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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参加学术会议,旁听议论“小产权房”,因而琢磨“小产权”以及——连带着——“农民工”如何英译的事。两次都是这样,真是积习难改。翻译作业,转换词语,总不免端详词语背后的历史现实、社会文化,这一回因为身在学术的现场,听到的想起的比一向都多。当然,“小产权”英文怎样讲,也有年轻的媒体同仁问起。看来即使就媒体而言,“小产权房”之说也还是新鲜事。
“小产权”是新闻,“产权”却不是。以英译而论,“产权”二字应当早已确定:property right,或者只消说property也就可以。这些现成的说法,恐怕亚当·斯密当年乃至早在他之前就有了;虽然,是否真这么早,要请教经济史家,我这里只是揣测。但也正是因此,我猜“小产权”之说或其中那个“小”他们那里是没有的——要么就拥有产权,要么就不拥有,哪来的什么“小产权”?难道还有什么“大产权”不成?而生活里没有的,语言里显然也不会有。所以,“小产权”的英译,第一,“产权”现成,唯“小”待定;第二,无论怎么定,也无论译文英语如何力求中规中矩,总归难免“中国味”。同理,既然有关“农民工”的概念以及概念所反映的现实都是中国土生土长,这个词译成英文恐怕不免与“小产权”气味相投,十足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尽管中国人未必都喜欢,尤其是那些买卖小产权的以及别无其他出路、只得上城里来当农民工的人们。
那么,这个“小”怎么译?一位学者说,informal,另一位说partial,还有说limited的,不一而足;在下都不怎么同意,以为还是minor比较妥帖。
何以见得?
作为翻译的忠实论者,我相信验证译文忠实与否的最佳方法是将它倒译为原文,看看是否走样;而试将informal、partial和limited倒译回去,分别为“非正式”、“部分”和“有限”,都不是“小”,都走了样,成了重新命名——把汉语原文称之为“小产权”的事物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和界定,然后用英文给它另取一个名字。而尽管这三种命名的确都名实相符,(以北京郊区宋庄某农民诉某艺术家一案的判例为例:盖在农村宅基地上的一宗宗房产只许农民自住,不得上市;虽然硬着头皮卖给了城里人,则虽有村委会签字作准,仍然盖不上区县政府房产局的大红印章,今后如被国家征用,买房的城里人也得不到全额赔偿——如此等等的一种产权岂不正是“非正式”、“不完整”和“有限制”?)却不等于翻译——不是“将已经用某种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换一种语言另做表达”(“翻译”的一般定义)或“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钱钟书语)。相形之下minor property不是这样:它没有另起炉灶而是紧跟原文,倒译回来,“小”还是“小”,毫不走样,这才是翻译。而且,虽不提“非正式”、“部分”或“有限”,既然认输服小,该产权的诸如此类的种种尴尬也就意在其中。
同理,“农民工”有两种常见的英译:migrant worker和peasant worker,而尽管前者为《经济学家》等刊物所采用,两者相比,仍然应取后者而舍前者,因为倒译回去后者(peasant worker)是“农民工”,而前者(migrant worker)却成了“农业季节工人”或“到处流动寻找工作的人”(《英汉大词典》)。倒不是说词典上的说法就一定那么标准、不可动摇,词典本身也是要跟着实践走的。也不是说“农民工”并非季节工或并不“到处流动找工作”——只要看看当代中国在城市和乡村一分为二的“二亿城漂族”和“一点八亿留守族”(秦晖语),以及“春运”期间暴涨的火车票价和爆满的车厢,就知道这migrant之洵非虚言。