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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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中国古代音乐的一个首要前提是破译古谱,但是存留下来的古代乐谱很少,而且由于相关记谱理论多已失传,乐谱破译步履维艰。目前破译古谱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古代乐谱没有节拍节奏标记或者节拍标记无法确认,因此,中国古代音乐在节拍方面存留下来的诸多谜题,成为了我们破译古谱、探究古代音乐的关键难题。
  在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中,“拍”的概念与现代不尽相同,它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20世纪上半叶,随着林谦三、任二北等学者对《敦煌乐谱》的破译,中国古代音乐“拍”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并在一些学者中间展开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与争鸣。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叶栋掀起的“古谱热”逐步升温,古代音乐“拍”的问题显现得越来越突出,但绝大多数学者只是立足于对《敦煌乐谱》的破译,在这一方面进行专题研究的学者仍特别少,目前出版的专著只有王凤桐、张林合著的《中国音乐节拍法》。
  笔者查阅了80年代以来的音乐期刊,涉及中国音乐节拍研究的有50多篇,其中对古代音乐节拍论述较为集中的有10多篇。研究者主要有张林、庄永平、叶栋、何昌林、赵晓生、陈应时、林友仁、唐朴林、杜亚雄等等。
  中国古代音乐“拍”研究的主要难点在于“拍”的形态问题。由于流传下来的古谱很少,“拍”的标记方法难以考证,从而研究者们对不同历史时期“拍”概念的理解和解释有诸多分歧:流传下来的文献中有关“拍”理论的资料少,而且过于简略,所以产生了诸多推断。
  关于“拍”历史的专题研究,涉足的学者比较少,研究的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但基本框架已经能够看出。下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
  
  一、有关节拍形成历史的研究
  
  中国古代音乐节拍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对这一问题做过系统研究的学者有张林、庄永平等等,他们的研究成果如下:
  
  (一)张林对中国古代节拍历史的研究:
  张林对这一课题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其著作《中国音乐节拍法》和《中国音乐节拍发展史上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国音乐节拍之我见》等几篇文章中。张林认为,“中国音乐的节拍经历了自然节拍、律动性节拍、定量性节拍三个阶段”,完成了从“节音法”到“板拍”的变化过程,并且张林对中国古代音乐节拍发展的历史,做了纵向的梳理,见下表:
  从下表可以看出,张林认为隋唐音乐节拍是韵律性节拍;中国的定量性节拍,是由宋代以后逐步形成的;板眼法产生于明代,延续到清代;中国音乐的节拍法是一脉相承连贯发展的。
  
  (二)庄永平对中国“拍”历史的研究:
  庄永平对这一课题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论(胡笳十八拍)之“拍”——兼论我国节拍概念之形成》、《敦煌曲拍非拍眼形式——对敦煌曲拍的重新认识》两篇文章中,庄永平把节拍的发展,从“节奏概念”的产生到“节拍”出现再到板眼形成,做了纵向疏理,见下页表。
  
  
  二、有关节拍名词的研究
  
  在古代文献中有一些关于节拍的名词,这些名词是目前研究古代音乐节拍的重要依据,但是对这些名词进行进一步解释的相关文献几乎都找不到,因此,研究者在对这些名词破解的问题上,产生了诸多分歧。
   
  (一)“均拍”
  张林认为:“均拍”这一名词是宋代所特有的,唐代没有“均拍”。唐宋的音乐“以诗为本”,唐代的诗为每句字数相同的格律诗,拍为“句拍”,即:拍板打到韵脚上,也就是“打后拍”;到了宋代,产生了每句字数不等的词,每句的字数不齐,音乐上才需要“均拍”,即:均词拍,“均拍位置在词韵上”,“宋代均拍为非均等节拍”。
  庄永平认为:在《敦煌乐谱》中,两“口”之间大多为均等的六谱字或八谱字,因此,唐宋的均拍为均等节拍。唐乐“一均一拍而非一句一拍,是均等节奏”。
  
  (二)“打前拍”、“打后拍”
  “打前拍”、“打后拍”来自于张炎的《词源》,原文为“慢曲有大头曲叠头曲有打前拍打后拍拍有前九后十一内有四艳拍”,下文没有对“打前拍”、“打后拍”进行明确解释,因此,研究产生了一些分歧,其中张林与洛地的分歧最大。
  张林认为:唐代拍是拍板打到句末的韵脚上的“句拍”,到了宋代,“当乐曲与词曲分离时,没有词的韵脚管束,板位便移到前边来”,从打前拍到打后拍的转变过程是在宋代完成的。发展到明代,板眼说形成,但打前拍与打后拍的传统一直流传下来,“当代的戏曲节拍,是打前拍与打后拍的结合体”。
  洛地认为:“这里所说的‘打前拍’,就是上片即‘前片’中的‘艳拍’;‘打后拍’就是下片即后片中的‘艳拍”’。洛地这样解释的最主要原因是,他在点标点时,在“叠头曲”与“打前拍”之间点上了“——”,但是,张林认为元代之前没有破折号,此说不成立。
  
