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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间的金融组织曾一度绝迹,但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不能有效地满足农户、中小企业和小商人的资金需求,一些传统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如合会、钱庄等又在许多地区复活,并且在一些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草根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究竟是利还是不利?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