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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20多年前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开始,创新就一直是基层政府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要求下,积极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又成为基层政府工作创新的一个亮点。本期焦点栏目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综合介绍近几年来基层政府工作创新的几种典型模式,希望广大朋友看后有所启发,有所思考。
乡镇选举新模式:四川省平昌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常委
所谓“公推直选”,是指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全体党员民主公推、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一种选举方式。早在2003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600多名党员通过公推直选,产生了镇党委书记。2004年,成都、德阳、凉山等10个市州在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45名。其中,平昌县2001年乡镇换届选举时,在灵山乡进行了第一次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的尝试,曾庆红、贺国强等中央领导相继作了重要批示,对这一选举方式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具体做法是:
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竞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下届党委工作目标、选举办法和程序等。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报名,并由县委对报名竞选者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人选,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推候选人:首先由上届党委、政府负责制定下届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并且对外公开,然后召开推荐会。推荐会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组成,群众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会党员人数的30%。竞选党委书记在3人以上、党委副书记在5人以上、党委委员超过应选人数3人以上的,要召开推荐会,通过演讲答辩,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委书记候选人2名,党委副书记候选人4名和党委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2名),再提交党员大会酝酿并选举,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委书记正式候选人2人,党委副书记正式候选人比应选职数多1人。参加党委书记竞选只有2人的、参加副书记竞选比应选职数多1人的,进行答辩后不再投票表决,直接作为正式候选人。
大会直选:实行“三轮选”,第一轮选举党委书记,落选者参加副书记选举,第二轮选举党委副书记,落选者参加委员选举,第三轮选举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办法》直接确定为党委委员,不再参加委员选举。乡镇纪委书记由新一届乡镇党委根据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一名党委副书记为纪委书记候选人,提交大会酝酿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等额选举,不再参加纪委委员的选举;其他纪委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当选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报县委审批,党委委员报县委备案,纪委委员报县委和县纪委备案。
承诺上岗:选举结束后,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承诺就职,承诺书报县委备案。
村民自治组织新模式:湖北秭归县杨林桥镇实施“撤组建社”
体制缺陷是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村组行政化倾向浓厚,以对上负责为主,缺少一个不受上级干扰,真实反映农民意愿的自治组织。农民“直选”产生的农村社区理事会,是完全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内要办什么,不办什么,怎样去办,都由农民说了算,特别适合当前各地正在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对于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后遗症”很有帮助,值得各地借鉴。
湖北省秭归县从2004年开始在全县12个乡镇推广杨林桥镇“撤组建社”的村民自治新模式,使农民受益匪浅。所谓“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模式,是指改革传统的村级行政体制,撤销村民小组,建立以农村社区理事会为平台的村民自治组织。具体做法是:
创新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撤销传统的村民小组,建立新型的农村社区。农村社区的主要特点是:划小自治单元,以“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区域与规模。每个社区一般由30个左右的农产组成,社区群众“直选”产生社区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2~4人。理事会成员由所在社区农户“直选”产生,理事长由理事推选产生,任期一年。创新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群众“直选”产生的理事会成员主要由有“双带”能力的农村党员、产业大户和经营能人等农村先进力量担任。理事会的运行按照《农村社区理事会章程》确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在村党总支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自主决定社区事务的办理,实行“议事恳谈、一事一议”。
村级民主管理新架构:浙江省武义县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约束村干部权力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不仅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上访事件,而且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发,并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多个督察组到各地进行调研。2004年6月,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创造性地成立了一个村务监督委会来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并分类分步推开,到2005年5月底全县558个村(社区)都已推行了这一做法。具体是:
组织结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从不是村两委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运行机制: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不参与村务管理,对除村党务之外的村务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村民对村务的诉求。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任期与村委会同期。
运作原则:监委会与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之间的关系是: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委会是村务管理和决策的执行机构,监委会是村务的监督机构,村民代表会议是村里的决策机构。
工作职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对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刘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
农村社会福利新模式:广西推行“五保村”建设
我国过去社会福利主要覆盖在城镇,农村五保户能享受的人数很少。多数五保户虽然得到一定照顾,但仍难以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长期困扰各地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五保户的住房和供养两大难题是各级领导的一块“心病”。广西民政部门自2002年起大力开展五保村建设,对农村五保户进行统一供养和管理,在农村五保户相对集中的村庄,集中建设五保户住房,并命名为“五保村”。具体做法是:
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供养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187.5公斤大米、6公斤食油、360元定额补助资金,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作相应的调整。
管理方式:五保村建设立足于有限经济条件,就村而建、集中供养、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供养新模式,有效克服了以往供养模式的弊端。同时,五保村供养模式具有设施投资小、管理成本低、集中居住、便于服务等优势,既从根本上改善了当地农村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又可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工作的重大突破与发展。
从上述的模式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推动型还是民间自生创新型,它们都是时代的产物,我们要尊重其创新的成果,积极发挥其创新的热情与活力,不断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举措,平衡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刊编辑部
