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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方对于医药B2C的态度一直相当谨慎,不仅严查药品交易非法网站,而且还叫停淘宝签约药店,日前北京市药监局甚至约谈9家拥有网上售药资格的网站负责人,要求其不得违规售药。对于医药B2C,药品监管部门似乎相当给“阻力”,但正如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一样,这些阻力是医药B2C在取经途中必须要过的难关,所有难关通过后,光明坦途与修成正果或指日可期。
药监部门约谈医药B2C受阻
据了解,此番被北京市药监局约谈的包括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北京药品网等在内的9家互联网交易网站,均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但北京市药监局强调的是,B2C网上药店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B2C网上药店不得通过自身网站,为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北京市药监局还特地传达了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通报了国家药监局及有关省份对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网站的查处情况。
更颇具深意的是,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的电商巨头——淘宝商城的医药馆,不久前才因“无证”涉足医药B2C业务被浙江省药监局“喊停”,而此次北京市药监局的约谈对象正是淘宝等电商极力拉拢的网上药店,先是目标直指电商巨头,叫停其医药B2C业务,再是包抄电商后路,切断其医药B2C业务供应商。依照国家药监局2005年颁布并执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下称“两证”)的企业方能开展网络售药,仅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只能进行药品信息展示,不得开展交易。但该暂行规定,对已经取得“两证”的药品B2C网上药店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卖药,并无详细规定,而药品监管部门一前一后的叫停约谈之举,反倒彰显相关部门对这一新兴业务的谨慎态度。
设“阻”意在监管旨在规范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而2011年约为1739亿元,但2009年国内的网络药品销售仅为7000万元左右,占当年整个药品销售市场的0.046%,虽然2010年的网上零售额有过增长,但也就刚刚过亿元。相比之下,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占到整个医药流通领域的比例非常高,2009年为20%,2010年接近30%。比例相差如此悬殊,证明了国内网上药店待挖掘的市场空间的巨大,但为何药监管理部门要处处“为难”、步步“设坎”呢?
“药监局下发的两个‘许可证’在认证网上药店资质的同时,更是为了便于监管。” 国内第一家网上药店药房网CEO秦国良如是说。他进一步解释:“目前,国家对合法的网上药店是一种保护的态度,网上药店卖的药品如果真出了问题,后果非常严重。”
金象网CEO牛征曌也指出,由于现在各网站业务参差不齐,市药监局此举表现出对市场进一步规范的意图。“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现在都很重视网上售药,但目前行业的整体环境还不是很好,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净化环境。”
药品监管部门的严管行为的良苦用心似乎得到了众多药商的认可,那么,专家们对此又是如何看待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指出:“我认为这是对网上医药B2C市场的监管,使其能朝更健全的方向发展,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尽管它在短期内有可能会抑制医药B2C的发展,但从长远看它可以敦促医药B2C的健康发展,是对这个市场的规范。毕竟,药品是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特殊商品,即使在生产环节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在运输、仓储环节中也可能会导致药品失效或变质,一旦出现问题将对消费者极为不利,所以我认为取得两证是有必要的。”
“阻”过天晴医药B2C或修正果
尽管药品监管部门为医药B2C设置了重重关卡以观其行、考其心,但并不意味着这些“阻力关卡”会一直继续。国内一些致力于拓展药品B2C业务的人士表示,这仅仅是新业态发展中必然会遇到的挫折,药品B2C将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一些积极的信号也日渐传来。
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已经正式启动了“互联网药品市场监测及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试点工作。据悉,该项目旨在规范并全程在线监测互联网药品市场准入、市场信息及市场交易活动,建立互联网药品市场可信交易与服务环境。而为保证该项研究成果能顺利实施,国家药监局已经决定在浙江省和广东省开展试点工作。
“去年以来,团购和秒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即电子商务全领域与全行业开始杀入传统商务。中国电子商务已经从一般应用开始向深度应用转变,由一些部门行业向全行业引入转变。医药行业正是传统商务一块宝地。特别是去年家具领域应用电子商务以后,实现了40天销售13500台家具的突破,这个案例对医药领域的震动和影响非常大。同样是大卖场,同样是传统领域,被认为最不可能进入电子商务的领域恰恰进入了电子商务,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以医药领域开始思索,要不要进入电子商务,怎样进入电子商务。”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说:“相当多的药企都在摩拳擦掌,最近一些巨头们纷纷试水电子商务,我觉得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必然趋势。应该说,随着这样一些探索性实验和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管理规范的逐渐建立,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将会有更好的前景和更好的发展。”
