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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对煤炭资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煤炭的开采力度以及开采技术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随着煤炭开采力度的不断加深,开采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如:水害、火灾等现象。而矿井中水害现象的出现,不仅导致煤矿的开采工作无法顺利的进行,而且还为开采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水害进行防治成为了煤矿企业的首要工作。但是在现如今煤矿水害防治的工作中,由于受到许多的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关键词]煤矿水害;防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5-0243-01
针对煤矿水害所导致的重大破坏力,通过煤矿工作者长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已经有一些较为成熟的技术手段,例如针对顶板和底板的水害防治技术等,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但是有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以降低煤矿水害发生的频率和概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
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排水设施未能满足实际需求
矿井的排水设备是排除矿井涌水的安全设施,当矿井内积水严重的时候,通过排水设施可以快速有效地降低矿井内部的涌水量。经过对矿井水害研究的发现,许多矿井内的排水设备或设施并不达标,在设计上未能满足矿井排水的实际需求。当矿井内积水达到峰值的时候,往往由于无法及时排出,给矿井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施工设计的标准,在水仓和排水设施之间,需要设置安全阀门,以强化矿井内排水设施的抗压能力,使矿井内的排水设施能够在水害严重时,及时隔离进水区域,将矿井水害的范围缩至最小范围,为矿井内人员的撤离,争取到有效时间。但是目前很多矿井内,并未设置安全阀门,给矿井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二)煤矿水害防治思想疏忽
在煤矿水害的防治上,管理者在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未能够从思想上重视煤矿水害对矿井所造成的危害。煤矿水害较瓦斯危害发生概率低,而且煤矿水害相比较瓦斯来说,有一定的可控性。煤矿在建设之前,要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的勘察,以确定煤矿所在地质条件,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是思想上的误区,使得煤矿生产往往只重视煤炭的生产量,以经济效益为第一位,安全放在末位的思想,导致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对矿井水害的防治不到位,忽视了一定的安全设施的建设。
(三)防治水害的措施不到位
防治水害需要投人资金,以改善排水设施和设备,使矿井内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但是由于资金投人的不足,导致了防治措施无法顺利的开展,只能在关键部位铺设排水设施,其他部位简单的进行了设施的铺设。无法在矿井内形成整体性的排水设施体系。这与为从整体思考矿井水害有关系,矿井水害的防治需要從综合方面人手,对煤矿的地质条件、排水渠道、水文环境等方面,没有做深人性的探究,给矿井的矿井水积压留下了一定的危险空间。
二、煤矿水害防治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煤矿企业防治矿井水害的主体责任,建立、建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措施
水害是煤矿的重大灾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足水文地质专业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主管技术负责人负技术责任,必须按规定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编制矿区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防治是有规律可循的,水害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严格按规定制定水害防治标准和防治水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质量达标活动,夯实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工作是搞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部门业务保安、措施审批、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管理和探放水等制度是搞好防治水工作的保证。
(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管理和科技攻关,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水平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员从事防治水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素质与煤矿安全生产相适应。煤炭行业是高危产业,要发展煤炭经济,就必须优化安全生产环境,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必须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水害防范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通过培训教育,使其安全意识、知识、能力和技能水平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三)开展以水患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严密防范水害事故,同时要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安全监管
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和雨季“三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凡存在重大水患、无法保证安全开采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关闭建议。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肃追究煤矿水害等事故责任。针对当前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造成水害事故多发的势头,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生产行为。
(四)加大水害防治投入力度,保证资金、设备、人员等及时到位,积极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增加矿井抗灾能力
加大水害防治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矿井防排水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矿井防排水能力一定要按规程标准进行配套,达不到的要停产整顿,限期达标。现有情况下,乡镇煤矿基本上没有能力进行堵、截、放水等工作,其人员和设备等达不到要求的,建议请专门队伍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五到位”。
三、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开采过程中没有做好水害的防治工作,不仅会影响煤矿的开采力度,而且还会为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并增加煤矿企业的施工成本。因此,煤矿企业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要加强水害的防治工作,完善煤矿的管理制度,并投资大量的资金引人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从而提高煤矿水害的防治效率,减少水患的发生,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陈超. 王坡煤矿水害防治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 现代矿业,2017,(10):216-218.
[2]姚源,平立华,宋占松. 提高我国煤矿水害事故救援能力对策措施[J]. 煤矿安全,2015,(01):224-226+229.
