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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财政支农资金总体增长的情况下,农业建设投资增长幅度较大,项目数量不断增多。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农业部于2003、2004年相继出台和颁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3]18号)(以下简称意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法规。随着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暴露出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的甚至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因此,做好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非常重要。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1.1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注重争取项目,忽视项目管理实施
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建设需要,调整变更建设内容较大,难以按正常的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1.2配套及自筹资金资金落实不到位
为了争取项目或政绩,明知无资金配套能力,勉强“上项目”,导致半拉子工程或烂尾工程,浪费国家资金,影响了政府形象。
1.3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财务管理不规范
1.4不重视档案管理,管理不规范
导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齐全、完整,影响了项目验收和项目的管理维护。
2.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2.1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不按范本抄袭,不生搬硬套,不闭门造车,而是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按照既定设计的项目建设目标,深入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由专业咨询机构人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编制,不能写成“可批性报告”。
2.2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实施到竣工验收等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则。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任何项目法人不准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在基本建设程序中,通过在每一阶段办理一定的行政手续来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
2.3推行限额设计,减少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变更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实现。因此,在设计阶段有必要推行限额设计。以有效的避免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控制工程造价。
设计总概算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国家规定,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计划投资总额及其构成数额,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的建设工程,不能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的投资额,是该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
2.4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4.1项目法人责任制
《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对于田间工程较多的农业建设项目,由于现行管理体制和农民土地承包等原因,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时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项目区乡镇的关系。注意吸收项目乡镇的代表参与到项目法人组织中来,发挥乡镇在项目建设中的配合和社会监督作用,有利于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二是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让所在乡镇有实力、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标施工,调动乡镇参与的积极性。要注意把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让他们提前介入,为今后的工程的管理维护打下基础。
2.4.2招标投标制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的范围、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从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实践情况看,通过招标,一般可节约建设资金1%一3%,缩短工期10%左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属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2.4.3工程监理制
建设工程监理是社会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4.4合同管理制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围绕合同管理展开,建设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保证合同正常实施和合同目标的实现,这是建设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必须遵循的首要和基本的原则。
合同管理的方法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项目管理人员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合同观念和意识;项目单位要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
2.5掌握項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项目财务管理
2.5.1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财务人员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强化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2.5.2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下转第197页)(上接第188页)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2.5.3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农业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配套和自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能进行资金“空转”或用现有项目抵顶。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当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内容。
2.5.4健全财务内部监督制度,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2.5.5及时编报竣工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建设单位应按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审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根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及时调整有关账务,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
2.6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项目单位对档案资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分类立卷,装订成册,要齐全完整,规范管理,以备后查和工程管理维护之需。■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1.1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注重争取项目,忽视项目管理实施
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建设需要,调整变更建设内容较大,难以按正常的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1.2配套及自筹资金资金落实不到位
为了争取项目或政绩,明知无资金配套能力,勉强“上项目”,导致半拉子工程或烂尾工程,浪费国家资金,影响了政府形象。
1.3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财务管理不规范
1.4不重视档案管理,管理不规范
导致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齐全、完整,影响了项目验收和项目的管理维护。
2.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2.1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不按范本抄袭,不生搬硬套,不闭门造车,而是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按照既定设计的项目建设目标,深入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由专业咨询机构人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编制,不能写成“可批性报告”。
2.2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实施到竣工验收等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则。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任何项目法人不准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在基本建设程序中,通过在每一阶段办理一定的行政手续来对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
2.3推行限额设计,减少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变更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实现。因此,在设计阶段有必要推行限额设计。以有效的避免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控制工程造价。
设计总概算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国家规定,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计划投资总额及其构成数额,要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的建设工程,不能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的投资额,是该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
2.4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4.1项目法人责任制
《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对于田间工程较多的农业建设项目,由于现行管理体制和农民土地承包等原因,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时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项目区乡镇的关系。注意吸收项目乡镇的代表参与到项目法人组织中来,发挥乡镇在项目建设中的配合和社会监督作用,有利于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二是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让所在乡镇有实力、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标施工,调动乡镇参与的积极性。要注意把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让他们提前介入,为今后的工程的管理维护打下基础。
2.4.2招标投标制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的范围、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从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实践情况看,通过招标,一般可节约建设资金1%一3%,缩短工期10%左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属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2.4.3工程监理制
建设工程监理是社会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2.4.4合同管理制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围绕合同管理展开,建设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保证合同正常实施和合同目标的实现,这是建设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必须遵循的首要和基本的原则。
合同管理的方法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项目管理人员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合同观念和意识;项目单位要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
2.5掌握項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项目财务管理
2.5.1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财务人员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强化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2.5.2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下转第197页)(上接第188页)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2.5.3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农业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配套和自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能进行资金“空转”或用现有项目抵顶。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当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内容。
2.5.4健全财务内部监督制度,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2.5.5及时编报竣工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建设单位应按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审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根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及时调整有关账务,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
2.6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项目单位对档案资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分类立卷,装订成册,要齐全完整,规范管理,以备后查和工程管理维护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