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车闪贷”套路看专业放贷组织监管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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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州车闪贷”为代表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近期遭遇较多投诉、纠纷,引起了市场关注.分析认为,“车闪贷”类型的业务并非传统的融资租赁,其性质更接近特殊担保方式的消费借贷,基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将其纳入专业放贷组织监管范围,符合监管逻辑和经验.笔者根据“车闪贷”案件涉及的三个重要方面——宣传与缔约、费用收取和债务催收,结合美国“产权贷款”等类似交易模式监管的制度与实践,肯定了以《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代表的专业放贷组织监管理念,但也指出其在具体的义务和责任层面仍需进一步精细和完善,以更好地规范“车闪贷”这类带有明显消费借贷属性的融资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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