但虽如此,窃以为以migrant worker英译“农民工”不仅远远未能得其全,尤其远远未能得其要。这个译法在抓住“季节”和“工”的同时丢掉了“农民”,而农民才是农民工的根本——农民工的身份、成分、出身。上述种种(城漂、留守、春运)以及更多的种种(暂住证五元十元一张;活计最脏最累;工资最低,而且最经常遭到拖欠;每每与城管激烈冲突,时或血腥而震动全国;公交车上常遭市民白眼;子弟无处上学;等等),无不来自“农民”这个成分这种出身。尽管他的的确确是在城里打工当工人,哪怕他已经发迹,花了百八十万元买下自己的town house(有乡居者的城居之处),他也还是农民。最荒唐的是,虽然对这所town house拥有全部产权,他也只能靠一张“暂住证”来此暂住,不能像在农村的小产权房里那样理直气壮地安居。总而言之,无论怎样折腾,何等成功,若不改变户口,就难改换门庭,“农民工”终归是农民。Peasant一词之所以在“农民工”的英译中脱略不得,原因就在于此。而译文一旦点明了peasant,则migrant不言而喻——城乡分割、农民居乡,农村户口不得随便改动,进城打工非“流动”而何?不再如前些年那样称为“盲流”,已经是高看一眼了。
“Minor property”与“peasant worker”之译因此意味深长:都是国民,城里和乡下两种身份;都是住房,乡下和城里两种产权。农民区别于市民,宅基地房子不同于城镇住房;农民进城因此只能暂住,市民下乡买房子则只能小产权。黑格尔称:“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都是合乎逻辑的,尽管未必合乎伦理——当此之谓。而无论合理与否,两者都是汉语原文的忠实翻译。
所以说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一词一语往往透露着特定的文化气息,折射出特定社会在特定时期的风貌——产权和工人普世皆有,“小产权”和“农民工”却唯独见于中国;而翻译坚持价值中立,不论原文是非,径直把“小产权”和“农民工”直译,就和盘托出了当代中国的若干特色。而虽然根据媒体报道,有关的严密规定已有若干松动:宋庄产权纠纷的判例;为处置广泛存在的小产权房正在制订的政策;国务院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的“农民工工作司”;北京市关于短期停留一月以内则可不办暂住证的新近规定,如此等等,制度和局势并无本质的变化。而只要国民继续有农与非农之别而土地继续以在城和在乡划分,这两个术语仍旧只得做此英译;而且,无论译为外语与否,必将继续作为当代中国的特色存在,尽管我们自己早已见怪不怪,积非成是。
二○○八年八月三日,丛林庄
“小产权”是新闻,“产权”却不是。以英译而论,“产权”二字应当早已确定:property right,或者只消说property也就可以。这些现成的说法,恐怕亚当·斯密当年乃至早在他之前就有了;虽然,是否真这么早,要请教经济史家,我这里只是揣测。但也正是因此,我猜“小产权”之说或其中那个“小”他们那里是没有的——要么就拥有产权,要么就不拥有,哪来的什么“小产权”?难道还有什么“大产权”不成?而生活里没有的,语言里显然也不会有。所以,“小产权”的英译,第一,“产权”现成,唯“小”待定;第二,无论怎么定,也无论译文英语如何力求中规中矩,总归难免“中国味”。同理,既然有关“农民工”的概念以及概念所反映的现实都是中国土生土长,这个词译成英文恐怕不免与“小产权”气味相投,十足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尽管中国人未必都喜欢,尤其是那些买卖小产权的以及别无其他出路、只得上城里来当农民工的人们。
那么,这个“小”怎么译?一位学者说,informal,另一位说partial,还有说limited的,不一而足;在下都不怎么同意,以为还是minor比较妥帖。
何以见得?
