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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四有两责”,抓基层打基础,积极探索监管新方法、新举措,稳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有力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先后荣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泸州市2015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等80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