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制度的科学化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nnengm9m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动产抵押制度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项担保物权制度,由于动产抵押不转移占有,动产抵押登记成为整个动产抵押制度核心。本文认为关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各种学说均有利弊,但如果以限定动产抵押标的物的范围为前提,登记生效主义在理论上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使动产抵押成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制度。
  关键词动产抵押 登记效力 登记机关 动产范围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54-01
  
  一、公示──动产抵押制度实行的关键
  (一)动产抵押制度的必要性
  动产抵押,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继续使用收益而供担保的动产,于债务不履行时,就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制度。典型的两大法系的法律在担保物权的结构上采取了“二分法”模式,即动产实行质押,不动产则采取抵押。因为动产之上设定不移转占有的抵押权,难以满足公示的要求,不仅与物权的基本理念和规则不合,而且还会对交易安全带来重大的不利。但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动产价值不断提升,其担保功能日渐凸显。在财产由归属到利用的大趋势下,动产抵押制度绝非仅是法律理论上的虚幻,而是具有现实价值的法律制度,我国《物权法》中规定动产抵押制度是必要且符合现实需求的。
  (二)动产抵押制度的可行性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之一,不动产抵押采取登记方式,这与传统民法理论相吻合,但对于动产,又不能以交付或占有作为其公示方法,否则即变为质押,故传统民法否定动产抵押,是因为动产抵押缺乏与之相对应的公示方法。因此,在我国已承认动产抵押制度的情况下,动产抵押制度设计中最为关键是公示方式的解决。根据传统民法,物权变动以交付或登记进行公示,就动产抵押而言,既为动产就得为交付,但是抵押又不能移转占有,动产在不移转占有的情况下如何公示其权利的变动成为动产抵押制度中的主要矛盾。笔者认为,因动产抵押不转移占有,此时若突破传统民法的教条,借用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登记来解决这一矛盾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通过登记,设立抵押的动产因公示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登记制度是物权公示原则在动产抵押制度中的体现,是动产抵押制度具有可行性的关键。
  二、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学界通说认为以登记作为动产抵押公示方式,但登记的法律效果有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主张。根据《物权法》第184规定,我国实行登记对抗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一方面使动产抵押关系容易设定,维持了交易上的便捷;另一方面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登记,以维持动产抵押权的对抗力。同时,对于已登记者,第三人可通过查阅登记,由此维护交易安全。但登记对抗主义亦存在弊端。第一,登记对抗主义同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相冲突。按照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抵押权在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后即为成立,由于动产抵押权以不移转占有为其本质特征,此时明显欠缺公示表征,若坚持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的公信力,会造成对善意第三人不公平的现象。第二,担保物权是担保权人与担保人为担保人的其他债权人设定的一项义务。这项义务的附加,使得担保人的其他债权人丧失了对担保人的担保物与担保权人平等受偿的权利。为他人设定一项义务一般不为法律所允许,只有在为他人明知或可得知的情况下才具有合理性。
  由此可见,登记对抗主义构成了对传统民法物权理论的巨大冲击,该模式下所引发来的诸多问题在理论上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违反了物权的基本法理,而且在实践中是极不安全的一项制度,无法对交易第三人给予合理的保护。而登记生效主义使动产担保登记具有公示性,实现了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之间的统一,同时,第三人可以通过登记簿,知悉标的物的权利负担,维护交易的安全。因此,笔者认为登记要件主义能在理论上得到合理的解释,使动产抵押成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制度。但登记生效主义并非完美无缺,当今世界的物质极大丰富,动产的种类和数量更是急剧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动产的全面登记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这也正是设立动产抵押制度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根本原因。然而,笔者所主张的公示生效主义须存在一个前提,即对动产抵押标的物范围限缩,通过对动产抵押标的物范围的限缩,可以解决动产的种类和数量极大丰富无法全面登记的困难。
  三、限定动产抵押标的物的范围
  1.特殊动产均可设定动产抵押。特殊动产,即有基础登记制度的动产,是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对这一类动产实行强制登记制度,例如:机动车、船舶、飞行器等。在我国的特殊动产交易实践中,查阅登记簿以及进行变动登记已成为人们的交易习惯,在这些特殊动产上设定抵押权,不会发生第三人不知标的物上存在登记的抵押权的情形,既能维护抵押担保交易安全又能维护抵押标的物交易的安全,从而兼顾了抵押权人利益与第三人的利益。
  2.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经济体除特殊动产之外的动产,包括生产工具、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动产抵押制度是为了扩大企业融资能力,便于资金融通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其设定主体主要是工商企业。此类动产得设抵押,恰好迎合了工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动产融资的强烈愿望。同时,此类动产为抵押人生产经营所必须,抵押人为逃避抵押权的实现而损害或转移抵押物的可能性较小,避免了因动产的流转频繁导致其难以实行登记的弊端。
  3.除上述两类动产之外的适宜抵押的普通动产。普通动产抵押应该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作为动产抵押登记标的物的动产应当是适合以登记作为其公式方法的动产。第二,可抵押动产应当为非即时消费耗尽之物。消耗物因权利人一次性的使用便归于消灭,若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使用该标的物,抵押权就会因抵押物的灭失而归于消灭,抵押权人的权利必然受损。第三,动产须对于抵押人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否则只需设立质押担保即可。第四,个人生活的必需品,家庭生活必需品不宜作为可抵押动产。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过小,起不到担保的作用,此外,这些动产与个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本来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所以也不能抵押。
  
  注释:
  高圣平.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页.
