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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署名权的问题在《三上桃峰》平反后愈演愈烈,而最早创作此剧的许石青却在此问题上从未公开出面争执。当事人之一的贺登朝在给《人民戏剧》等部门写的信中,说得很清楚,“其实,对手剧作的署名问题,原作者们从来也没计较。”
按说,经过这几场大风大浪之后,《三上桃峰》事件就该尘埃落定了。但是,随着《三上桃峰》的准备平反和正式平反,关于《三上桃峰》编剧的署名问题,却掀起了许多波澜。
1989年,杨孟衡在该年度的大型文学刊物《黄河》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章,题目为《桃源风云——<三上桃峰>事件纪实录》。文章中说:1978年8月,《人民戏剧》编辑部把平反的消息通知贾克和杨孟衡,并约他们写文章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正在这个当口,贾克神情愤懑地递给我一份材料,说‘有人告状了!’‘谁?,我问。‘贺登朝。’贾克答。”其实,贺也不是告状,而是绐《人民戏剧》编辑部、中国戏剧家协会等部门写了一封信,为许石青等人的创作改编权争理。在这封信中贺说:“《人民日报》二十二日第三版,在报道山西省为《三上桃峰》事件平反的消息中,把我列为《三上桃峰》的编剧之一,是不真实的。”“从晋中青年晋剧团创作《三下桃园》到吕梁地区柳林县剧团改编为《三上桃峰》,我始终耳闻目睹真正的作者是许石青、张正申、李旦初,既不是我,也不是其他人。”1978年12月14日,杨孟衡给《人民戏剧》编辑部就贺的信回了一封信。他在回信中也认为:“在署名的问题上,山西省文教部副部长兼文化局长芦梦当时定的‘山西省文化局创作组集体创作,杨孟衡执笔’这是不妥当的,因为晋剧《三上桃峰》不是新创作,而是改编本。”
但是在2009年2月由中国戏剧出版杜出版,雷捷发所著的《一剧惊天下——风雨<三上桃峰>》一书中,情况却有了很大的出入。该书在第59页写道:“这株满枝累累的文坛大树,就是《三上桃峰》的编剧——李旦初先生。”第120页竟然写道:“署名张正申、李旦初、许石青,发表于复刊的《吕梁文艺》。最后被收入李旦初文集。”书中“附件2《三上桃峰》剧本”的署名写着:“柳林县晋剧团,李旦初执笔。”对此,当事人李旦初却不这样认为。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李旦初文集》第8卷“春风桃李集/三上桃峰及其他”中也收入了《三上桃峰》的剧本,署名“晋中地区晋剧团、吕梁地区柳林县晋剧团、吕梁地区孝义县碗碗腔剧团集体创作,执笔:许石青、李旦初、张正申”,与1978年复刊的《吕梁文艺》第1期署名一模一样。
王易风在《新中国成立后戏剧工作回忆》一文中说:“当时吕梁地区文办组织班子,共同修改加工后,并将油印本发至各县,让县剧团排练演出,相互竞赛。柳林、孝义、临县等剧团,均排演过此剧。”(见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的《艺海流澜》)
2009年2月,杨孟衡在国内第一家戏剧研究学术网站《当代戏剧》发表《<三上桃峰>版本演绎及其蒙冤的深层因素》一文中,对于《三上桃峰)的创作和改编权这样写道:“概括而言大体应分为:晋中版《三下桃园》(杨孟衡、许石青执笔)、太原版《三上桃峰》(杨孟衡执笔)、吕梁版《三上桃峰》(李旦初执笔)”。而实际情况是《三下桃园》或者《三上桃峰》的最原创作品,都是许石青1965年春天祁县城赵大队“社教”运动回来后创作的话报剧《一匹马》和戏剧《一代新风》或《三下桃园》。后来的“太原版”和“吕梁版”都应该叫“太原改编版”和“吕梁改编版”。因为它们都是在1965年晋中原创的基础上改编的。
对1965年关于在晋中修改《三下桃园》剧本的署名问题,杨孟衡在《<三上桃峰)版本演绎及其蒙冤深层因素》中说:“在晋中区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期间,贾克(时任省文化局副局长、省剧协主席)在一次座谈会上谈到《三下桃园》的署名问题时说:‘省里孟衡来帮忙,署名不应该放在前头,你们是不是客气呀?’”
