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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通知》。《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一是加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股票、委托理财、期货(权)及衍生品等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算控制,并及时跟踪和评测高风险业务的风险水平;二是结合企业现有负债情况与年度经营业务预算,对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企业,在保证正常业务的情况下,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三是注重分析担保风险,严格控制担保、抵押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不得安排与业务无关的集团