药监部门约谈医药B2C受阻
据了解,此番被北京市药监局约谈的包括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北京药品网等在内的9家互联网交易网站,均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但北京市药监局强调的是,B2C网上药店不得通过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交易网站进行交易;B2C网上药店不得通过自身网站,为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北京市药监局还特地传达了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通报了国家药监局及有关省份对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网站的查处情况。
更颇具深意的是,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的电商巨头——淘宝商城的医药馆,不久前才因“无证”涉足医药B2C业务被浙江省药监局“喊停”,而此次北京市药监局的约谈对象正是淘宝等电商极力拉拢的网上药店,先是目标直指电商巨头,叫停其医药B2C业务,再是包抄电商后路,切断其医药B2C业务供应商。依照国家药监局2005年颁布并执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下称“两证”)的企业方能开展网络售药,仅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只能进行药品信息展示,不得开展交易。但该暂行规定,对已经取得“两证”的药品B2C网上药店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卖药,并无详细规定,而药品监管部门一前一后的叫停约谈之举,反倒彰显相关部门对这一新兴业务的谨慎态度。
设“阻”意在监管旨在规范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约为1500亿元,而2011年约为1739亿元,但2009年国内的网络药品销售仅为7000万元左右,占当年整个药品销售市场的0.046%,虽然2010年的网上零售额有过增长,但也就刚刚过亿元。相比之下,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占到整个医药流通领域的比例非常高,2009年为20%,2010年接近30%。比例相差如此悬殊,证明了国内网上药店待挖掘的市场空间的巨大,但为何药监管理部门要处处“为难”、步步“设坎”呢?
“药监局下发的两个‘许可证’在认证网上药店资质的同时,更是为了便于监管。” 国内第一家网上药店药房网CEO秦国良如是说。他进一步解释:“目前,国家对合法的网上药店是一种保护的态度,网上药店卖的药品如果真出了问题,后果非常严重。”
金象网CEO牛征曌也指出,由于现在各网站业务参差不齐,市药监局此举表现出对市场进一步规范的意图。“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现在都很重视网上售药,但目前行业的整体环境还不是很好,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净化环境。”
药品监管部门的严管行为的良苦用心似乎得到了众多药商的认可,那么,专家们对此又是如何看待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指出:“我认为这是对网上医药B2C市场的监管,使其能朝更健全的方向发展,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尽管它在短期内有可能会抑制医药B2C的发展,但从长远看它可以敦促医药B2C的健康发展,是对这个市场的规范。毕竟,药品是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特殊商品,即使在生产环节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在运输、仓储环节中也可能会导致药品失效或变质,一旦出现问题将对消费者极为不利,所以我认为取得两证是有必要的。”
“阻”过天晴医药B2C或修正果
尽管药品监管部门为医药B2C设置了重重关卡以观其行、考其心,但并不意味着这些“阻力关卡”会一直继续。国内一些致力于拓展药品B2C业务的人士表示,这仅仅是新业态发展中必然会遇到的挫折,药品B2C将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一些积极的信号也日渐传来。
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已经正式启动了“互联网药品市场监测及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试点工作。据悉,该项目旨在规范并全程在线监测互联网药品市场准入、市场信息及市场交易活动,建立互联网药品市场可信交易与服务环境。而为保证该项研究成果能顺利实施,国家药监局已经决定在浙江省和广东省开展试点工作。
“去年以来,团购和秒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即电子商务全领域与全行业开始杀入传统商务。中国电子商务已经从一般应用开始向深度应用转变,由一些部门行业向全行业引入转变。医药行业正是传统商务一块宝地。特别是去年家具领域应用电子商务以后,实现了40天销售13500台家具的突破,这个案例对医药领域的震动和影响非常大。同样是大卖场,同样是传统领域,被认为最不可能进入电子商务的领域恰恰进入了电子商务,而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以医药领域开始思索,要不要进入电子商务,怎样进入电子商务。”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说:“相当多的药企都在摩拳擦掌,最近一些巨头们纷纷试水电子商务,我觉得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必然趋势。应该说,随着这样一些探索性实验和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管理规范的逐渐建立,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将会有更好的前景和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