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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欧盟社保机制改革中的成功经验,着力于制定有效的京津冀社会保障协调机制,通过其开放自主、多元协调性优势,妥善解决非首都功能疏解地与承载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中存在的障碍,对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至关重要。京津冀应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应在解决社会保障关系接续、流动劳动力享有合理社保待遇和权益累计等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