在“文革”期间《三上桃峰》受批判期间,杨孟衡在《我对参与炮制大毒草《三上桃峰》的检查》中是这样写的:“剧本的修改是在原剧《一代新风》的基础上进行的。劇中的人物关系、人名、地名,如桑园改为桃园,另一村改为杏岭,以及王县长等人物名称,都是原作者许石青在原作《一代新风》中早就选好的。修改时,记得我分担三、四、五场,改完后交给许石青,由他统一整理,我参加这次修改工作只有十多天的时间,改完几场戏就回了太原。后来剧名更名为《三下桃园》,是许石青整理完剧稿改定的。”
后来,杨孟衡在《戏剧研究》网站发表文章时却说:“那是1973年8月,我写完《三上桃峰》第二稿以后,贾克叫来许石青,参加后续创作,我是竭诚欢迎的,我在创作组精营东边街13号楼我的办公室内搭好了床铺,等他来住共事,他也满口答应,可他呆了一两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来了。”
对此事,许石青本人也有记录,他在日记中这样写的:“1973年7月6日调省文化局创作组参加修改省创作组《三上桃峰》。10月14日请假回孝义。”从中看出,许是从7月6日就开始参加改编工作的,并且时间长达3个多月。这期间“五易其稿”。
关于署名权的问题在《三上桃峰》平反后愈演愈烈,而最早创作此剧的许石青却在此问题上从未公开出面争执。当事人之一的贺登朝在给《人民戏剧》等部门写的信中,说得很清楚,“其实,对于剧作的署名问題,原作者们从来也没计较。”杨孟衡在《戏剧研究》网站文章中也说:“我当年所了解的许石青,老实厚道,与世无争。”的确,许石青从来没有对署名问题说过什么,计较过什么,相反却说过这样的话:“此为社会财富,可以公用。”打开王易风收集在《艺海流澜》中《新中国成立后戏剧工作回忆》一文,可以看到这样一段话:“1973年省文化局为准备赴京会演剧目,亦组织班子,对《三上桃峰》修改加工,一度由许石青同志来省参加,声言此为社会财富,可以公用。”在这里,需要让读者了解的是许石青这个人,在《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中国戏剧年鉴》等书中都有他的词条和介绍。他长期在剧团担任编剧和导演,创作过不少优秀作品,至今久演不衰的新编历史剧《下河东》《游西湖》《困雪山》《樊梨花》等传世作品就出自他手。他已经于1999年谢世。
按说,经过这几场大风大浪之后,《三上桃峰》事件就该尘埃落定了。但是,随着《三上桃峰》的准备平反和正式平反,关于《三上桃峰》编剧的署名问题,却掀起了许多波澜。
1989年,杨孟衡在该年度的大型文学刊物《黄河》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章,题目为《桃源风云——<三上桃峰>事件纪实录》。文章中说:1978年8月,《人民戏剧》编辑部把平反的消息通知贾克和杨孟衡,并约他们写文章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正在这个当口,贾克神情愤懑地递给我一份材料,说‘有人告状了!’‘谁?,我问。‘贺登朝。’贾克答。”其实,贺也不是告状,而是绐《人民戏剧》编辑部、中国戏剧家协会等部门写了一封信,为许石青等人的创作改编权争理。在这封信中贺说:“《人民日报》二十二日第三版,在报道山西省为《三上桃峰》事件平反的消息中,把我列为《三上桃峰》的编剧之一,是不真实的。”“从晋中青年晋剧团创作《三下桃园》到吕梁地区柳林县剧团改编为《三上桃峰》,我始终耳闻目睹真正的作者是许石青、张正申、李旦初,既不是我,也不是其他人。”1978年12月14日,杨孟衡给《人民戏剧》编辑部就贺的信回了一封信。他在回信中也认为:“在署名的问题上,山西省文教部副部长兼文化局长芦梦当时定的‘山西省文化局创作组集体创作,杨孟衡执笔’这是不妥当的,因为晋剧《三上桃峰》不是新创作,而是改编本。”
但是在2009年2月由中国戏剧出版杜出版,雷捷发所著的《一剧惊天下——风雨<三上桃峰>》一书中,情况却有了很大的出入。该书在第59页写道:“这株满枝累累的文坛大树,就是《三上桃峰》的编剧——李旦初先生。”第120页竟然写道:“署名张正申、李旦初、许石青,发表于复刊的《吕梁文艺》。最后被收入李旦初文集。”书中“附件2《三上桃峰》剧本”的署名写着:“柳林县晋剧团,李旦初执笔。”对此,当事人李旦初却不这样认为。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李旦初文集》第8卷“春风桃李集/三上桃峰及其他”中也收入了《三上桃峰》的剧本,署名“晋中地区晋剧团、吕梁地区柳林县晋剧团、吕梁地区孝义县碗碗腔剧团集体创作,执笔:许石青、李旦初、张正申”,与1978年复刊的《吕梁文艺》第1期署名一模一样。