  (三)“板眼”
  在对“板眼”的理解上,分歧比较大,笔者摘录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张林认为:“板产生于唐代,眼产生于明代”。“明代节拍始称板眼”,“宋代的民间艺人使鼓板合为一人演奏,从没有板眼规律,到板眼间的均等律动,四拍子(即:一板三眼)、二拍子(即:一板一眼)成熟已经是明代了。”
  庄永平认为:板眼法产生于宋代。宋代的嘌唱等声腔形式的产生,形成了字之韵为拍(板),虚字之声为眼。一个字单位可以变成一个拍与眼的结合形式,在字与字的连接上,开始有的字为拍与眼的结合形式,但有的仍以字为单位,以后每个字均形成了拍与眼的结合形式,字单位制被突破,形成了具体的拍式,完成了从“字单位”到“板眼单位”转化的过程。
  
  (四)“艳拍”、“花拍”、“官拍”
  关于“艳拍”、“花拍”、“官拍”在典籍中的记载有多处,但都没有明确其具体意义,研究者产生了多种推测,笔者摘录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张振涛认为,“艳拍、花拍是与官拍相对而言的非方整性拍板的扩充结构”。张林认为,官拍是正拍、主拍、正板之拍。但艳拍是起板板式;花拍是落板板式。艳拍多是散板;花拍有 各种板式。艳拍占板位,是实板:花拍不占板位,是虚板。洛地认为,官拍是均拍,是正拍。艳拍、花拍为与官拍相对的拍。《唐宋词百科大词典》认为,官拍是正拍、主拍、正板之拍,艳拍为辅拍,赠板之拍。
  上述这些词语研究的主要依据,是古代文人留下的一些典籍片断,它们本身很有可能就是一家之言。因此,研究中的诸多推断,还需进一步证实,对这些研究成果,目前需谨慎对待。
  
  
  三、关于《敦煌乐谱》的节拍
  
  《敦煌乐谱》的节拍,是目前《敦煌乐谱》破译的最关键问题,也是中国古代音乐节拍法研究的瓶颈。《敦煌乐谱》是唐代人的乐谱,它的节拍问题的解决对研究唐代音乐节拍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从80年代初叶栋掀起“古谱热”到90年代中期,《敦煌乐谱》的研究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在《敦煌乐谱》节拍方面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对其乐谱记谱符号:“口”、“·”、“T”的不同解释。先后产生了“拍眼说(眼拍说)”、“拍子说(一字一眼说)”、“句逗说(长顿、小顿说)”、“掣拍说”、“拍顿说”等理论,笔者将其列表如下。
  从下表可见,学者们基本上认为“口”是“强拍”的位置所在,对于“·”、“T”的解释,分歧比较大,特别是对“·”的解释,成为目前译谱的最关键难题。
  在上表中的学者们热心破译的同时,也有学者对译谱提出了相反见解。林友仁认为,“试图用现代记谱法手段来恢复这批古谱的本来面貌,这只是一个良好的、不切实际的愿望”。“任何一种记谱法的确定,一种谱式的设计,决不单纯是调高、调式、音高、音色、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等音乐构成的符号的选择与诠释,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一种记谱体系的深层与背后,还蕴涵着与某种观念和音乐传授方式相连的因素。”对古谱的破译提倡用“直译”与“意译”两种方法。直译是经过考释,将古谱中的符号转换成与它相对应的、现代使用的记谱体系中的符号。意译是在直译的基础上,译者根据自己古谱音乐的修养与经验,来补充原谱所未显示的音乐细节,“是对古谱所记录的音乐的历史模拟”。
  “古谱热”从80年代下半期持续到90年代末,虽然参与的学者众多,译出的古谱也不少,但由于相关资料极为欠缺,译谱结果莫衷一是,无法定论。因此,上表中的各种解释,只能为后人留下参考,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还要依靠进一步考古发现的支撑。同时,林友仁的观点应当被重视,我们要避免用单向的思维来考虑问题。
  
  四、关于节拍研究中的一些专题问题
  
  我们对任何问题的研究,总会有一些难点与重点,古代音乐的节拍研究也是如此。以下几个专题的研究,是目前中国古代音乐节拍研究中的瓶颈。
  
  (一)对唐乐节拍的研究
  对唐乐节拍的研究是中国古代节拍研究的关键,除了通过乐谱研究以外,还有学者通过《敦煌舞谱》进行了研究,并产生了一些争鸣如下:
  唐朴林通过对唐乐的打击乐器研究得出:唐乐有节奏,也有律动均称的节拍,在拍子中较好地处理了变与不变的关系。对张林的唐乐“板无定板”和庄永平的唐乐“一谱字一拍,一均一声”提出异议。
  张平杰认为《敦煌舞谱》中的“今、送、舞、援、据、摇、奇、头”为舞蹈程式术语,因此,唐乐有一定的节拍规律与固定的节拍。
  庄永平则认为,“从昆曲的载歌载舞的当今戏曲舞蹈可以发现,我国的舞蹈也并非要以律动为主,非律动而不能跳。实际上舞蹈所配的打击乐,它只求乐与舞大体上的配合,而不求每一细节的一致。”
  
