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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课程标准的指引下,高中的音乐课有了许多可喜的变化,教学形式多样化了,课堂气氛更加活跃了,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比以前更喜欢音乐课了。但是在看到这些表面变化的同时,又不得不对出现的问题引发出一些新的思索。
一、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不容忽视教师的主导地位
音乐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老师们的表现也应以此为出发点,但是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占主导地位。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老师应发挥好引导作用,老师应是课堂教学的设计者,要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应仅仅是把问题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探索。老师还应该与学生分享他们的情感和想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一个引导者的作用。
早在两千多年前,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学思结合”和“启发诱导”的教学思想。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也指出:“不好的教师是奉送真理,好的教师是叫学生去发现真理。”随着新课程理念的逐步确立,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式、教学行为也将发生深刻转变,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教师教和学生学将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订者和学生成绩的评判者,更是“催化剂”,使学生乐学、会学。
二、注重课堂气氛,愉快教学,音乐知识的传授必不可少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许多教师对国家课程标准的理解发生偏颇,导致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又出现了新的失衡现象。有的教师在实践中出现了过度强调课堂气氛和学生兴趣培养的现象,把“情感态度”与“音乐知识技能”对立起来,好像谈了“音乐知识技能”就是背离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理念,就是观念落后。从而产生对音乐教育认识上的新的不足,对课程标准理解不透,教学中任意降低音乐技能的要求,有意回避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些教师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课堂气氛活跃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就可以了,至于掌握多少音乐知识技能是无关紧要的。
我认为,淡化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它是针对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注重技能训练而言的,正像提倡素质教育是针对应试教育一样,并不是说提倡素质教育就可以不要考试了。同样,淡化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也并不意味着不要音乐知识技能,音乐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音乐知识技能要求还是必须让学生掌握的,是不能再淡化的。其次,音乐教育是建立在音乐学科基础上的以延续和发展音乐文化或获取教育学效果为目的的教育门类,音乐知识技能是音乐学科的基础和重要特征,音乐教学不可能离开音乐知识技能而进行,否则音乐教学只能是空中楼阁,导致音乐教育走向死胡同。再次,学生的音乐知识技能素质是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知识技能为人的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反过来,人的素质的提高又为人的进一步学习知识和技能服务。所以,在人的发展中不能离开对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虽然一个没有识谱能力的人也能理解音乐作品,但我想他一定没有识读乐谱的人理解得更深刻。
三、多媒體等现代教育手段占辅助地位,而不是主导地位
在教改以来的音乐课堂中,我们不难发现多媒体成了大多数音乐教师的主要教学手段,只要是公开课没有不做课件的,好像音乐课没有课件就不行了。不久前我观摩了一次音乐课教学评比,在活动中我深有体会,有的老师明明可以自己范唱却把音乐弄进电脑里放出来,有的音乐是需要老师和学生静心欣赏的,却被事先设计好的课件画面吸引得“乐不思乐(yuè)”。教师运用语言可以达到的效果,却设计成多媒体文字,把学生的思维限制在课前准备好的课件之中,学生成了名副其实的“接受器”。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为教师提供了更多的教学自由和教学内容,增加了课堂信息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如果老师因着力于营造音乐的情绪和氛围而偏离了音乐本身,这必然会使学生失去探究音乐内涵的机会,使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只局限于一种视觉的刺激。如果一味地追求所谓课堂效果,不顾及教学内容的需要,为了多媒体而多媒体,那么岂不是本末倒置?那种制作花哨只图表面热闹的课件,不仅不能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实践,而且分散了学生对音乐本身的注意力,教学效果反而适得其反。那么我们提倡运用多媒体还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教学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经验慢慢积累而成的,我们的音乐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它需要我们每一位音乐老师为之付出努力。
(责任编辑 黄 晓)
一、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不容忽视教师的主导地位
音乐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老师们的表现也应以此为出发点,但是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占主导地位。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老师应发挥好引导作用,老师应是课堂教学的设计者,要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应仅仅是把问题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探索。老师还应该与学生分享他们的情感和想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一个引导者的作用。
早在两千多年前,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学思结合”和“启发诱导”的教学思想。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也指出:“不好的教师是奉送真理,好的教师是叫学生去发现真理。”随着新课程理念的逐步确立,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式、教学行为也将发生深刻转变,课堂教学的传统模式──教师教和学生学将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订者和学生成绩的评判者,更是“催化剂”,使学生乐学、会学。
二、注重课堂气氛,愉快教学,音乐知识的传授必不可少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许多教师对国家课程标准的理解发生偏颇,导致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又出现了新的失衡现象。有的教师在实践中出现了过度强调课堂气氛和学生兴趣培养的现象,把“情感态度”与“音乐知识技能”对立起来,好像谈了“音乐知识技能”就是背离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理念,就是观念落后。从而产生对音乐教育认识上的新的不足,对课程标准理解不透,教学中任意降低音乐技能的要求,有意回避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些教师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课堂气氛活跃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就可以了,至于掌握多少音乐知识技能是无关紧要的。
我认为,淡化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它是针对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注重技能训练而言的,正像提倡素质教育是针对应试教育一样,并不是说提倡素质教育就可以不要考试了。同样,淡化音乐知识技能的教学也并不意味着不要音乐知识技能,音乐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音乐知识技能要求还是必须让学生掌握的,是不能再淡化的。其次,音乐教育是建立在音乐学科基础上的以延续和发展音乐文化或获取教育学效果为目的的教育门类,音乐知识技能是音乐学科的基础和重要特征,音乐教学不可能离开音乐知识技能而进行,否则音乐教学只能是空中楼阁,导致音乐教育走向死胡同。再次,学生的音乐知识技能素质是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知识技能为人的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反过来,人的素质的提高又为人的进一步学习知识和技能服务。所以,在人的发展中不能离开对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虽然一个没有识谱能力的人也能理解音乐作品,但我想他一定没有识读乐谱的人理解得更深刻。
三、多媒體等现代教育手段占辅助地位,而不是主导地位
在教改以来的音乐课堂中,我们不难发现多媒体成了大多数音乐教师的主要教学手段,只要是公开课没有不做课件的,好像音乐课没有课件就不行了。不久前我观摩了一次音乐课教学评比,在活动中我深有体会,有的老师明明可以自己范唱却把音乐弄进电脑里放出来,有的音乐是需要老师和学生静心欣赏的,却被事先设计好的课件画面吸引得“乐不思乐(yuè)”。教师运用语言可以达到的效果,却设计成多媒体文字,把学生的思维限制在课前准备好的课件之中,学生成了名副其实的“接受器”。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为教师提供了更多的教学自由和教学内容,增加了课堂信息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如果老师因着力于营造音乐的情绪和氛围而偏离了音乐本身,这必然会使学生失去探究音乐内涵的机会,使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只局限于一种视觉的刺激。如果一味地追求所谓课堂效果,不顾及教学内容的需要,为了多媒体而多媒体,那么岂不是本末倒置?那种制作花哨只图表面热闹的课件,不仅不能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实践,而且分散了学生对音乐本身的注意力,教学效果反而适得其反。那么我们提倡运用多媒体还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教学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经验慢慢积累而成的,我们的音乐教育改革同样如此,它需要我们每一位音乐老师为之付出努力。
(责任编辑 黄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