王易风在《新中国成立后戏剧工作回忆》一文中说:“当时吕梁地区文办组织班子,共同修改加工后,并将油印本发至各县,让县剧团排练演出,相互竞赛。柳林、孝义、临县等剧团,均排演过此剧。”(见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的《艺海流澜》)
2009年2月,杨孟衡在国内第一家戏剧研究学术网站《当代戏剧》发表《<三上桃峰>版本演绎及其蒙冤的深层因素》一文中,对于《三上桃峰)的创作和改编权这样写道:“概括而言大体应分为:晋中版《三下桃园》(杨孟衡、许石青执笔)、太原版《三上桃峰》(杨孟衡执笔)、吕梁版《三上桃峰》(李旦初执笔)”。而实际情况是《三下桃园》或者《三上桃峰》的最原创作品,都是许石青1965年春天祁县城赵大队“社教”运动回来后创作的话报剧《一匹马》和戏剧《一代新风》或《三下桃园》。后来的“太原版”和“吕梁版”都应该叫“太原改编版”和“吕梁改编版”。因为它们都是在1965年晋中原创的基础上改编的。
对1965年关于在晋中修改《三下桃园》剧本的署名问题,杨孟衡在《<三上桃峰)版本演绎及其蒙冤深层因素》中说:“在晋中区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大会期间,贾克(时任省文化局副局长、省剧协主席)在一次座谈会上谈到《三下桃园》的署名问题时说:‘省里孟衡来帮忙,署名不应该放在前头,你们是不是客气呀?’”
在“文革”期间《三上桃峰》受批判期间,杨孟衡在《我对参与炮制大毒草《三上桃峰》的检查》中是这样写的:“剧本的修改是在原剧《一代新风》的基础上进行的。劇中的人物关系、人名、地名,如桑园改为桃园,另一村改为杏岭,以及王县长等人物名称,都是原作者许石青在原作《一代新风》中早就选好的。修改时,记得我分担三、四、五场,改完后交给许石青,由他统一整理,我参加这次修改工作只有十多天的时间,改完几场戏就回了太原。后来剧名更名为《三下桃园》,是许石青整理完剧稿改定的。”
后来,杨孟衡在《戏剧研究》网站发表文章时却说:“那是1973年8月,我写完《三上桃峰》第二稿以后,贾克叫来许石青,参加后续创作,我是竭诚欢迎的,我在创作组精营东边街13号楼我的办公室内搭好了床铺,等他来住共事,他也满口答应,可他呆了一两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来了。”
对此事,许石青本人也有记录,他在日记中这样写的:“1973年7月6日调省文化局创作组参加修改省创作组《三上桃峰》。10月14日请假回孝义。”从中看出,许是从7月6日就开始参加改编工作的,并且时间长达3个多月。这期间“五易其稿”。
关于署名权的问题在《三上桃峰》平反后愈演愈烈,而最早创作此剧的许石青却在此问题上从未公开出面争执。当事人之一的贺登朝在给《人民戏剧》等部门写的信中,说得很清楚,“其实,对于剧作的署名问題,原作者们从来也没计较。”杨孟衡在《戏剧研究》网站文章中也说:“我当年所了解的许石青,老实厚道,与世无争。”的确,许石青从来没有对署名问题说过什么,计较过什么,相反却说过这样的话:“此为社会财富,可以公用。”打开王易风收集在《艺海流澜》中《新中国成立后戏剧工作回忆》一文,可以看到这样一段话:“1973年省文化局为准备赴京会演剧目,亦组织班子,对《三上桃峰》修改加工,一度由许石青同志来省参加,声言此为社会财富,可以公用。”在这里,需要让读者了解的是许石青这个人,在《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中国戏剧年鉴》等书中都有他的词条和介绍。他长期在剧团担任编剧和导演,创作过不少优秀作品,至今久演不衰的新编历史剧《下河东》《游西湖》《困雪山》《樊梨花》等传世作品就出自他手。他已经于1999年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