从20多年前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开始,创新就一直是基层政府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要求下,积极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又成为基层政府工作创新的一个亮点。本期焦点栏目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综合介绍近几年来基层政府工作创新的几种典型模式,希望广大朋友看后有所启发,有所思考。
乡镇选举新模式:四川省平昌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常委
所谓“公推直选”,是指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全体党员民主公推、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一种选举方式。早在2003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600多名党员通过公推直选,产生了镇党委书记。2004年,成都、德阳、凉山等10个市州在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直接选举产生乡镇党委书记45名。其中,平昌县2001年乡镇换届选举时,在灵山乡进行了第一次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的尝试,曾庆红、贺国强等中央领导相继作了重要批示,对这一选举方式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具体做法是:
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竞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下届党委工作目标、选举办法和程序等。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报名,并由县委对报名竞选者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人选,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推候选人:首先由上届党委、政府负责制定下届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并且对外公开,然后召开推荐会。推荐会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组成,群众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会党员人数的30%。竞选党委书记在3人以上、党委副书记在5人以上、党委委员超过应选人数3人以上的,要召开推荐会,通过演讲答辩,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委书记候选人2名,党委副书记候选人4名和党委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2名),再提交党员大会酝酿并选举,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委书记正式候选人2人,党委副书记正式候选人比应选职数多1人。参加党委书记竞选只有2人的、参加副书记竞选比应选职数多1人的,进行答辩后不再投票表决,直接作为正式候选人。
大会直选:实行“三轮选”,第一轮选举党委书记,落选者参加副书记选举,第二轮选举党委副书记,落选者参加委员选举,第三轮选举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办法》直接确定为党委委员,不再参加委员选举。乡镇纪委书记由新一届乡镇党委根据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一名党委副书记为纪委书记候选人,提交大会酝酿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等额选举,不再参加纪委委员的选举;其他纪委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当选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报县委审批,党委委员报县委备案,纪委委员报县委和县纪委备案。
承诺上岗:选举结束后,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承诺就职,承诺书报县委备案。
村民自治组织新模式:湖北秭归县杨林桥镇实施“撤组建社”
体制缺陷是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村组行政化倾向浓厚,以对上负责为主,缺少一个不受上级干扰,真实反映农民意愿的自治组织。农民“直选”产生的农村社区理事会,是完全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内要办什么,不办什么,怎样去办,都由农民说了算,特别适合当前各地正在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对于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后遗症”很有帮助,值得各地借鉴。
湖北省秭归县从2004年开始在全县12个乡镇推广杨林桥镇“撤组建社”的村民自治新模式,使农民受益匪浅。所谓“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模式,是指改革传统的村级行政体制,撤销村民小组,建立以农村社区理事会为平台的村民自治组织。具体做法是:
创新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撤销传统的村民小组,建立新型的农村社区。农村社区的主要特点是:划小自治单元,以“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区域与规模。每个社区一般由30个左右的农产组成,社区群众“直选”产生社区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2~4人。理事会成员由所在社区农户“直选”产生,理事长由理事推选产生,任期一年。创新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群众“直选”产生的理事会成员主要由有“双带”能力的农村党员、产业大户和经营能人等农村先进力量担任。理事会的运行按照《农村社区理事会章程》确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在村党总支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自主决定社区事务的办理,实行“议事恳谈、一事一议”。
村级民主管理新架构:浙江省武义县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约束村干部权力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不仅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上访事件,而且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发,并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多个督察组到各地进行调研。2004年6月,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创造性地成立了一个村务监督委会来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并分类分步推开,到2005年5月底全县558个村(社区)都已推行了这一做法。具体是:
组织结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从不是村两委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运行机制: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不参与村务管理,对除村党务之外的村务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村民对村务的诉求。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任期与村委会同期。
运作原则:监委会与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之间的关系是: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委会是村务管理和决策的执行机构,监委会是村务的监督机构,村民代表会议是村里的决策机构。
工作职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对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刘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
农村社会福利新模式:广西推行“五保村”建设
我国过去社会福利主要覆盖在城镇,农村五保户能享受的人数很少。多数五保户虽然得到一定照顾,但仍难以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长期困扰各地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五保户的住房和供养两大难题是各级领导的一块“心病”。广西民政部门自2002年起大力开展五保村建设,对农村五保户进行统一供养和管理,在农村五保户相对集中的村庄,集中建设五保户住房,并命名为“五保村”。具体做法是:
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供养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187.5公斤大米、6公斤食油、360元定额补助资金,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作相应的调整。
管理方式:五保村建设立足于有限经济条件,就村而建、集中供养、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供养新模式,有效克服了以往供养模式的弊端。同时,五保村供养模式具有设施投资小、管理成本低、集中居住、便于服务等优势,既从根本上改善了当地农村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又可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工作的重大突破与发展。
从上述的模式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推动型还是民间自生创新型,它们都是时代的产物,我们要尊重其创新的成果,积极发挥其创新的热情与活力,不断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举措,平衡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