农机,平均股利支付率仅为10.5%,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相比相差很大。硅宝科技的平均股利支付率为41.1%,远高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再看每股现金股利,吉峰农机与金亚科技平均每股现金股利分别为0.03元和0.0625元,远低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现金股利,而硅宝科技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2元,高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总的来说,除硅宝科技连续5年分配股利外,吉峰农机和金亚科技的股利分配都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金亚科技2011年未分配股利,而在2012年其每股收益下降38.89%的情況下,分配股利为10派0.5元,这样不稳定连续的股利政策会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的信心,不利于未来资金的再筹集。
三、影响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因素
1.超募资金。2009年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28 家公司总共募得资金154.78 亿元,超出计划募集资金84 亿元。其中吉峰农机超募金额1.83亿元,超募比例92.61%;硅宝科技超募金额1.18 亿元,超募比例72%;分红力度最大的金亚科技超募金额2.07亿元,超募比例居三家之首,达到111.82%。据统计,这些超募资金有近80%没有投入到公司的营运活动中。如此一来,这些闲置的超募资金在企业中形成了巨额的资本公积,为“高送转”的股利分配政策奠定了基础。 2.公司的内部因素。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均为新兴产业和成长性企业,上市初期的发展态势迅猛,盈利能力强,可供分配的利润高,从而支付股利的水平较高。当盈利能力变弱时,支付股利水平也随之变低,此时公司一般采取低股利政策或不分配。同时公司的成长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公司的派现政策,高成长性公司对外投资的机会更多,这意味着会有大量资金流出。因此这些公司更趋向于将盈余留存用作未来发展,所以会选择低股利政策。
四、完善四川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建议
1.股利政策应与公司自身条件相结合。对于处于初创阶段的公司来说,在发展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开发创新技术以及开拓新市场等,此时应该看准长远利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分配股利,不能盲目的以“高转增高派现”形式来吸引投資者,相反,其可以采用低股利支付率政策,保证公司在满足了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回馈投资者。同时,公司要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如盈利水平,来转增股本扩大资本规模,杜绝盲目跟风扩张。
2.保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若投资者对公司的成长性持怀疑态度会导致未来资金再筹集变得困难,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所以公司应高度重视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尽量保证其稳定连续实施,当其有较大变化时应向投资者说明原因以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3.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大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自身素质。创业板上市公司几乎都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先天不足导致大股东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忽略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再加上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认知意识较薄弱,他们习惯性盲目跟风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因此,大股东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价值提升作为目标来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中小投资者也应多了解证券市场,增强投资理念,杜绝盲目跟风,在股利分配的政策制定中监督大股东行为来维护自身利益,以防自身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尹飘扬.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12):56-58.
[2]欧阳小明.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会计之友,2010(30).
[3]王会芳.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11(03).
[4]原红旗.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财经研究,2001(03).
[5]赵玉章.有关股利政策问题的研究[J].金融经济,2011.6.
关键词:四川 首批 创业板 股利分配 建议
一、引言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于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中有三家四川公司,它们分别是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19),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300022)和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28)。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型和创新型企业,为风险投资以及创投企业建立了正常的退出机制。
2015年8月10日,四川省启动“创业板行动计划”及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重点鼓励四川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点项目企业以及有直接融资意愿的中小企业入库,按照“共同筛选、共同辅导、共同培育,条件成熟时直接登陆创业板”原则,指导支持入库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截至当时,四川已有16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对而言,首批上市的三家公司在创业板的发展时间较长,数据较多,更适合做样本参考。
二、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点分析
1.上市初期转增派现程度较高。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有六种股利分配方式:单纯现金股利、派现并转增、单纯转增股本、派现加送股加转增、派现并送股和不分配。从表1可以看出,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自2010年以来主要有派现并转增、单纯派现和不分配这三种股利分配方式。
从表一可看出:2010年三家公司均进行了股利分配,2011年以及2012年有两家公司进行了股利分配,而2013年以及2014年只有一家公司进行了股利分配。
