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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是初中生学习化学的最大难点。且不说基础欠一点的同学对物质的化学式和配平常常出错,就连基础好的同学也常常忘记反应条件或固体沉淀符号和气体符号;还有很多同学出现配平后竟然连等号也不打的低级错误。
通过对学生的这些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进行认真分析发现:是我们老师自己在教学生《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步骤》时所造成的弊端。因为我们教师都是严格按照教材所总结的书写步骤“按部就班”地“死教”。如:我校所用的九年级《化学》上册(人教版),第五单元、课题2--《如何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中,对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具体步骤(是以红磷燃烧的反应方程式为例)总结为:
1、根据实验事实,在式子的左、右两边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并在式子左右两边之间画一条短线。
2、配平化学方程式,并检查式子两边各元素原子的种类和数量,使化学方程式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3、标明化学反应发生的条件,把短线改成等号。
4、如果生成物中有气体,在气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要注“↑”号;溶液中的反应如果生成物中有固体,在固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要注“↓”号。例如:
但是,如果反应物和生成物中都有气体,气体生成物就不注“↑”号。同样,溶液中的反应如果反应物和生成物中都有固体,固体生成物也不注“↓”号。例如:
经过认真分析发现:学生通过“紧张而艰难”的第2步--“配平“后,思想和精力就放松下来了,所以在第3步时“标明反应条件,把短线改为等号”时,不是忘记条件就是忘记改等号。因为学生把“很难”的“配平”完成后就像完成了“攻坚战”,精力和思维肯定都会松懈和麻痹大意,从而就会使紧接的两个“简单”环节(步骤)不是忘记这就会忘记那。
为此,我认为把书写步骤的前1、2、3步,整合为以下两步更为妥当,也更科学、更合理。
第一步,根据反应事实,先写出反应物的化学式及画一条短线,并在短线上写出发生反应的条件,再写出生成物的化学式。
第二步,配平化学方程式,使反应前后(左、右两边)各元素原子的数目相等,再把短线改为等号。
后经自己的教学实践证明,这样整合改进后,学生很少再出现忘记反应条件或不改写等号的低级错误了。同时我也认为整合为这样的两步更科学、更合理,其理由是:
1、第一步就按序把反应物、反应条件、生成物依次写出,符合我们正常的书写顺序和书写习惯,符合我们的语言表达逻辑,也使写法与读法相一致。即:红磷在点燃的条件下与氧气发生反应,生五氧化二磷。
2、把反应“条件”在第一步就写出,更符合客观事实。针对“需要条件”才发生的反应,说明由反应物到生成物是需要该条件的,只有在满足该条件的情况下才有该反应发生和生成物的出现。
3、第一步也就能完整的表达出了化学反应的“质变”含义。即完全表达出反应物、生成物及反应条件。
4、第二步配平后,即反应前后的各种原子数目相等了就应马上把短线改为等号。而不应该再去“标明反应条件”,然后又“把短线改成等号”,使我们的书写、语言、思维逻辑发生错乱。也正因为由于人的思维是配平后就打等号,所以就会造成不少学生在书写化学反应方程式时先把短线改成等号后,就忘掉“标明反应条件”,使书写出现错误。
5、这样的书写步骤与“书写化学方程式要遵守两个原则”(一是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二是要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步调更一致,形成“两个原则”与“两个步骤”的高度统一,学生更易接受和掌握,也更科学合理。
第一步就正确的写出反应物、生成物的化学式及反应所需的客观条件,就把书写化学方程式第一要“遵守的客观事实的原则”完全表达了出来;第二步,配平:就是“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为此,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步骤可简单概括为“一写、二配、三注”(讲解步骤时,以水电解或制取氧气的反应为例比红磷燃烧的反应为例要更好,因这几个反应不仅重要、且前面都学过、并都要标注气体符号“↑”)。下面以电解水的反应为例:
写:根据反应事实,先写出反应物的化学式及画一条短线,并在短线上写出发生反应的条件,再写出生成物的化学式。
配:配平 -- 在各物质的化学式前配上化学计量数,使反应前后各种原子的数目相等,并把短线改成等号。
注:在特殊状态的生成物化学式右边注上标记。即:
