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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谁都不可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就获得一劳永逸、终身享用的知识和技能,唯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才能紧跟时代步伐。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更应该成为终身学习的模范和榜样,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努力超越自我,如此才能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因此,我国《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应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体制和机制”,“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
但现实状况呢,却令人大为摇头。笔者曾经参加过这样一次教师培训,地点是在一所中学的教学大楼,每间教室安排若干所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教室墙壁上的扬声器里传出主持培训者的声音。不知是扬声器的质量太差,声音含混不清,还是培训的内容过于枯燥,脱离实际,很快,教师们就走得所剩无几了。第二天,我又跑到那所学校去,发现整幢教学大楼的教室门几乎全上锁了,但里面的扬声器依然响着。我疑心扬声器响着只是放录音。第三天,教室门倒是开了,据说是要考试。说是考试,却没有监考员,试卷由各学校教师派代表领回。试卷内容完全陌生,但灵通人士已经把去年培训考试试卷答案复印出来了,大伙只要照抄就行。考试过程相当轻松,以致于有些熟悉流程的教师,干脆叫人替考,或者让人多做一份试卷。也许,谁都明白,这样的试卷,没有人也没必要进行评改。这样的培训,犹如儿戏,非常搞笑,但教师可以拒绝吗?不行,因为有关部门规定,教师要评职称,一定要参加类似的培训。有关部门为何如此热衷于这种培训,而且每年都要举行呢?答案其实也简单,那就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创收。笔者的一位同事,前几年参加了教育部门主持的计算机培训,后来评职称时,人事部门说,只有参加人事部门主持的计算机培训才有效。没办法,为了评职称,同事只好再次交钱,参加培训。对于这位同事的遭遇和有关部门的作法,令人相当无语了。
大力提高教师素质,实现教师的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有责任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而不能以此作为创收的渠道,甚至巧立名目,大肆敛财。
但现实状况呢,却令人大为摇头。笔者曾经参加过这样一次教师培训,地点是在一所中学的教学大楼,每间教室安排若干所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教室墙壁上的扬声器里传出主持培训者的声音。不知是扬声器的质量太差,声音含混不清,还是培训的内容过于枯燥,脱离实际,很快,教师们就走得所剩无几了。第二天,我又跑到那所学校去,发现整幢教学大楼的教室门几乎全上锁了,但里面的扬声器依然响着。我疑心扬声器响着只是放录音。第三天,教室门倒是开了,据说是要考试。说是考试,却没有监考员,试卷由各学校教师派代表领回。试卷内容完全陌生,但灵通人士已经把去年培训考试试卷答案复印出来了,大伙只要照抄就行。考试过程相当轻松,以致于有些熟悉流程的教师,干脆叫人替考,或者让人多做一份试卷。也许,谁都明白,这样的试卷,没有人也没必要进行评改。这样的培训,犹如儿戏,非常搞笑,但教师可以拒绝吗?不行,因为有关部门规定,教师要评职称,一定要参加类似的培训。有关部门为何如此热衷于这种培训,而且每年都要举行呢?答案其实也简单,那就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创收。笔者的一位同事,前几年参加了教育部门主持的计算机培训,后来评职称时,人事部门说,只有参加人事部门主持的计算机培训才有效。没办法,为了评职称,同事只好再次交钱,参加培训。对于这位同事的遭遇和有关部门的作法,令人相当无语了。
大力提高教师素质,实现教师的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有责任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而不能以此作为创收的渠道,甚至巧立名目,大肆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