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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创新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路径。法制视野中的“两型社会”强调以最少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法律来最大限度地控制环境污染,避免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法制创新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评价作用、保障促进作用和社会整合作用。应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加快立法步伐;创新执法体制,建立环境资源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完善环保信息公开机制与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环境资源法治观念,坚持以法制创新为先导,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