①反应物中无气体,而生成物中有气体,就在该气体生成物的化学式右边注“↑”号。
②在溶液中进行的反应,若反应物中无固体,而生成了难容性固体物质,就要在该固体生成物化学式的右边注“↓”号。
通过对学生的这些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进行认真分析发现:是我们老师自己在教学生《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步骤》时所造成的弊端。因为我们教师都是严格按照教材所总结的书写步骤“按部就班”地“死教”。如:我校所用的九年级《化学》上册(人教版),第五单元、课题2--《如何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中,对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具体步骤(是以红磷燃烧的反应方程式为例)总结为:
1、根据实验事实,在式子的左、右两边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并在式子左右两边之间画一条短线。
2、配平化学方程式,并检查式子两边各元素原子的种类和数量,使化学方程式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3、标明化学反应发生的条件,把短线改成等号。
4、如果生成物中有气体,在气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要注“↑”号;溶液中的反应如果生成物中有固体,在固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要注“↓”号。例如:
但是,如果反应物和生成物中都有气体,气体生成物就不注“↑”号。同样,溶液中的反应如果反应物和生成物中都有固体,固体生成物也不注“↓”号。例如:
经过认真分析发现:学生通过“紧张而艰难”的第2步--“配平“后,思想和精力就放松下来了,所以在第3步时“标明反应条件,把短线改为等号”时,不是忘记条件就是忘记改等号。因为学生把“很难”的“配平”完成后就像完成了“攻坚战”,精力和思维肯定都会松懈和麻痹大意,从而就会使紧接的两个“简单”环节(步骤)不是忘记这就会忘记那。
为此,我认为把书写步骤的前1、2、3步,整合为以下两步更为妥当,也更科学、更合理。
第一步,根据反应事实,先写出反应物的化学式及画一条短线,并在短线上写出发生反应的条件,再写出生成物的化学式。
第二步,配平化学方程式,使反应前后(左、右两边)各元素原子的数目相等,再把短线改为等号。
后经自己的教学实践证明,这样整合改进后,学生很少再出现忘记反应条件或不改写等号的低级错误了。同时我也认为整合为这样的两步更科学、更合理,其理由是:
1、第一步就按序把反应物、反应条件、生成物依次写出,符合我们正常的书写顺序和书写习惯,符合我们的语言表达逻辑,也使写法与读法相一致。即:红磷在点燃的条件下与氧气发生反应,生五氧化二磷。
2、把反应“条件”在第一步就写出,更符合客观事实。针对“需要条件”才发生的反应,说明由反应物到生成物是需要该条件的,只有在满足该条件的情况下才有该反应发生和生成物的出现。
3、第一步也就能完整的表达出了化学反应的“质变”含义。即完全表达出反应物、生成物及反应条件。
4、第二步配平后,即反应前后的各种原子数目相等了就应马上把短线改为等号。而不应该再去“标明反应条件”,然后又“把短线改成等号”,使我们的书写、语言、思维逻辑发生错乱。也正因为由于人的思维是配平后就打等号,所以就会造成不少学生在书写化学反应方程式时先把短线改成等号后,就忘掉“标明反应条件”,使书写出现错误。
5、这样的书写步骤与“书写化学方程式要遵守两个原则”(一是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二是要遵守质量守恒定律。)步调更一致,形成“两个原则”与“两个步骤”的高度统一,学生更易接受和掌握,也更科学合理。
第一步就正确的写出反应物、生成物的化学式及反应所需的客观条件,就把书写化学方程式第一要“遵守的客观事实的原则”完全表达了出来;第二步,配平:就是“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为此,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的步骤可简单概括为“一写、二配、三注”(讲解步骤时,以水电解或制取氧气的反应为例比红磷燃烧的反应为例要更好,因这几个反应不仅重要、且前面都学过、并都要标注气体符号“↑”)。下面以电解水的反应为例:
写:根据反应事实,先写出反应物的化学式及画一条短线,并在短线上写出发生反应的条件,再写出生成物的化学式。
配:配平 -- 在各物质的化学式前配上化学计量数,使反应前后各种原子的数目相等,并把短线改成等号。
注:在特殊状态的生成物化学式右边注上标记。即:
①反应物中无气体,而生成物中有气体,就在该气体生成物的化学式右边注“↑”号。
②在溶液中进行的反应,若反应物中无固体,而生成了难容性固体物质,就要在该固体生成物化学式的右边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