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是否单独设立新罪名醉酒人罪是否设立新的罪名?笔者认为,设立新罪名是必要的。主要因为已有罪名无法准确、科学地体现醉酒驾车行为的犯罪特征。与醉酒驾车行为最接近的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也是拟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后面加上一款,但是交通肇事罪明显不能体现醉酒驾车的犯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