  徐洁.抵押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2页.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过失责任原则的合理性,并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其对医患关系的影响,认为医疗事故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协调医患关系。  关键词医患关系博弈分析 汉德公式过错责任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079-01    医疗改革新方案已于近期公布,我国进行了几十年的医疗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作为医疗活
摘要无固定期限制度是劳动法区别于传统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公法对私法加以干预的突出表现,或者说是公法通过私法转化的表现,是私法关注社会利益的表现。这项制度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权、进而言之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和功能,是其他任何制度不可替代的。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传统民法公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立法有所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方式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223-01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
摘要经济法的独立性,也叫经济法的地位,它关乎经济法的生死存亡,也关乎经济法对其他相邻学科的“入侵”,所以是经济法和其他相邻学科共同关注的一个理论与实践难题。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法独立性的外部问题即与宪法之下的同一层次的相邻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经济法的内部问题即经济法自身体系的构造。  关键词经济法独立性 内部问题 外部问题 相邻法律部门  中图分类号:D922.2
摘要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真正根据是过错即某种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侵权民事义务逐渐成为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学者虽然极其看重侵权民事义务的地位,但对民事义务理论尚未作详细研究,使得其概念比较模糊、体系比较混乱。本文着重分析了侵权民事义务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定义务、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在对三者的概念、本质等逐一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以相互比较,区分了三种义务的
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影响最大的一本著作,费老在其中提出了“乡土本色”和“差序格局”等著名的概念。本文认为费老仍然站在结构功能论视角上,将问题归因于社会结构的格局上。文中在整理和归纳费老所指的社会结构格局的基础上沿着费老治学的精神,提出了构建“同乡联合”这一概念。  关键词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 同乡联合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1
摘要哈特与富勒围绕“怨毒告密者案”所展开的有关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论战,其实并没有实质上的分歧,都是立足于忠于法律这一立场之上。本文认为二人对此案的处理结果是与其理论基础相矛盾的,而真正要在理论上对此案做出令人满意的解答,应让位于法官之自由裁量权。  关键词怨毒告密者案 自然法学 实证法学 法官自由裁量权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013
摘要公司的主要财富不是生产资料,而是员工,可以这么说,当今所有公司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发现、培育、保留并激励员工。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我国采用了从职工到股东的职工持股制度,然而,从该制度的现实实践来看,职工严重缺乏股份购买力。为此,本文从人力资本出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论证人力资本是解决职工持股问题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职工人力资本出资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职工持股制度 股东出资 人力资本 
摘要在“法治国”理念下,行政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分别是司法权和行政权下的法律否定性评价行为,二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现代福利国家理念的深入,行政权不断膨胀,大量行政法律规范的出台使得行政犯罪随着行政违法行为的大量出现有蔓延之势,形式上的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区分。本文依托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权力属性,从纵向的联系和横向的区别对行政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进行了界定。  关键
摘要近年来大学城的建设与发展如火如荼,每个高校的周边都会形成或大或小的商业圈,而新建的高校因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形成由摊贩们组成的商业街或夜市。这些摊贩往往成为城管们严打的对象,然而却屡禁不止。本文正是基于对福州大学城摊贩的调查,找出他们存在的原因,治理的困难,并尝试提出可行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大学城 流动摊贩 城市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