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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先秦时期流行的这样一种论辩、立说的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即:许多思想家、辩说家们为了确立某一抽象道理的合理性或荒谬性,常常举引其他在内容上与之很不相关的事物的情况来比类所要阐述的观点和看法,以浅显的事物的情况来说明和论证深刻而抽象的道理。《淮南子》把这种现象概括为“言事”与“言道”相结合,“言事”为“言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