  (二)板眼法的拍子特点
  关于板眼法的拍子特点,普遍认为一板三眼相当于西方音乐的4/4拍,一板一眼相当于2/4拍。张林认为,板眼节拍法与西方现代节拍法有共性也有个性。“节拍都有自己民族的个性,用西洋节拍解释中国节拍是解释不通的”。西洋的四拍子、三拍子与中国的一板三眼、一板一眼都是由四个单位拍和两个单位拍组成,这是它们的共性:它们的个性表现在①强弱关系有差异。西方拍子的强弱规律交替出现,一般强弱不可互换位置;中国板眼的“强拍位置是流动的,可以在任何板位和眼位上”。②整散关系不尽相同。中国音乐的板眼中常会有“抻”、“催”,使一拍的时值变化较大;西方音乐的两拍子、四拍子的时值是固定的。中西方散板的特点不同。③律动规律不同。西方音乐是均等律动节拍;中国“音乐节拍无论整板、散板,都有律动均等的节拍,也都有非均等律动的节拍”。④弹性节拍不同。西方音乐节拍的弹性是“数字式”变量,每分钟的拍数量是规定死的;中国音乐节拍的弹性是“猴皮筋”式的变量,根据需要加长或缩短节拍的拍值长短。杜亚雄认为,中国音乐的“‘板眼’与西方音乐中的‘节拍’有很大的差异,‘板’不是强拍的标志,‘眼’不是弱拍的标志。”
  
  (三)关于小节
  在古谱破译当中,关于怎样给译出的古谱加上小节线,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人认为不应当加小节线,或用虚线划小节。
  在敦煌曲谱破译中,一般认为小节线应划在“口”之前,而席臻贯认为小节线应划在“口”之后。张林认为“工尺谱原是没有小节的,击板的板位相当于今时小节的头一拍,这就无形中以板为小节了,板的本身就是小节本身,只是不叫小节。小节是四拍子、二拍子的产物,古时,板无定拍,不会出现四拍子、二拍子完全小节的,所以译古曲划正规小节不妥”。
  以上三个问题是中国古代节拍研究中的重点,对于揭开中国古代音乐的神秘面纱,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更多学者的参与研究。
  
  五、结语
  
  从上述四个方面研究,笔者有以下四点思考:
  
  (一)在研究中国古代音乐节拍的过程中,要明确当代人对于“拍”这一音乐名词的理解,与古代人是有所区别的。在现代人心目中,“拍”是在音乐中时间被分成均等的基本单位,每个单位被称一拍。但是在中国古代“拍”这一音乐名词的概念却不一定是这样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意义,“拍”或是乐句,或是“板眼”。
  
  (二)笔者认为,中国音乐节拍有它特有的意义,与西洋音乐节拍有不同之处。中国音乐的节拍具有节奏、节拍的双重含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有时中国音乐的节拍可以表现音的长短(时值)关系,相当于西方音乐的节奏。如:中国音乐中的部分散板音乐,没有严格固定的拍值,有“拍”,但这里的“拍”,没有西方节拍的意义,它相当于音的节奏:它的“拍”有严格的固定位置,但每一个音的时值,不是严格固定的,是相对固定的。在中国音乐中,总是有“板”(拍)的。
  2 中国音乐的节拍还表示音乐律动的强弱关系,相当于西方音乐的节拍,但它不一定是周期循环的。如:宋代的“词拍”、现代戏曲中的部分散板音乐,它们多是以词的逗为拍的。西方音乐的节拍总是“周期循环”的,但中国音乐的节拍,有时是“周期循环”的,有时不是“周期循环”的。
  
  (三)对中国古代音乐节拍的研究,应当被学术界重视起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欠缺,已经造成了一些遗憾,比如:在探讨秦腔历史渊源时,如果不考虑唐代的音乐节拍形态,而根据只言片语的文献与考古发现,断定秦腔产生于唐代,明显有些欠妥,下此论断之前,要确认板式变化体音乐在唐代是否已经产生,否则就不是推断而是妄想。
  
  (四)目前研究中国古代音乐节拍的学者,都把节拍发展的历史,放在了中国声乐艺术发展的范围之中来研究,这当然有一定的理由,但中国的打击乐产生得相当早,目前所知的古代打击乐种类,已有上百种,且唐代打击乐盛极一时,它是否是节拍形成的一个要素呢?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中国音乐的节拍概念与西方音乐的节拍概念是有差别的。中国节拍在唐代之前是酝酿期,唐宋为萌芽期,元明清为成长定型期。中国节拍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大到小(从”段”到“句”到“板眼”),从不确定到逐步确定(从非均分律动到均分律动与非均分律动相结合)的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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