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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基层司法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是其法定职能。监督职能的发挥对于准确、及时地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的行政设置仅涉及到县一级,存在对基层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虚化问题。派驻检察室(以下简称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实现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对基层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显得颇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