作为翻译的忠实论者,我相信验证译文忠实与否的最佳方法是将它倒译为原文,看看是否走样;而试将informal、partial和limited倒译回去,分别为“非正式”、“部分”和“有限”,都不是“小”,都走了样,成了重新命名——把汉语原文称之为“小产权”的事物从不同角度加以分析和界定,然后用英文给它另取一个名字。而尽管这三种命名的确都名实相符,(以北京郊区宋庄某农民诉某艺术家一案的判例为例:盖在农村宅基地上的一宗宗房产只许农民自住,不得上市;虽然硬着头皮卖给了城里人,则虽有村委会签字作准,仍然盖不上区县政府房产局的大红印章,今后如被国家征用,买房的城里人也得不到全额赔偿——如此等等的一种产权岂不正是“非正式”、“不完整”和“有限制”?)却不等于翻译——不是“将已经用某种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换一种语言另做表达”(“翻译”的一般定义)或“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钱钟书语)。相形之下minor property不是这样:它没有另起炉灶而是紧跟原文,倒译回来,“小”还是“小”,毫不走样,这才是翻译。而且,虽不提“非正式”、“部分”或“有限”,既然认输服小,该产权的诸如此类的种种尴尬也就意在其中。
同理,“农民工”有两种常见的英译:migrant worker和peasant worker,而尽管前者为《经济学家》等刊物所采用,两者相比,仍然应取后者而舍前者,因为倒译回去后者(peasant worker)是“农民工”,而前者(migrant worker)却成了“农业季节工人”或“到处流动寻找工作的人”(《英汉大词典》)。倒不是说词典上的说法就一定那么标准、不可动摇,词典本身也是要跟着实践走的。也不是说“农民工”并非季节工或并不“到处流动找工作”——只要看看当代中国在城市和乡村一分为二的“二亿城漂族”和“一点八亿留守族”(秦晖语),以及“春运”期间暴涨的火车票价和爆满的车厢,就知道这migrant之洵非虚言。但虽如此,窃以为以migrant worker英译“农民工”不仅远远未能得其全,尤其远远未能得其要。这个译法在抓住“季节”和“工”的同时丢掉了“农民”,而农民才是农民工的根本——农民工的身份、成分、出身。上述种种(城漂、留守、春运)以及更多的种种(暂住证五元十元一张;活计最脏最累;工资最低,而且最经常遭到拖欠;每每与城管激烈冲突,时或血腥而震动全国;公交车上常遭市民白眼;子弟无处上学;等等),无不来自“农民”这个成分这种出身。尽管他的的确确是在城里打工当工人,哪怕他已经发迹,花了百八十万元买下自己的town house(有乡居者的城居之处),他也还是农民。最荒唐的是,虽然对这所town house拥有全部产权,他也只能靠一张“暂住证”来此暂住,不能像在农村的小产权房里那样理直气壮地安居。总而言之,无论怎样折腾,何等成功,若不改变户口,就难改换门庭,“农民工”终归是农民。Peasant一词之所以在“农民工”的英译中脱略不得,原因就在于此。而译文一旦点明了peasant,则migrant不言而喻——城乡分割、农民居乡,农村户口不得随便改动,进城打工非“流动”而何?不再如前些年那样称为“盲流”,已经是高看一眼了。
“Minor property”与“peasant worker”之译因此意味深长:都是国民,城里和乡下两种身份;都是住房,乡下和城里两种产权。农民区别于市民,宅基地房子不同于城镇住房;农民进城因此只能暂住,市民下乡买房子则只能小产权。黑格尔称:“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都是合乎逻辑的,尽管未必合乎伦理——当此之谓。而无论合理与否,两者都是汉语原文的忠实翻译。
所以说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一词一语往往透露着特定的文化气息,折射出特定社会在特定时期的风貌——产权和工人普世皆有,“小产权”和“农民工”却唯独见于中国;而翻译坚持价值中立,不论原文是非,径直把“小产权”和“农民工”直译,就和盘托出了当代中国的若干特色。而虽然根据媒体报道,有关的严密规定已有若干松动:宋庄产权纠纷的判例;为处置广泛存在的小产权房正在制订的政策;国务院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的“农民工工作司”;北京市关于短期停留一月以内则可不办暂住证的新近规定,如此等等,制度和局势并无本质的变化。而只要国民继续有农与非农之别而土地继续以在城和在乡划分,这两个术语仍旧只得做此英译;而且,无论译为外语与否,必将继续作为当代中国的特色存在,尽管我们自己早已见怪不怪,积非成是。
二○○八年八月三日,丛林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