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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领域中的“执行难”和“执行乱”,一直是困扰我国法学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热点问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中,将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权力不受制约必将导致腐败的基本论点,主张对民事执行开展检察监督的呼声日渐高涨。但目前关于该项制度的争论多纠缠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和立法依据及比较法视野下的存废之争,忽略了对民事执行权定位、检察监督权属性等源头性问题的探讨。如何在权力扩张与谦抑之间寻求理性平衡,如何在监督与救济双重属性下进行制度重构,将是本文探讨民事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