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型敲诈勒索入罪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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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主观的、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借助一般社会观念、法律规范等判断行为有无违法性.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定中,需要依据构成要件以外的特定事实予以推定,对推定结果应允许反驳.在索赔与敲诈勒索的价值衡量中,应充分尊重“利己”的民法思维,以主观确信的权利保障索赔人自由,基于利益衡量角度考量索赔行为的实质违法性.在索赔型敲诈勒索入罪时,既要通过构成要件判断行为形式违法性,又要通过利益衡量把握实质违法性,同时通过类型化思维合规则地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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