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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农村调研过程中接触到一种非常典型的现象,引起了我的关注.农村上地二轮承包以后,由于农户人口基数发生了增减变化以及修路、建镇等公益事业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根据农民要求对集体承包给农民的耕地,按现有实际人口重新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有组织地对村、组耕地进行局部调整,这并不违背党的农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