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据 道德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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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支持、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法律 道德 联系
  作者简介:林媛媛,福州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009-02
  林肯曾经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数百年来,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微妙关系一直是中西方各法学流派争论的焦点之一。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综合实力的迅速发展,健全法治体制已成为重中之重,而不可否认的是,道德教化问题也日益凸显。法律与道德既有相同点,亦有不同之处,合理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发挥其配合作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法之所义,德之所指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部门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如警察、监狱、军队等)保证实施的,表现为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工具,也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来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并具有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等固有特点。
  道德是一种由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根据人们的需求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往往流传较为广泛,形成共识。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有着广泛而深刻的逻辑与历史关联。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两者都是社会规范最重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他们的区别如下: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制定已经越发详尽并且大多是以成文条例呈现的。一般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道德通常是约定俗成的,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其制定、修改和废除程序也很不严格。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2.两者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法律的制定往往涉及权利义务两方面,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往往只是一面性的,只关注义务,更加强调的是对人的约束性,对权利的对等性不做太多要求。
  3.两者实现的方式和效果不同。法律主要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具有较强的可执行能力,效果较为明显。而道德则是通过行为人进行自我约束、社会舆论等得到实现,对是否有实质效果也并没有过多的要求。
  4.两者所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而法律不存在“思想犯”。法律尽管也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如果违法行为没有真切地发生,法律并不会惩罚有主观过错的行为人。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的构成部分,来自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又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两者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都不能不倚仗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会随着具体情况的不同有所侧重,有所取舍罢了。
  1.法律是道德能够传播的有效媒介。没有法律,道德流于表面,良好的道德观念对一个社会能够维持良好的秩序、构建合理的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显而易见,没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容易造成社会混乱和秩序不稳。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构建,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上升为法律,形成更为明确的行为规范。法律的强制力远比道德的强制力大得多,它能够有效地促使人们自觉地遵守道德的信念和要求,从而在更大更广范围内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保障和维护人们的正常生活。道德法律化正是最好的体现。
  2.道德既是衡量法律价值性的标尺,又是能够推动法律进步的积极力量。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有底线的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才能得到人们的遵守和支持。立法者、执法者和一般公民作为法制社会的三大主角,在道德之于法律的作用这一话题中自然是第一发言人。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仅仅要强调法律的强制性和国家意志性,还应在条文中融入社会的主流道德价值观。符合社会实情的法律才会得到民众的推崇,才能体现其颁布的价值性和意义性。执法者通过提升道德修养,亦能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法律的高效运作。道德融入其中的法律更加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更易于公民接受,利于法律条文的良好实施和法律制度的高效运转。
  3.法律与道德能够互补互益,并具有相同的约束作用。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正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罚只能惩罚犯罪,不能使人懂得无耻,只有道德教化才使民众有羞耻之心,有人格。然而仅靠道德教化力量仍是较弱,法律必须通过以道德为基本的价值导向,由法律严厉性和强制性,才能让这两只手有效地联合起来,弹奏出和谐、安定的华丽乐章。
  四、如何更好实现法律与道德的衡平
  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法律得以实施和普遍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义务的支持。同样地,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必须也必然反映社会的基本道德观。
  1.丰富法律内在道德精神,融入基本道德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包括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但主要是指愿望的道德。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富勒认为,之所以强调法律的“内在道德”,原因在于“恶法非法”,即除了实体上不符合道德最低要求的法律不是法律之外,形式上不符合“内在道德”的法律亦不得称之为法律,即不符合“内在道德”的法律“不单纯导致坏的法律制度,而是导致一个根本不宜称为法律制度的东西”。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法律目标或法律理念。离开法律的内在道德法律就不能很好实现外在道德的要求。
  2.扩大法律规制调整范围,涵盖某些道德问题。在凭借道德本身的力量已不能拘束公众的行为之时,唯有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持社会的稳定秩序。尽管将道德问题上升至法律层面不是我们乐于见到的,但如今道德滑坡严重、诚信危机蔓延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只有用以此法才能有效止住不良风气,规整社会生活秩序。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既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也需要伦理和道德的支撑。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律和道德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我们不仅要“依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这决不是要过分地渲染道德的社会影响,而是给予道德在国家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其应有的地位,使它与“法治”并驾齐驱、相互补益,共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孙书杰.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及联系.法制博览.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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