吉峰农机上市后遭到爆炒,2010年,吉峰农机延续快速增长势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32.23%,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股转增10股的慷慨分配,一度有苏宁电器的势头。但2011年业绩增长率只有5.96%,实行10派0.5元的分配方案。2012年意外地出现断崖式的暴降,当年净利润暴降81.74%。业绩持续下滑导致公司2012年、2013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201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高达-37310万元,而其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0万元,这显然不满足分红的条件。
硅宝科技从成立到上市只用了短短11年时间,是四川创业板企业唯一一家连续5年业绩增长的上市公司。在2010年每股收益为0.42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1.5元(含税),在2011年每股收益为0.49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2元(含税),较上一年有所增加。在2012年每股收益达到0.6元时分配股利为10转增6股派2.5元(含税)。2013年硅宝科技净利润持续增加,但由于股本增加,每股收益较2012年有所下降,分配股利为10派2元(含税),2014年每股收益再次达到0.49元,分配股利为10转增10股派2元(含税)。
金亚科技同吉峰农机的财务发展趋势相近,在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2.56%,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股转增5股派2元(含税)。但从2011年开始,金亚科技的业绩开始下滑,净利润开始减少,2011年每股收益为0.18元,未进行利润分配。在2012年每股收益为0.11元时分配股利为10派0.5元。2013年公司发生巨额亏损,不满足分红条件。在2014年,金亚科技被查出九大财务指标数据造假,故我们不考虑其2014年的分配方式。
2.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及连续性较差。现金股利支付率是现金股利占公司当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比率。股利支付率是股利占净利润的比率。2010~2014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为约30%,平均支付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19元。
根据表2数据,2010~2014 年吉峰农机以及金亚科技公司股利支付率很不稳定,尤其是金亚科技,最大支付率在2010年,为66.7%,而在2011及2013年支付率为0。且两家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很低,尤其是吉峰农机,平均股利支付率仅为10.5%,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相比相差很大。硅宝科技的平均股利支付率为41.1%,远高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再看每股现金股利,吉峰农机与金亚科技平均每股现金股利分别为0.03元和0.0625元,远低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现金股利,而硅宝科技的每股现金股利为0.2元,高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总的来说,除硅宝科技连续5年分配股利外,吉峰农机和金亚科技的股利分配都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金亚科技2011年未分配股利,而在2012年其每股收益下降38.89%的情況下,分配股利为10派0.5元,这样不稳定连续的股利政策会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的信心,不利于未来资金的再筹集。
三、影响四川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因素
1.超募资金。2009年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28 家公司总共募得资金154.78 亿元,超出计划募集资金84 亿元。其中吉峰农机超募金额1.83亿元,超募比例92.61%;硅宝科技超募金额1.18 亿元,超募比例72%;分红力度最大的金亚科技超募金额2.07亿元,超募比例居三家之首,达到111.82%。据统计,这些超募资金有近80%没有投入到公司的营运活动中。如此一来,这些闲置的超募资金在企业中形成了巨额的资本公积,为“高送转”的股利分配政策奠定了基础。 2.公司的内部因素。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均为新兴产业和成长性企业,上市初期的发展态势迅猛,盈利能力强,可供分配的利润高,从而支付股利的水平较高。当盈利能力变弱时,支付股利水平也随之变低,此时公司一般采取低股利政策或不分配。同时公司的成长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公司的派现政策,高成长性公司对外投资的机会更多,这意味着会有大量资金流出。因此这些公司更趋向于将盈余留存用作未来发展,所以会选择低股利政策。
四、完善四川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建议
1.股利政策应与公司自身条件相结合。对于处于初创阶段的公司来说,在发展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开发创新技术以及开拓新市场等,此时应该看准长远利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分配股利,不能盲目的以“高转增高派现”形式来吸引投資者,相反,其可以采用低股利支付率政策,保证公司在满足了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回馈投资者。同时,公司要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如盈利水平,来转增股本扩大资本规模,杜绝盲目跟风扩张。
2.保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若投资者对公司的成长性持怀疑态度会导致未来资金再筹集变得困难,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所以公司应高度重视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尽量保证其稳定连续实施,当其有较大变化时应向投资者说明原因以防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3.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大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自身素质。创业板上市公司几乎都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先天不足导致大股东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忽略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再加上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认知意识较薄弱,他们习惯性盲目跟风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因此,大股东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价值提升作为目标来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中小投资者也应多了解证券市场,增强投资理念,杜绝盲目跟风,在股利分配的政策制定中监督大股东行为来维护自身利益,以防自身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尹飘扬.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12):56-58.
[2]欧阳小明.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会计之友,2010(30).
[3]王会芳.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11(03).
[4]原红旗.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财经研究,2001(03).
[5]赵玉章.有关股利政策问题的研究[J].金融经济,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