[3]宣以琼. 安徽省煤矿水害防治现状与对策[J]. 煤矿安全,2010,(05):117-119.
[关键词]煤矿水害;防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5-0243-01
针对煤矿水害所导致的重大破坏力,通过煤矿工作者长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已经有一些较为成熟的技术手段,例如针对顶板和底板的水害防治技术等,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但是有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以降低煤矿水害发生的频率和概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
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排水设施未能满足实际需求
矿井的排水设备是排除矿井涌水的安全设施,当矿井内积水严重的时候,通过排水设施可以快速有效地降低矿井内部的涌水量。经过对矿井水害研究的发现,许多矿井内的排水设备或设施并不达标,在设计上未能满足矿井排水的实际需求。当矿井内积水达到峰值的时候,往往由于无法及时排出,给矿井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施工设计的标准,在水仓和排水设施之间,需要设置安全阀门,以强化矿井内排水设施的抗压能力,使矿井内的排水设施能够在水害严重时,及时隔离进水区域,将矿井水害的范围缩至最小范围,为矿井内人员的撤离,争取到有效时间。但是目前很多矿井内,并未设置安全阀门,给矿井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二)煤矿水害防治思想疏忽
在煤矿水害的防治上,管理者在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未能够从思想上重视煤矿水害对矿井所造成的危害。煤矿水害较瓦斯危害发生概率低,而且煤矿水害相比较瓦斯来说,有一定的可控性。煤矿在建设之前,要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的勘察,以确定煤矿所在地质条件,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是思想上的误区,使得煤矿生产往往只重视煤炭的生产量,以经济效益为第一位,安全放在末位的思想,导致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对矿井水害的防治不到位,忽视了一定的安全设施的建设。
(三)防治水害的措施不到位
防治水害需要投人资金,以改善排水设施和设备,使矿井内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但是由于资金投人的不足,导致了防治措施无法顺利的开展,只能在关键部位铺设排水设施,其他部位简单的进行了设施的铺设。无法在矿井内形成整体性的排水设施体系。这与为从整体思考矿井水害有关系,矿井水害的防治需要從综合方面人手,对煤矿的地质条件、排水渠道、水文环境等方面,没有做深人性的探究,给矿井的矿井水积压留下了一定的危险空间。
二、煤矿水害防治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煤矿企业防治矿井水害的主体责任,建立、建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和措施
水害是煤矿的重大灾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足水文地质专业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主管技术负责人负技术责任,必须按规定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编制矿区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水害防治应急预案;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防治是有规律可循的,水害事故也是可以避免的。严格按规定制定水害防治标准和防治水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质量达标活动,夯实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工作是搞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部门业务保安、措施审批、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管理和探放水等制度是搞好防治水工作的保证。
(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管理和科技攻关,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水平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员从事防治水工作,保证从业人员素质与煤矿安全生产相适应。煤炭行业是高危产业,要发展煤炭经济,就必须优化安全生产环境,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必须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水害防范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通过培训教育,使其安全意识、知识、能力和技能水平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三)开展以水患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活动,严密防范水害事故,同时要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安全监管
煤矿企业要根据矿井受水害威胁情况和雨季“三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对排查的水害隐患,必须先治理后开采。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凡存在重大水患、无法保证安全开采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关闭建议。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肃追究煤矿水害等事故责任。针对当前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造成水害事故多发的势头,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生产行为。
(四)加大水害防治投入力度,保证资金、设备、人员等及时到位,积极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增加矿井抗灾能力
加大水害防治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矿井防排水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矿井防排水能力一定要按规程标准进行配套,达不到的要停产整顿,限期达标。现有情况下,乡镇煤矿基本上没有能力进行堵、截、放水等工作,其人员和设备等达不到要求的,建议请专门队伍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五到位”。
三、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开采过程中没有做好水害的防治工作,不仅会影响煤矿的开采力度,而且还会为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并增加煤矿企业的施工成本。因此,煤矿企业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要加强水害的防治工作,完善煤矿的管理制度,并投资大量的资金引人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从而提高煤矿水害的防治效率,减少水患的发生,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陈超. 王坡煤矿水害防治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 现代矿业,2017,(10):216-218.
[2]姚源,平立华,宋占松. 提高我国煤矿水害事故救援能力对策措施[J]. 煤矿安全,2015,(01):224-226+229.
[3]宣以琼. 安徽省煤矿水害防治现状与对策[J]. 煤矿安全,2010,(05):1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